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層面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專項工作機制會議召開,強調要進一步堅持問題導向,著力糾治“政績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問題,持續加強思想政治引領,推進專項治理,教育引導領導干部牢固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鞏固拓展主題教育成果。
為民造福是最大政績,人民滿意是最高榮譽。然而現實中,個別黨員干部政績觀扭曲,為了升遷不擇手段。例如,有的整天琢磨迎合上級,為讓上級多表揚幾句、多認可幾次,一門心思揣摩領導意圖和關注點;有的喜歡搭“花架子”,搞“形象工程”,為的是顯出自己的“能力”“水平”;有的喜歡擺樣子、走形式,一天走十幾個調研點,下車拍個照就走。這類人一旦虛榮心得逞,就沾沾自喜,把它當成最大的政績,對群眾急難愁盼卻視而不見。貴州省政協原副秘書長、辦公廳副主任王進江就是這樣一個“典型”。他曾坦言:“在省里開會我渴望被表揚,在區里開會我想方設法在干部群眾面前展現自己的‘能力’。”寥寥數語凸顯其扭曲的政績觀,他將級別、職務視為自己的尊嚴、面子,卻忘記了為民用權的公仆本色。
追求成績,是一種奮進姿態,本無可厚非,但對黨員干部來說,開展工作的出發點要看是否能給老百姓帶來真正的實惠,是否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如果做事的目的只是為了個人名利,這種思想難免會催生扭曲的政績觀,以致昏招頻出、勞民傷財。例如,福建省廈門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陳家東擔任漳州市委書記期間,為了早出政績、快出顯績,未經調研論證便花費2.11億元打造建設6座仿古驛站,最終長期荒廢閑置,維護成本高昂。荒唐行為的背后,是貪戀私名、牟取私利,傷害的是人民群眾的感情,破壞的是黨和政府的形象。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在總則中要求黨組織和黨員“切實踐行正確的權力觀、政績觀、事業觀”,在分則政治紀律中充實“黨員領導干部政績觀錯位,違背新發展理念、背離高質量發展要求”的處分規定,將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行為由違反群眾紀律調整到違反政治紀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持續聚焦政績觀不正問題,嚴肅查處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以作風建設新成效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弄虛作假騙取私名的事,或許可以蒙蔽少數人,但欺騙不了廣大人民群眾。黨員干部工作做得好不好,群眾的感受最直接、最深刻。檢驗某些成績的真假虛實,到群眾中去,聽群眾評說,自然能找到答案、聽到真相。黨員干部若要得到他人肯定,就該端正政績觀,以真實為基,以務實為本,踏踏實實做事、勤勤懇懇工作,方能贏得人民群眾的好口碑。(李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