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黨組關于巡察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來源:中共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黨組 發布時間:2024-01-29 16:00

根據市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2023年5月22日至6月21日,市委巡察二組對中共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黨組開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9月4日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提高重視,抓細抓實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凝聚思想共識,堅決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責任。對巡察反饋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院黨組誠懇認領,自覺將巡察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壓實主體責任,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逐項細化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確保整改工作明確到崗、落實到人、具體到事,以雷厲風行的作風和堅決果斷的措施,持續深入抓好問題整改的“后半篇”文章。二是強化政治擔當,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實。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黨組書記切實履行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對巡察全面整改負總責、負主責,靠前指揮、親力親為,11次主持召開巡察整改專題黨組會議,研究和組織落實巡察整改任務,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推動整改取得扎實成效,黨組會研究制定制度文件14份。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及時調度整改情況,研究解決難點問題,推動職責范圍內巡察整改任務落到實處。三是深化成果運用,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長效機制。堅持思想整改和行動整改相統一,將巡察成果轉化為制度成效,在落實整改舉措的同時,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以巡察整改為契機,把整改工作與做好當前工作緊密結合起來,把抓整改融入主題教育、融入班子隊伍建設、融入審判執行工作中,讓干部群眾切實感受到巡察帶來的實際效果。

二、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進展情況

(一)聚焦貫徹落實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關于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推進政治建設不深不實的問題

(1)針對政治機關第一屬性不夠彰顯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進一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嚴格落實黨組會議“第一議題”制度和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巡察以來黨組會以“第一議題”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次,黨組書記領學中心組學習8次,其他班子成員作重點發言;規范會議簽到,所有參會人員嚴格簽到,做好會議記錄,確保真學真做。二是加大訴前調解工作力度,針對金融案件多發、集中的特點,加強金融領域訴源治理。三是加強對調解、撤訴案件情況的分析通報,強化調解工作的目標導向。

(2)針對班子運作機制不優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修訂黨組工作規則,堅決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規范開展黨組議事工作,重大事項由黨組會集體討論決定。巡察以來召開黨組會21次,指定專人記錄會議內容,形成會議紀要21份。落實會前征求意見機制,會后收集黨組會議資料向請假的黨組成員進行通報。嚴格執行黨組書記末位表態制,所有議題均由分管領導提交討論,其他班子成員發表意見,最后黨組書記進行表態并匯總班子成員發表情況。

(3)針對意識形態管控松弛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定期更新官網“開庭公告”“媒體看點”“執行動態”等欄目,上傳法院時事和熱點案例等便民內容,巡察以來更新35期。二是積極發布典型案例、法律熱點解讀等原創內容,豐富微博內容,巡察以來更新微博30條。三是在官網“訴訟指南”“風險告知”欄目上傳“便民訴訟指南”“訴訟風險告知書”等便民訴訟材料,保障當事人正確行使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四是2023年11月修訂微信公眾號管理辦法,落實“三審制”,微信公眾號按照“三審制”審核并落款一審、二審、三審人員,對發布內容嚴格把關,留底備查。

2.關于服務“海絲名城”核心區建設擔當不足的問題

(1)針對法治化營商環境推進力度弱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成立執行合同工作專班,優化“執行合同”等考評指標,2023年7月制定《關于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案件集中審理的通知》,買賣合同糾紛集中東海法庭審理,提升審判專業化水平;2023年5月制定《關于開展“服務大局敢為爭先優化法治營商環境”競賽活動的通知》,開展辦案競賽,助推指標提升,經過整改,“執行合同”指標提升至全市第九,排名后三名的監測事項從10項減少至6項,9項監測事項居全市前三。二是加強涉民營企業案件調解工作,民商事案件調解成功482件。三是破產案件集中由民二庭辦理,摸排符合“執轉破”條件的被執行企業,積極與市中院溝通相關案件情況,成功將40件執行案件移送市中院執轉破審查;加快破產案件審理進度,今年“辦理破產”指標連續6個月居全市第一。

(2)針對服務金融核心區發展存在差距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對辦結金融案件進行深入分析,剖析發現金融案件存在受疫情及經濟結構調整影響較大、網貸案件多等問題,提出金融機構嚴格信貸審查標準、普及金融知識增強群眾金融風險防范意識等金融風險防范的對策建議,發揮法院能動司法的作用,切實維護金融機構和金融消費者雙方的合法權益,向金融機構發出3份司法建議。二是依托金融糾紛一體化調處平臺的失聯修復、智能初篩、一鍵撥號等功能,提高金融訴前調解效率,使大量金融案件化解在訴前。金融訴訟案件于2023年8月份出現拐點,訴源治理效果明顯。三是加大金融債權執行力度,成立小額速執團隊、執行警務團隊,加快金融案件財產處置進程,將查凍財產錄入登記系統,對擬處置財產變現進行全流程跟進。四是針對金融執行案件數量大,且金融案件不斷涌入的情況,完善金融案件執行機制,“簡案快執、難案精執”,打造金融案件財產處置“快車道”。針對已查封不動產、動產等涉金融案件標的,羅列案件清單,追蹤處置進度,提高財產變現效率;與公安簽署聯動執行協議,針對人員布控、車輛布控、人員信息查詢等事項進行合作,“以拘促執”。

3.關于推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短板凸顯的問題

(1)針對審委會督辦機制不健全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經核實,上述問題產生的原因是由于我院對案件決定再審中止原判決執行的通知部門未明確,存在管理上的空白,導致工作銜接不夠順暢,對此我院制定《關于再審、執行異議案件工作銜接操作細則》,明確案件決定再審中止原判決執行的通知部門,完善工作銜接機制,對業務部門移交的材料和期限作出具體規定,防止類似問題再發生。二是2023年11月修訂審判委員會工作細則,增加“決議落實與責任追究”內容,加強審委會決議跟蹤落實。

(2)針對審判監督管理質效不高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問題所述12件在辦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均已審結,未再重新納入“四類案件”監管范圍。二是為防止出現程序性違法等嚴重的案件質量問題,強化院庭長的監督管理職責。三是每月組織對被發回重審、改判案件進行梳理,分析案件被發回重審、被改判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總結審判經驗,提升辦案質量。四是強化法定審限內結案的工作導向,加強對長期未結案件、審理時間超過九個月未結案件的督辦、通報。

(3)針對司法建議發揮作用不夠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全面梳理、逐案研判已判決的8件涉黑惡案件中存在的社會綜合治理等問題,針對未發出司法建議的涉黑惡案件,發出8份司法建議,把“每案必發”落到實處。二是2023年6月制定加強和規范司法建議工作辦法,督促推動各庭室不斷加強司法建議工作,建立司法建議統計通報機制,將司法建議列為黨組會周例報事項,巡察以來通報庭室司法建議情況5次,發出司法建議33份,全部登記臺賬、錄入系統。三是及時跟蹤司法建議進展情況,健全考核激勵機制,將司法建議的跟蹤回復情況折抵案件數,6份未落實反饋司法建議均已收到回函。

4.關于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缺乏深度的問題

(1)針對落實隨機分案制度力度減弱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23年11月制定《關于加強隨機分案工作的通知》,規范案件分配的流程,對因特殊原因需要變更承辦人的,需報請分管院領導審批。二是嚴格落實隨機分案為主、指定分案為輔的分案機制,由立案部門立案后隨機分配至業務庭室的承辦法官,減少人為因素和案件流轉環節,巡察以來隨機分案比例提升至82.09%。三是重新評估各庭室法官數量、案件類型、案件數量、辦案任務等情況,優化設定法官之間隨機分案的比例,充分運用辦案系統隨機分案功能,確保隨機分案的全部案件均通過系統線上隨機分配,減少因隨機分案不均衡導致指定分案的產生。四是對往期指定分案案件進行分析研判,要求指定分案較多的庭室進行及時整改。

(2)針對執行人民陪審員制度存在偏差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擴大陪審案件范圍,保障陪審員履職權利,提高陪審積極性。巡察以來陪審率提升至66.15%,同比上升27.83%。二是積極與區司法局溝通,待現有的人民陪審員任期屆滿后,啟動新一批次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增補人民陪審員,確保人民陪審員隊伍擴充至150名以上,數量達到員額法官數3倍的規定要求。關于人民陪審員配比的問題已了結并建立長效機制。三是全面梳理陪審員參審情況,截至2023年11月共有93名人民陪審員參審784件案件,人均參審8.4件。四是嚴格執行年度參審上限制度,通過陪審員系統對上限進行設置,當陪審員參審達到每年30次上限時,系統自動禁用該陪審員,使其無法被抽選參審。五是對因工作人員疏忽致陪審員年度參審案件數超過上限的問題,對負責陪審員工作的責任人員予以批評教育。

(3)針對智慧法院建設遲滯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針對智慧法院建設資金不足問題,向省財政廳追加建設資金預算,用于融合法庭建設項目,提高智能化水平。二是已完成審委會會議室同步錄音錄像設備安裝,實現審委會可視化記錄。關于數字審委會建設的問題已了結并建立長效機制。三是充分利用微信人民法院在線服務、綜合送達、智慧庭審等網絡平臺,開展網上立案、電子送達、網上庭審等電子訴訟活動。四是規范類案檢索適用范圍,對擬提交專業法官會議、審委會討論的案件、缺乏明確裁判規則或根據院庭長審判監督管理權限要求需進行類案檢索的,要求提供類案檢索報告并附卷歸檔備查。五是2023年11月制定《關于加強庭審錄音錄像信息刻錄歸檔工作的通知》,規范庭審錄音錄像刻錄工作,明確庭審錄音錄像刻錄的流程和工作要求,將附有庭審錄音錄像光盤作為卷宗歸檔條件,督促工作落實。

5.關于落實2020年市委巡察整改不夠到位的問題

(1)針對指出“零星工程維修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規范零星維修工程管理,2023年11月制定采購工作、工程管理辦法,明確零星工程數額標準、范圍、實施辦法,禁止通過拆分工程項目規避監管,規范零星工程的項目金額范圍、招投標程序和審批手續等操作流程,做到每項流程有章可查,合理規范。二是明確定點維修單位維修范圍、金額、管理、結算等程序,加強對定點維修單位管理。三是加強零星工程監管,嚴格履行招標程序,加大對資金支付依據核實,確保工程結算真實、全面、完整。

(2)針對“執行款發放不及時”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實行執行款分段清理,推進執行款的梳理和發放工作,第一階段至2023年9月底前,梳理、甄別歷年來不明案款,由各承辦人逐筆核對、認領,建立案款臺賬;第二階段至2023年10月底前,集中清退,應發盡發、應退盡退;第三階段至2023年11月底前,徹底摸清未能發放不明案款底數,對于無法核實的案款擬先移交財政部門保管,待查清案款來源后再向財政部門領回發放。二是實行執行案款清理督促機制,每周通報各承辦人未清理案款金額,每周約談各執行組未發案款最多的承辦人。三是將清理案款效率納入承辦人考核指標,每月通報承辦人執行案件辦理質效。四是2023年10月制定《關于加強執行案款管理的若干規定》,規范執行案款的收取、管理和兌付流程,提升執行案款發放、管理、監督的規范化、制度化水平。

(3)針對“卷宗歸檔不及時”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召開案件卷宗歸檔清理專題推進會,要求卷宗長期未歸、未歸檔數較多的書記員表態清理歸檔時間,每周填寫歸檔進度表。二是2023年8月制定《關于加強案件歸檔工作的通知》,明確庭室、庭室負責人、案件承辦人和書記員歸檔任務,將卷宗歸檔工作納入年度考核體系,與評先評優、職級晉升、績效等次進行掛鉤。三是加大未歸檔卷宗催歸力度,開展卷宗歸檔情況專項檢查,在黨組會上每周通報歸檔情況,巡察以來對未歸檔數量較多的人員及庭室發送催辦函5份、提醒函8份,經整改,歸檔完成率達93.57%。四是壓實歸檔主體責任,對2名未在時限內完成清理任務,仍有較多超兩年以上未歸檔案件的書記員予以批評教育,對超一年以上未歸檔案件最多的5名書記員進行提醒談話。

(二)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方面

1.關于踐行司法為民理念未成自覺的問題

(1)針對司法公信力不足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完善專業法官會議制度,增加召開頻次,發揮統一裁判尺度和法律適用的作用,巡察以來召開專業法官會議22次,討論疑難復雜案件73件,評析發改案件質量48件。二是加強裁判文書質量的管控,增強辦案人員責任意識,減少文書差錯率,防止因身份信息審核不嚴謹導致被告主體不適格的情形再次出現。三是在官方微信公眾號開設“以案釋法”專欄,向公眾推送涉民事典型案例及法律適用標準,強化釋法說理,提升服判息訴率,已發布44期。加大釋法析理力度,做好判后答疑,減少當事人的對抗情緒,推動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

(2)針對執行領域侵權問題多發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開展檢察建議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堅持問題導向,梳理近兩年提出的檢察建議內容,分門別類,深入剖析檢察建議反映的執行工作中存在問題,逐項整改。二是強化執行工作力度,充分采取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限制出入境、媒體曝光等強制措施,成立小額速執團隊、執行警務團隊,不斷提高實際執行率。巡察以來拘傳210人、拘留17人,在媒體平臺曝光失信被執行人4期60人。三是規范改進執行工作,2023年10月制定《關于加強執行工作紀律的若干規定》,明確執行案件關鍵節點辦理流程,強化流程監督管理。四是在執行服務中心公布執行法官工作電話,增設執行服務專線,指定專人處理,落實每周一上午執行法官接訪日制度及執行服務中心執行法官值班制度,巡察以來即接即辦來訪案件超800件。五是成立信訪化解工作專班,指定專人登記信訪,轉交信訪材料并回訪辦理情況。

(3)針對工作落實行動遲緩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成立“困難群眾聯動救助幫扶中心”,與區民政局合作,共同推進落實困難群眾主動發現機制。設立司法救助金專門賬戶,全流程跟蹤救助款項的轉入時間、發放時間及去向。二是制定《關于上訴案卷移送流程管理的工作規定》,強化上訴案件移送流程節點管控,加快上訴卷宗移送。建立常態化通報機制,將上訴卷宗移送情況納入每月《審判執行工作情況通報》,逐月通報各庭室上訴卷宗移送天數,巡察以來已通報6期。針對拖延移送上訴卷宗問題,運用第一種形態對上訴移送天數最長的3名書記員予以批評教育。三是成立不明案款清理專班,制定執行案款清理方案,采取“以款找案、以案找人”的工作方法,梳理核查歷年執行案款不明案件。向各單位發送《不明執行案款協助核查函》,函中載明案款的金額、轉入日期及開票時間等票據信息,要求各單位期限內及時予以反饋;針對個人、公司繳納及司法扣劃的款項,根據交款人、轉入日期等信息關聯相關案件,排查案件承辦人、執行案號,要求各承辦人及時發放;經排查無法找到對應承辦人、執行案號的及其他應付款項(主要涉及執行款利息)等,在微信公眾號、智慧執行等平臺發布集中清理執行案款認領公告,經窮盡措施仍無法甄別的不明款項,依法辦理財政提存。四是制定訴訟費清理方案,梳理應退未退訴訟費清單,建立訴訟費清退臺賬,理清庭室、承辦法官、書記員責任。開展“勝訴退費”專項整改活動,積極探索新方式,除采取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當事人外,在微信公眾號上發布訴訟費退費公告,研究制作退費通知書模板,采取掛號信方式將通知書郵寄當事人,確保通知全覆蓋。將訴訟費清退情況納入審務督察范圍,巡察以來督察通報訴訟費清退進展14次。黨組書記集體約談各業務庭室分管領導,傳導壓力確保訴訟費清退整改責任落實到位,對業務庭分管領導和訴訟費清退進度相對靠后的5位庭室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要求說明原因并督促繼續加大清退力度。五是2023年10月印發《關于規范刑事財產刑案件移送、立案、執行工作指引》,明確和規范財產刑相關處置工作。

2.關于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仍然存在的問題

(1)針對院領導辦案拈輕避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院庭長重點辦理重大、疑難、復雜、新類型和法律適用方面有普遍指導意義的案件。二是院領導編入審判團隊參與隨機分案,避免指定分案導致拈輕避重現象。三是強化院庭長對在辦案件的監督管理,發揮院庭長解決疑難復雜案件、統一裁判尺度、提升案件辦理的質量和效率、效果的作用。

(2)解紛載體建設不重實效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23年8月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多元解紛工作的通知》,細化解紛工作的具體內容和流程,提高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成效;召開涉物業、勞動爭議等行業座談會,提升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水平。二是選派專業法官,針對勞動爭議、商品房預售、商品房買賣等糾紛的特點進行分類施策,引導案件當事人采用調解方式化解糾紛。

3.關于廉潔風險防控存在漏洞的問題

(1)針對隱患查防重視不夠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組織全院干警更新個人《廉政風險排查表》214份,重新梳理崗位職責、潛在廉政風險點及防控措施,進一步完善廉政風險防控制度;2023年11月制定《關于深入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實施意見》,匯總崗位廉政風險點,確立風險等級,分類制定廉政風險防控措施64條。二是加強“清風”系統風險預警清理力度,對各庭室“清風”系統使用情況及風險預警處置情況進行定期通報,督促及時核實反饋風險預警。三是集中核查整治,開展“清風”系統風險預警專項清理活動,選定“超一個月未發放案款”“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應屏蔽未屏蔽”“程序違法發回重審”和“被再審案件”4個專題預警作為專項清理內容,針對重點風險預警專題組織集中核查清理活動。

(2)針對涉案款物管理松懈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取消執行款自制憑證的使用,更換使用財政部門統一管理的資金往來結算電子票據。二是嚴格落實票據管理規定,將已領取未核銷的執行款自制票據收回,進行分類整理和登記。三是執行款物設專人管理,運用線上“執行財產查封、扣押信息登記系統”,全面記載執行案號、承辦人、查封日期、屆滿日期、財產所有人、證件號碼、財產信息、申請標的、查封狀態等信息,通過“臨近30天屆滿清單”功能督促案件承辦人及時核查和續封。四是2023年10月制定《關于對執行案件中扣押機動車輛的管理辦法》、2023年10月制定《關于加強執行案款管理的若干規定》,提升扣押車輛、執行案款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水平。

(3)針對內控制度不健全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23年11月制定采購工作、工程管理辦法,重新規范采購、工程項目采購、招投標行為,使之符合法律法規且更具有操作性。二是2023年11月制定機關食堂管理辦法,明確享受伙食補貼的對象、標準,杜絕國有資產的流失。三是2023年11月出臺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規范公務接待行為,防止超標準、超范圍接待。

(4)針對財務管理不嚴格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東海法庭修繕改造項目結算審核,經黨組會研究通過,工程款已全部支付。二是理清往來款的來源及用途,積極與繳交保證金承建商溝通,將掛賬“裝潢工程押金”0.29萬元退回承建商。

(三)聚焦基層黨組織和干部隊伍建設方面

1.關于主體責任壓得不緊實的問題

(1)針對研究部署規定動作缺漏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于2023年8月25日召開黨風廉政建設會議,嚴格按照要求專題召開,通報2023年上半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開展情況及存在的突出問題,對下半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部署。二是2023年8月制定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專項檢查方案,圍繞履行職責、班子建設、黨費收繳管理、發展黨員工作、堅持和完善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黨風廉政建設六大方面確定檢查指標,于2023年11月14日對五個支部開展專項檢查,對照指標逐一評估打分并列明存在問題。三是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巡察以來黨組書記對班子成員、班子成員對分管庭室負責人及副職開展廉政提醒談話45人次,要求在做好審判執行工作的同時,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四是加強廉政學習教育,每周組織干警以“廉政周例會”形式,學習黨規黨紀、上級文件、違紀違法典型案例通報,巡察以來已組織廉政學習23次。

(2)針對“一案一整改”搞變通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嚴格落實“一案一整改”要求,制定案后整改工作方案,開展“以案為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動,向全院通報案情,要求全體干警學習典型案例,舉一反三,發表學習體會。二是營造案后整改濃厚氛圍,組織全院干警簽署廉潔自律承諾書,旁聽職務犯罪庭審,觀看廉政教育片,參觀清廉泉州館接受現場廉潔教育,營造“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的廉潔氛圍。三是加強警示教育力度,通過在黨組會通報反面典型案例、在廉政周例會組織學習違紀違法典型案例通報等方式,用“身邊事”警醒“身邊人”,督促干警警鐘長鳴,巡察以來共開展警示教育7次。四是完善內控制度,針對違紀違法案例反映出的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問題,重申財務報銷注意事項及要求,制定公務接待管理規定,進一步堵塞漏洞,健全監管機制。

2.關于干部管理監督寬松軟的問題

(1)針對“三個規定”執行不嚴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持續強化學習,將“三個規定”納入黨組中心組、黨支部“三會一課”、新入職書記員培訓重點學習內容,并在廉政周例會中組織“三個規定”專題學習7次。二是加強通報力度,持續采取月末提醒填報,次月初重點通報的方式不斷加強“三個規定”填報督促提醒力度,巡察以來通報“三個規定”填報情況5次,并重點對院領導、員額法官和重點崗位人員填報情況進行分類分析。三是開展“三個規定”貫徹落實情況督查,2023年10月制定督查工作方案,進一步從嚴抓實“三個規定”貫徹落實。

(2)針對違規行為缺乏動真碰硬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落實“周督察”制度,督察室每周對院部、辦公二區、派出法庭進行實地督察,每日依托“八個看得見”信息平臺開展智慧督察,巡察以來共組織線上及線下督察93次,發布督察通報15期。二是對屢教不改問題點名曝光,針對督察多次發現的值班導訴不規范等高發問題,在督察通報中直接點名通報,提高通報震懾力。三是完善整改“閉環”機制,對督察通報指出問題的責任庭室,要求書面反饋整改情況,巡察以來收到整改情況報告14份,個人書面檢討2份,發出督察函3份。四是從嚴管理,對被通報多次人員批評教育2人次,將督察發現問題作為季度考核參考依據,動真碰硬督促問題整改。

(3)針對抓早抓小未嚴格落實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組織業務部門及承辦人對“清風”系統“程序違法發回重審”和“被再審案件”專題預警開展集中清理整治,逐案核實被預警案件是否確實存在程序違法、事實認定錯誤或適用法律錯誤等問題,核查案件承辦人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是否存在過錯。二是2023年11月制定《關于建立與派駐紀檢監察組聯動工作機制(試行)》,促進各部門與紀檢監察組工作有效銜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溝通聯系、協作監督,全面提升監督執紀問責合力。

3.關于基層黨組織建設存在薄弱環節的問題

(1)針對部署督導力度小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制定《領導班子成員掛鉤黨支部通知》,明確掛鉤聯系安排,列明工作任務及相關重點,推動黨建工作責任落實,其中第一、二支部掛鉤領導各3名,第三、四、五支部掛鉤領導各1名。二是2023年8月制定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專項檢查方案及評估指標,要求各支部做好對照準備。三是對2023年機關黨委及下設各支部換屆選舉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嚴格按照標準重新統計選票,選舉結果依然有效,相關計票單和選舉結果報告單已修改并整理歸檔。四是政治部、機關黨委工作人員集體學習《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和有關紀律規定,確保黨建工作嚴謹規范。五是于2023年11月6日召開團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選舉新一屆團支部委員會委員5人,其中書記1人。選舉結果向團區委、院機關黨委報告,獲批復同意,完成團支部換屆。

(2)針對民主生活會不嚴肅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前,對發言提綱和批評意見撰寫提出明確要求,黨組書記逐一審核把關,有關材料報送巡察組審核把關并按要求及時修改。二是發放征求意見表,深入開展談心談話,確保批評內容結合實際,指問題而不是提建議。三是在發言提綱中明確整改措施,要求對照措施逐項推動落實。四是在主題明確、程序規范、組織周密的基礎上,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按照要求及時報送會議情況報告、會議記錄和對照檢查發言提綱等材料。

(3)針對發展黨員工作不扎實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按照發展黨員材料要求,與上級黨委及時溝通協調,現3名發展對象材料均已報送上級黨委進行預審。二是建立完善發展黨員工作臺賬,制定發展黨員各階段程序清單,明確各階段所需完成的工作及歸檔的材料。三是2023年8月制定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專項檢查方案,把發展黨員作為重點檢查內容,列明檢查指標,推動支部發展黨員工作持續規范化。

4.關于隊伍建設質量不高的問題

(1)針對人才工作薄弱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受訓提升能力,利用“人民法院大講堂”等線上平臺,組織業務部門干警參加金融案件、知識產權案件、民商事審判等專項業務培訓4場,提升執法辦案能力。二是舉辦名師講堂,先后邀請市演講與口才學會專家、閩臺緣博物館重要接待講解員到院授課。三是舉辦主題教育演講比賽,展示講演人才培育成效,共有26名干警報名參賽。四是擴大人才培育影響效應,通過加大宣傳力度,人才培育工作成效獲省委政法委“清朗天空”、市委政法委“平安泉州”微信公眾號刊發報道,由干警原創歌詞、自導自演自唱的人才培育工程紀實MV歌曲《追尋的光》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公眾號刊載,超2萬人觀看點贊。

(2)針對激勵機制不健全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實施成長成才階段計劃,結合人才培育工程,劃分初、中、高三個階段,根據每階段培育重點,強化培訓授課、交流研學、文獻材料等資源保障,激發干警干事創業熱情。二是完成本年度聘用制書記員體檢、政審及考察工作,新招聘的聘用制書記員11人均已到崗。三是強化聘用人員激勵舉措,與區人社局溝通,結合書記員競賽成績,為本年度考核成績優秀的書記員聯合頒發榮譽證書。四是開展聘用書記員培訓,舉辦聘用書記員培訓班,2021年以來新入職的33名書記員和執行警務保障人員集中參訓,組織本年度考錄的11名聘用制書記員參加市中院舉辦的全市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崗前培訓。五是落實崗位能級管理,為各序列共82名書記員設定崗位能級,薪酬待遇與崗位能級掛鉤,強化激勵效應。

5.關于派駐監督不夠精準有效的問題

(1)針對推動主體責任落實有差距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壓實主體責任,督促院黨組深入排查廉潔風險點,強化對審判執行人員等關鍵崗位、審判執行權力運行等關鍵環節的防控評估,紀檢監察組強化指導與聯防聯督聯控,推動2023年11月出臺《關于深入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實施意見》。二是推進“一崗雙責”,督促常態化開展廉政提醒談話,根據《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廉政談話制度》,組織全院范圍各層次開展談話,對日常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工作薄弱環節等及時打招呼提醒。三是做深日常監督,與審管辦、政治部配合督促推進已結卷宗超期未歸問題整改,聯合召開專題清理推進會。聯合審管辦、督察室開展卷宗檔案久借不還專項清理活動、進一步規范電子送達工作專項整治,推動問題有效整改、工作質效提升。緊盯規范執行案款發放這一監督重點,在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的集中清理執行案款公告中向群眾告知若在案款發放過程中發現“吃、拿、卡、要”等腐敗行為或無故拖延的情形,可向紀檢監察組來電反映。四是強化重點監督,加強對“三重一大”事項的監督,2023年9月以來紀檢監察組組長參加黨組會議10次,針對近期院部外墻修繕改造工程建設開展實地檢查3次,確保管好關鍵事、管到關鍵處。

(2)針對班子成員監督有短板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巡察以來與班子成員、庭室負責人開展政治監督談話23人次,圍繞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履行工作職責等要點進行深入談心談話,督促被談話人明責知責擔責,抓好問題整改落實。二是更新完善2023年法院正式干警及聘用人員廉政檔案217份,精準繪制廉潔畫像。嚴把黨風廉政意見審查回復關,2023年9月以來出具黨風廉政意見27人次。三是開展“法院執行領域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監督項目,圍繞案款發放、清理不明款工作督導強調2次,對承辦人“點對點”電話提醒。參與專項行動2次,見證查找被執行人、組織調解、查扣車輛等執行過程,以貼身監督推進執行工作規范有序、公正透明。

(3)針對發現查處問題有欠缺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23年11月研究制定《關于建立與派駐紀檢監察組聯動工作機制(試行)》,通過加強溝通會商、深化協同聯動監督、實現信息共享、問題線索移送等方式,促進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更好貫通聯動。二是加大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助力日常監督,2023年10月以來聚焦“被再審案件”“程序違法發回重審”風險預警2個專題,進行重點監督。三是從日常監督、巡察反饋意見中精準處置問題線索,進行函詢4件次,予以批評教育4人次。

三、巡察反饋問題線索的處理情況

針對巡察反饋問題、移交的問題線索和信訪反映,按照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共對17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其中,責令作出書面檢查3人,批評教育14人。

四、需要進一步整改的事項及措施

(一)針對“卷宗歸檔不及時”的問題。

未完成整改原因:經整改未歸檔1508件卷宗,包括未歸檔訴訟卷宗211件,未歸檔執行卷宗1297件。主要原因是部分執行卷宗未歸檔時間較久;因執行系統多次更換,存在數據導入丟失,部分執行卷宗歸檔后,系統未顯示;部分書記員離職后,未歸檔卷宗移交后,歸檔進展緩慢。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組織檔案人員進行排查,對已歸檔系統未顯示的卷宗,核實后報送省法院進行系統修改。二是對長期未歸的執行卷宗,組織第三方加大清理力度,逐案進行核實。三是對離職書記員的卷宗,嚴格按照《關于加強案件歸檔工作的通知》,明確承辦人歸檔責任,由承辦人進行歸檔,對無法完成的,與提拔晉升、績效等次相掛鉤,倒逼提升清理積極性。

整改時限:2024年3月4日。

(二)針對“執行款發放不及時”的問題

未完成整改原因:主要是正在提起執行異議、執行異議之訴、另案訴訟、再審等程序尚無法發放,正在制作分配方案或者分配方案尚待債權人確認尚無法發放,涉市政項目、公安凍結、另案保全尚無法發放,當事人經通知未來領取或者被害人身份不明尚無法發放。

下一步整改措施:執行案款主要系因法定理由未發放,一是以制定執行款分段清理方案為基礎,繼續保持集中清退進度,應發盡發、應退盡退,確無法發放的案款擬先移交財政部門保管,待符合發放條件的再向財政部門領回發放。二是落實執行案款清理督促機制,要求承辦人定期回復案款發放情況進展,符合發放條件的,督促承辦人盡快發放。三是落實本院制定的《關于加強執行案款管理的若干規定》,確保執行案款的收取、管理和兌付安全,提升執行案款發放、管理、監督的規范化、制度化水平。

整改時限:2024年6月4日。

(三)針對工作落實行動遲緩的問題。

未完成整改原因:尚有不明案款未甄別認領,包括其他法院轉入不明款,個人、公司轉入不明款,公安轉入不明款,支付寶、財付通、其他應付款項轉入不明款,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轉入不明款。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針對法院、公安、支付寶、財付通及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轉入的不明款項,將對各單位發送《不明執行案款協助核查函》,函中載明案款的金額、轉入日期及開票時間等票據信息,要求各單位期限內及時予以反饋。二是針對個人、公司繳納及司法扣劃的款項,根據交款人、轉入日期等信息關聯相關案件,排查案件承辦人、執行案號,要求各承辦人及時發放。三是經排查無法找到對應承辦人、執行案號的及其他應付款項(主要涉及執行款利息)等,在微信公眾號、智慧執行等平臺發布集中清理執行案款認領公告,經窮盡措施仍無法甄別的不明款項,依法辦理財政提存。

整改時限:2024年6月4日。

經過一段時間的集中整改,部分整改事項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對照巡察組提出的要求,還是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們將繼續抓好整改工作,并以巡察整改為新的起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緊緊圍繞審判主責主業,強化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嚴格對照巡察反饋意見,堅持目標不變、標準不降、勁頭不松、力度不減,持續抓好巡察整改后續工作,以巡察整改為契機推進法院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595-28669302;通信地址:泉州市豐澤區泉秀路491號豐澤區人民法院,郵政編碼:362000;電子郵箱:fzfyxx@163.com。

中共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黨組

2024年1月27日

【責任編輯:莊秀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