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避免違規違紀的“防身錦囊”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雜志社 發布時間:2024-02-06 14:45

春節節點,情味至濃。走訪親友、拜會師長、聯絡同袍……頻繁的人情往來不可避免,對黨員干部嚴守紀律、端正作風提出了更高要求。為幫助黨員干部規避廉潔風險、跳出作風誤區,本刊通過梳理近年來全國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年報”,以及典型問題公開通報,結合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提醒易犯差錯,提供“防身錦囊”,幫助大家廉潔過節、安全過節、愉快過節。

收送禮品“圍獵”陷阱——小心名為“禮尚往來”實則“利上往來”

中國是禮儀之邦,逢年過節走親訪友、禮尚往來本是優良傳統,然而一些別有用心者卻以“傳統文化”為幌子,念歪“禮儀經”,在春節期間以“禮”相待、以“金”開道,向領導干部送禮行賄。記者梳理發現,黨的十九大以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曝光的71起發生在元旦、春節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中,有50起涉及違規收送名貴特產和禮品禮金,占通報問題數量的70%。在這50起典型問題中,從送禮時間上看,有28起發生在春節期間,數量最多,占比為56%,有16起發生在春節前,呈現出避開敏感時間段,錯峰送禮的特點。從送禮對象上看,黨政機關干部占比超八成,“一把手”超三成,表明權力比較集中的關鍵崗位往往成為“圍獵”的主要目標。從送禮類型上看,涉及收送禮金的37起,涉及收送禮品的47起,其中不少是財物“兼收”。禮品中高檔煙酒所占比例最大,有21起,購物卡緊隨其后,有17起。

值得注意的是,為了逃避監督,節日送禮形式五花八門、日趨隱蔽。有的假借習俗,以過年“紅包”或子女壓歲錢為“馬甲”,行賄賂之實。有的“不請自來”,通過網購、快遞直接寄送禮品,如國家管網集團北京管道有限公司原安全總監崔某某,在2019年至2023年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通過快遞等方式贈送的禮品,部分違紀行為就發生在春節前后。還有的改頭換面,通過電子紅包、電子禮品卡,甚至直播打賞等方式收送禮品禮金,如天津市公安局靜海分局西城派出所某民警,在2019年春節通過微信轉賬方式收受社會人員劉某贈送禮金1000元,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這些送禮者嘴上說得很好聽,內心想的卻是搭關系、找門路,為個人謀私利。禮品禮金的數額看著不多,收了似乎影響不大,但千里之堤毀于蟻穴,很多問題都是從小事小節中演化出來的。收點小禮看似是正常往來,實則是欠了“人情”,以后在處理相關事情時能否一碗水端平就會打問號,這實際上是給自己出了“人情”難題。

違規吃喝宴請“飯局”——警惕名為“聯絡感情”實則尋租“權”“利”

新春佳節,走親訪友也好,親朋聚會也罷,都免不了要參與各種應酬。正因如此,春節也是違規吃喝的易發期和高發期。在通報的71起典型問題中,違規吃喝問題較為突出,達12起,其中違規公款吃喝有3起,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等宴請有9起。

飯局有風險,赴宴須謹慎,碰上以下這幾種飯局,千萬要當心。有的下級以拜年為名宴請上司,吃點喝點以示敬意,很多往往為了借機提出調部門、漲工資、提拔升遷等個人訴求,天下沒有免費的宴請,更沒有無緣無故的“愛”。有的領導干部刻意“賣好”,通過吃吃喝喝拉攏下屬、拉近感情,讓本來清爽的同事關系打上“酒肉”底色、蒙上“派別”外衣,不可避免地使正常的干事創業給人留下“為某個人打拼、表忠心”的不良觀感。有的管理和服務對象或私營企業主以年底聯絡感情為名,組織飯局宴請領導干部,背后目的是積攢人脈、投資權力,跑關系、投靠山、通路子,待到與干部發展為“親密兄弟”“知心好友”后,便利用其手中權力為自己謀好處。如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處原處長忻某某,在2021年春節前,違規接受某私營企業安排的宴請,餐費共計7344元,不顧涉嫌利益輸送,如此“吃心”不改,最終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

熱鬧宴請表面上是推杯換盞、大講情義,背地里卻是組局者在借機編織“關系網”、尋求“保護傘”,往往演變成謀事、謀利、謀權的“鴻門宴”。黨員干部一旦入“宴”,免不了吃人家的嘴軟,最終導致因一頓飯丟了飯碗,為一壺酒后悔一生。要小心:“宴”是表演,飯是“飯局”。

逾矩大肆濫發補貼禁區——當心名為“過年福利”實則損公肥私

正常的節日福利是干部職工應該享有的基本權益,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可以體現組織溫暖,正向激勵干部職工,增強干事動力。但違規大肆發放津補貼或福利的行為,貌似關心愛護干部職工,其實私心滲透、雜念貫穿。梳理十九大以來全國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年報”,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問題相關數據在元旦、春節節點均處于高位。

盡管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問題的表現形式花樣繁多,但實質都是假公濟私、損公肥私。有的拿公家的錢為小圈子謀福利,將冒領、截留等手段積攢的公帑用于給本單位、本科室等“小團體”分好處,肥了少數人,損害了國家和集體的利益。有的拿單位的錢為個人謀名聲,在節日到來時,打著“人文關懷”“調動積極性”的旗號給職工發獎金獎品,不僅博得“體恤下屬”“關愛干部”的美名,自己也跟著撈便宜,“面子”“里子”全都有了。還有的拿大家的錢為自己謀利益,借著“集體同意”的幌子,在過節前發放津補貼或福利,表面上是“人人有份”,但實際上是個人特別是領導拿“大頭”,如廣東省興寧市興田街道東街社區黨委書記鄒某某連續三年以“加菜費”“工作經費”“春節期間值班補貼”等名義違規為時任居委干部發放補助合計13.03萬元,其中鄒某某本人違規領取1.14萬元,可謂是領導“吃肉”、職工“喝湯”,用職工做“擋板”,個人背后謀私利。

在個別干部看來,違規濫發福利只是一樁小事,雖有違程序,卻無傷大雅,畢竟這是為“大家謀好處”,以為錢進了大家的兜就不會出事,卻不知在大家面前那些“小心思”,在紀法面前那點“歪想法”,都昭然若揭、無處可遁。鑒于此,一旦心存僥幸心理,懷揣“老好人”想法,慷公家之慨,投“眾人”之好,為自己謀利,其行可惡,其心可恥,是紀法所不容的。

輕松旅游變成沉重“旅憂”——留神名為“友情相邀”實則利益輸送

辛苦一年,春節長假與家人親友旅游放松無可厚非,但從全國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數據來看,以2023年春節所在的1月為例,共查處公款旅游以及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等旅游活動安排問題177起,比2月多出76起。這種動了公款旅游的歪腦筋,或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等旅游活動安排的行為,踩在了紀律規矩的“紅線”上,成為被查處的典型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與警惕。春節假期公務活動銳減,相比搭便車公款旅游問題,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等旅游活動安排的情況更為突出。

春節長假難得,家人同行珍貴,安全愉快為本,有些旅游務必慎行杜絕。一是受邀免費游玩,與管理和服務對象各地游山玩水,自己不掏錢,全由別人擔。如甘肅省原副省長宋某及其家人,在2017年至2019年春節、端午節等節日期間,先后6次到海南三亞、云南大理、重慶等地旅游,住宿、餐飲等費用均由管理和服務對象支付,把老板當成了“提款機”,用自己手中的權力與老板的金錢進行了交換、勾兌。二是花小錢超標準旅游,住的是五星級酒店,享受的是VIP服務,卻故作姿態“守規矩”、自欺欺人少交錢,看著是按規矩辦、按要求來,實則依然違了規、犯了紀,表面上“吃相”好了些,背后還是該吃吃、該拿拿、該要要,該占的便宜都占了。三是違規找朋友陪同旅游,到了旅行目的地后找當地朋友接待,讓其管吃管住、全程陪同、費用全包,以“當地有人”撐場子、博面子,卻不想今后朋友找到自己了怎么辦?

接受他人安排的旅游,看似沒花公家一分錢,只是“朋友”之間的消遣放松,可深思細想,欠了人情始終是要還的,其本質仍然是變相接受他人財物的行為,會影響公權力的公正使用。這種旅游是一種“危途”,千萬小心,不能涉足。

觸碰公車私用“紅線”——避免名為“方便工作”實則貪小便宜

節假日期間是走親訪友的高峰期,有些黨員干部便打起公車的歪主意。在通報的71起典型問題中,公車私用“名”列榜單、赫然其上。

公車姓“公”不姓“私”,個別干部卻顛倒了公私、混淆了是非。有的在春節假日期間,未按照規定將公車封存,駕駛公車購買年貨、回鄉過節、辦理私事,給自己省費用、撐面子。如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機關服務中心物業處原副處長侯某某,就曾在元旦、春節假期先后9次公車私用,公車變成了“專車”。有的私自留存單位公務用車加油卡,為春節之行給私家車加油,貪公家便宜。有的私票公家報,借著權力和工作之便,拿著春節期間私家車加油票、保險票、維修費、年檢費等發票,統統到單位下賬,零敲碎打薅公家“羊毛”。還有的打著“春節期間用一用”的旗號,違規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企業、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車輛,名為“借用”,其實分毫不付、無償使用,損公家利益,謀個人私利。

公車私用、私車公養、“借用”車輛,說得合情合理再好聽,實質上是揩“公家油”,謀個人利,背后反映的是特權思想作祟,認為過年開公車回家是身份的象征,有種衣錦還鄉、榮歸故里的感覺,把“占公家便宜”視為隱形福利,認為借點東西不是大事。思想上一時放松,私欲上一刻膨脹,作風防線就會堤潰蟻孔、氣泄針芒,勢必破規矩要求,踩紀律“紅線”。

“防身錦囊”——風清氣正過大年

對于廣大黨員干部來說,即將來臨的春節既是佳節,更是廉關。如何避“雷區”、防“風險”,平平安安過年、高高興興過節?不妨用好以下“三招”。

練就“金鐘罩”,筑牢思想防線。黨員干部要時刻牢記中央八項規定是長期有效的鐵規矩、硬杠杠,觸碰不得、違反不得,不能在這上面有絲毫模糊認識、僥幸心理。同時,要清醒地認識到組織的監督就在身邊,群眾的眼睛緊盯不放,領導干部的一舉一動都在“法眼”“聚光燈”下,“舉頭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做得再隱蔽、再低調,也躲得了一時,逃不過一世,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此外,要切實增強榮辱感,能當領導干部說明組織和群眾認可你的能力與品行,就要擔得起這份肯定與重托,以實際行動回報組織和人民,不可在這些“小事”上私心泛濫,顯得格局低下、認識狹隘,上不了臺面,不僅給“領導干部”這個身份抹黑,更讓自己人品顯得低劣不堪。

穿好“鐵布衫”,嚴守紀律底線。紀法是約束,也是保護。過節前,黨員干部要重點學習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紀法規定,了解有哪些規矩和“紅線”。碰到具體情況時,心中要做好比對,看是否會違反規定,做到心里有數,對于拿不準的要多請示、多咨詢、多報告,對于他人的交往目的也要有清醒認識和辨別,守住清廉這條底線,努力遠離“河邊”、絕不“濕鞋”。比如,有人請客時,要問清和誰吃、在哪吃、誰買單,有人送禮時,要識別誰送的、送什么、值多少,對違反規定的,敢于拉下臉來說不,該退場的堅決退場,該退還的堅決退還,決不能含糊其詞,并及時向組織報備,跟組織“交底”,不給拉攏者、“圍獵”者一絲一毫機會,不讓自己陷入涉嫌違規違紀違法的險地。

善用“定身法”,凈化交往圈子。共享天倫,守好家庭圈,春節是闔家團圓、喜慶祥和的日子,難得家人相聚,提倡多陪伴家人,少外出應酬,在溫馨的親情中細品濃濃年味。坦坦蕩蕩,規范同事圈,年節問候,提倡同事間要清清爽爽,上下級間要規規矩矩,多些真誠祝福,少些虛偽逢迎,不收禮不送禮,讓拜年拋開功利,絕不拉拉扯扯地搞小圈子。志同道合,凈化朋友圈,朋友相交,提倡大大方方、敞敞亮亮,多些談天說地,少些推杯換盞,多些情感交流,少些利益交換,尤其涉及政商交往時,更要牢記“親”“清”兩個字,做到親不逾矩、清不遠疏。

爆竹聲聲辭舊歲,正氣盈盈接新春。值此春節來臨之際,希望這些“防身錦囊”能夠幫助大家度過一個風清氣正、歡樂祥和的新年!

(本文刊載于《中國紀檢監察》雜志2024年第03期,作者:侯逸寧 楊巨帥;此稿寫作過程中,黑龍江省,甘肅省,山西省大同市,江蘇省張家港市,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溫州市鹿城區、東陽市、浦江縣、龍游縣,福建省石獅市,山東省魚臺縣,陜西省漢陰縣、太白縣等地紀檢監察干部給予支持幫助,在此特別致謝,并感謝廈門市紀委監委協助制作配文視頻。)

【責任編輯:蔡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