“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始終同人民站在一起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發布時間:2025-07-03 10:08

1935年10月,紅一方面軍的戰士征得老鄉同意后,在延安吳起縣倒水灣村駐扎下來。由于鍋具不足,戰士們向村民張憲杰借用了他家的水缸,搭上幾塊石頭,便成了一口臨時的鍋。糧食短缺,僅有黑豆、蕎麥、糜子等帶皮難熟的食材。燒煮時,火候稍大就會水干,戰士一加水,水缸就裂開了。戰士們沒有抱怨,反而一粒一粒撿起撒在地上的糧食吃。離開時,他們還特意將開裂的水缸洗刷干凈,并留下兩塊銀元作為賠償。

對于這兩塊銀元,張憲杰起初再三推辭,但紅軍戰士態度堅決,他最終只好收下。水缸雖然不能盛水了,但張憲杰找到匠人箍好,并放在家中顯眼的位置。這口曾為紅軍煮過飯的水缸,也因此被賦予了一個光榮的名字——“紅軍鍋”。

1937年,山西省萬榮縣周王村紅棗豐收。村民聽說有軍隊要路過村子,慌了神。9月下旬的一天,八路軍排著長隊在溝邊過了兩天,卻沒有摘樹上一顆棗,連掉在地上的也沒人撿。村民第一次見到了不拿百姓東西的軍隊,見識到了八路軍嚴明的紀律。

“紅軍鍋”“不拿百姓東西的軍隊”,這些都是中國共產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在抗戰時期的光輝寫照。

“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在土地革命時期初步形成,在抗戰期間得到更為深入地貫徹。八路軍、新四軍等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抗日武裝力量所到之處,嚴格遵守著這一鐵律。

我們黨從建黨之初,就極其重視革命紀律,中共一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第一個綱領》就嚴申黨的紀律。嚴明的紀律,同樣是黨領導的人民軍隊區別于一切舊式軍隊的顯著標志。據《井岡山革命根據地和中央蘇區大事紀實》記載:“1927年10月23日,工農革命軍在毛澤東的率領下抵達荊竹山。戰士們由于長途跋涉,饑餓難忍,刨了老百姓的紅薯吃,違反了群眾紀律。毛澤東得知情況后,于次日在荊竹山雷打石上召開大會,要求部隊官兵嚴格遵守群眾紀律,和山上的王佐部隊搞好關系,做好群眾工作,同時提出了人民軍隊最早的三項紀律。”

這“三項紀律”是:“行動聽指揮,不拿工人農民一點東西,打土豪要歸公”。1929年以后,毛澤東又將“三項紀律”中的“不拿工人農民一點東西”改為“不拿群眾一針一線”;“打土豪要歸公”改為“籌款要歸公”,后來又改為“一切繳獲要歸公”。

1928年夏,提出了“六項注意”:“上門板,捆鋪草,說話和氣,買賣公平,借東西要還,損壞東西要賠”。后來又增加了“洗澡避女人”和“不搜俘虜腰包”兩項內容。

這就是井岡山和中央蘇區時期形成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初期版本。“三大紀律八項注意”逐步成為人民軍隊紀律建設的基本原則和明確遵循。

王同富,1943年參加革命,在部隊擔任后勤工作。據這位抗戰老兵回憶:“不管走到哪里,‘三大紀律八項注意’都不能犯,誰也不能犯。有時候,比如我要是摘個蘋果吃,你和我在一起就會說,這是群眾的,咱不能吃,你得趕緊把蘋果給人擱那。我們還有個規定——向群眾借的東西沒還的不能走,用了群眾的東西沒付錢的不能走,所在的院子沒打掃干凈,水缸沒給人挑滿的不能走,必須得做到這些。”

1947年10月10日,面對解放戰爭新形勢,毛澤東起草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關于重新頒布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訓令》并向全軍發布,規定“三大紀律”是:“一切行動聽指揮;不拿群眾一針一線;一切繳獲要歸公”。“八項注意”是:“說話和氣;買賣公平;借東西要還;損壞東西要賠;不打人罵人;不損壞莊稼;不調戲婦女;不虐待俘虜”。從此,“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就以命令的形式固定下來,成為全軍的統一紀律。

習近平總書記在2014年全軍政治工作會議上深刻指出:“我軍作為無產階級性質的新型人民軍隊,始終同人民站在一起,始終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我軍一開始就建立了嚴明的群眾紀律,軍之所至,秋毫無犯。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影響和教育了一代又一代官兵。”2015年1月1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指出:“‘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就那么幾條,很容易記,更容易執行。”“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具有強大的生命力,為我們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提供了寶貴經驗。

革命戰爭年代,我們黨團結帶領人民打敗窮兇極惡的敵人、奪取中國革命勝利,靠的是鐵的紀律保證。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黨要團結帶領人民實現黨的使命任務,同樣要靠鐵的紀律保證。歷史和實踐表明,我們黨是靠革命理想和鐵的紀律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紀律嚴明是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也是我們的力量所在。

從戰爭年代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到新時代的中央八項規定,是傳承,更是承諾。我們黨始終與人民風雨同舟、心心相印,以嚴明的紀律、優良的作風,踔厲奮發、砥礪前行,不斷創造新的歷史偉業。


【責任編輯:蔡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