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法院黨組關于巡察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來源:中共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法院黨組 發布時間:2024-01-29 16:00

根據市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2023年5月21日至6月21日,市委巡察一組對中共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法院黨組(以下簡稱洛江區法院黨組)開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9月4日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加強對巡察整改的組織領導情況

(一)提高政治站位,壓實整改責任。成立黨組書記擔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的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對全院巡察整改工作負總責,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4個專項小組,全面加強對巡察整改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黨組書記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親自督促、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其他班子成員以上率下,充分發揮“頭雁作用”,明確任務,靠前指揮,抓好各自分管領域的整改落實。各支部書記、各部門負責人齊抓共管,推動整改工作全面鋪開、高效落實。

(二)細化任務清單,督促整改落實。院黨組認真對照市委巡察一組反饋的問題,列出問題清單,把每個問題當作“必答題”,逐條研究、逐一剖析,細化分解成可操作、可落實的具體整改舉措,形成責任到人、明確時限的整改方案。建立工作統籌推進機制,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列出時間表,掛圖作戰,采取“每周報告進度、半月集中研究、及時通報督促”辦法,院黨組定期聽取整改進展情況匯報,研究解決問題,推動整改積極穩妥有序開展。駐院紀檢監察組對巡察整改全程監督,確保各項整改措施落地落實。

(三)完善制度機制,提升整改實效。堅持全面整改和重點整改相結合,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緊扣反饋意見,深刻剖析,明確整改方向和主要措施。堅持“當下改”和“長久立”相結合,深入查找制度建設、責任落實、體制機制等深層次問題,舉一反三、推動改革,制定完善涉思想政治建設、黨的建設、審判執行工作、內控制度等方面31項制度機制,從源頭上堵塞漏洞,不斷深化巡察成果,建立健全解決問題、推動發展的長效機制。

二、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進展情況

(一)聚焦貫徹落實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關于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實的問題

(1)針對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不夠深入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嚴格執行“第一議題”制度。堅持即知即改,巡察以來共組織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9次,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及時傳達學習中央、省委、市委、區委和上級法院重要文件、會議精神,突出政治導向,把政治理論學習融入日常、抓在經常,推動學習常態化。二是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組織專題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班子成員結合審判執行工作實際,圍繞4個主題開展有針對性的交流和研討,深刻認識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論地位、豐富內涵和實踐意義,筑牢思想根基,堅持和捍衛“兩個確立”,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三是加強用創新理論指導實踐能力。班子成員在學習過程中緊扣推動高質量發展主題,提出切實可行的貫徹落實意見,將黨的創新理論轉化為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的強大動力,主動融入大局,重點推進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訴源治理等品牌建設,《“四零”服務跑出營商環境“加速度”》案例獲評第六屆泉州市機關體制機制創新優秀案例、訴源治理工作在全市法院訴源治理競賽中獲得第一名并作經驗介紹。四是深入開展主題教育。堅持把落實巡察整改與扎實開展主題教育結合起來,及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學習計劃,深入開展為民辦實事活動,重點推出6項便民措施,解答法律問題46個,訴前化解矛盾糾紛78起,收到群眾贈送錦旗9面,切實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

(2)針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重視不足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用能動司法理念推進司法護企工作。開展“三官一律”護航企業,法治賦能營商環境系列活動,為企業和工人精準服務紓困解難。積極總結服務保障營商環境工作經驗,3篇工作經驗總結被市營商辦刊發,其中,1篇案例被納入2023年第二批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典型經驗做法。二是優化質效指標提升服務能力。每月通報營商環境相關指標情況,對在辦超一年未結的破產案件,通過督辦,確保在整改期間審結。出臺《關于進一步嚴格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扣除、延長審理期限監督管理規定的通知》,加快破產案件審理進度。通過整改,本院“執行合同”“辦理破產”營商考核指標排名較2022年的第8位、第11位分別上升至第4位、第7位。三是建立虛假訴訟失信公開制度。制定《關于建立虛假訴訟失信人名單公開制度的意見》,構建防范和打擊虛假訴訟長效機制。對存在虛假訴訟人員予以公示,有效打擊虛假訴訟,營造誠實守信的法治環境。

(3)針對護航生態文明建設力度不夠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強恢復性司法理念。積極在生態審判中應用護鳥令、生態修復令等多種生態修復手段,加強生態補償,用生態修復方式讓“破壞者”變為“守護者”。二是提升生態環境審判專業化水平。積極適用生態資源審判領域技術調查官制度,邀請技術調查官參與現場勘查活動,從技術層面為司法審判提供專業輔助;協調區農水局推薦生態環境專家作為人民陪審員人選,彌補司法審判中法官專業知識不足等短板問題。三是凝聚生態資源保護合力。與區農水局、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共同制定《泉州市洛江區河湖安全保護專項執法行動工作方案》,建立生態資源跨部門的協同保護制度。2023年10月,與區農水局等多部門針對1處侵占泄洪通道的違法情況聯合開展河湖安全保護專項執法行動,有效保護河湖安全。

(4)針對服務法治政府建設方式不多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持續深化府院聯動。充分發揮駐重點辦法官工作室作用,主動靠前服務,走訪區發改局和重點辦,開展座談了解區涉重點項目有關情況,及時提供相關法律服務,提升司法服務針對性。二是加強行政案件訴源化解。進一步優化推進“線上解+跨域解+源頭解”三位一體的行政爭議訴前化解機制,形成“訴非聯動”合力。黨組書記和分管副院長先后前往案件管轄地政法委開展座談,持續推進訴非聯動,全面提升多元解紛質效。三是充分發揮司法建議作用。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及規范司法建議工作的通知》,建立司法建議反饋跟蹤機制,提高司法建議的采用率。巡察整改以來,共發送司法建議6份,收到回復6件,回復率達100%,相關機構作出整改6條,有效發揮司法建議作用。

2.關于落實司法責任制有偏差的問題

(1)針對入額院領導辦案“頭雁效應”不凸顯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入額院領導靠前指揮。入額院領導深入一線、靠前指揮,打好法院質效提升“主動戰”,針對疑難問題,主動做好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為辦案工作規范、效率提升提供有效支撐。二是加強入額院領導辦案。出臺《關于加強入額院領導辦案的通知》,要求入額院領導帶頭辦理重大復雜敏感案件。巡察整改以來,入額院領導主動承辦破產、職務犯罪、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以及執行“骨頭案”等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突出辦案“排頭兵”作用。

(2)針對重點案件實質化監管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強“四類案件”監管。出臺《關于“四類案件”監督管理實施意見》,明確“四類案件”認定標準、監管范圍、監管方式等內容,細化責任追究,規范監督管理,倒逼監督工作落實。通過摸排和自查,將符合標準的案件納入“四類案件”監管。二是強化審判質效分析。加強審判節點管理,建立審判節點通報制度,促進審判方式數字化、節點管理精細化。充分發揮庭務會作用,各業務部門組織召開庭務會分析查找審判質效中存在的問題和短板弱項,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強化質效理念,增強審限意識,凝心聚力提質增效。

(3)針對專業法官會議定位不清晰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完善專業法官會議工作機制。完善《專業法官會議工作機制實施細則》,增設知識產權、行政與生態環境等類別專業法官會議,實現分類指導,統一案件裁判尺度,確保公正司法。二是強化專業法官會議職能發揮。巡察以來,召開專業法官會議12次,有效發揮其統一法律適用、強化監督制約的作用。將法官參與專業法官會議的情況與其績效考核掛鉤,參加專業法官會議量化為工作業績,有效激勵專業法官會議職能作用發揮。

3.關于推動審判高質量發展有落差的問題

(1)針對審判監督制約不力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堅持問題導向,找準短板弱項。針對案件改判發回重審率逐年上升等問題,進行深入查擺剖析,提出具體整改措施。加強指標態勢分析,科學制定各部門質效指標任務,及時采取工作措施補短板強弱項。二是認真梳理問題,加強問責追責。對近幾年被發回、改判案件進行梳理,對評查為不合格、重大瑕疵的案件承辦人,在績效考核中進行扣分,并給予提醒談話。三是多線監督并行,提升監管成效。推行裁判文書閱核制度,強化院庭長對案件辦理過程中的監督管理,確保監管責任落到實處。開展2023年度法官履職評議,主動接受區人大和社會各界監督。完善員額法官的業績考核指標,將辦案質效指標作為重點考核指標,與職級晉升和評先評優等掛鉤。通過整改,一審改判發回重審率較2022年下降44.32%,審判質效得到有效提升。四是加強業務培訓,提升司法能力。出臺《關于常態化開展法官業務培訓的工作方案》,打造“洛法月講堂”法務教學平臺,開展法官業務常態化培訓工作,有效拓寬法官、法官助理的“解題思路”,有效提升審判業務水平。

(2)針對審理期限管理不嚴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完善審限管理制度。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案件審理期限管理的實施細則》,規范審理期限變更的適用條件、審批流程和監督管理。嚴格案件扣除審限審批流程,將案件報請扣除審限的審批權相應提級,杜絕通過非法定事由扣延審限情況。建立積案清理月臺賬,實行分級督辦,逐案填寫清理計劃、預計結案時間,實現靶向施策、靶向推進。二是加強臨近審限預警。每周通報未結案件情況,針對審理時長不同的案件,分別發函進行預警與督辦。巡察整改以來,通報臨近審限案件8期,有效傳導審限內辦理責任壓力,切實提升辦案效率。三是開展專項評查工作。開展審限變更審批合規情況專項評查工作,評查結果參照案件質量評查規定予以處理,并與法官業績考核掛鉤。

(3)針對訴源治理成效不佳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召開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進鄉村、進社區、進網格”工作推進會,推動矛盾糾紛在村鎮、街區得到實質性化解。巡察以來,我院受理一審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11.22%,萬人成訟率同比下降14.99%。在全市法院訴源治理工作調度會中作經驗介紹。二是加強訴情分析研判。深入分析民事一審案件新收案由前十位的案情特點及部分案由新收增長原因,靶向施策、精準發力,更有針對性地開展訴前化解工作。三是推動重點領域糾紛化解。加大重點領域和重點案由訴前調解力度,依托政協委員履職解紛室,邀請政協委員參與訴前調解,助力糾紛實質化解。四是加強調解業務培訓。組織調解員參加民事糾紛調解實務培訓5次,進一步推動調解員調解能力提升,提高糾紛訴前調解成功率。巡察以來,訴前調解成功1893件,推動訴源治理取得良好成效。

4.關于意識形態工作有短板的問題

(1)針對“八個納入”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強化思想認識。院黨組組織專題學習,強調切實增強做好意識形態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加強對黨員經常性政治教育和思想引領,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與審判業務工作共同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二是強化責任落實。修訂《黨建工作常態化督查檢查考核計劃》、制定《2023年度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實施方案》,將意識形態工作列入相關方案中,做到與黨建、隊建同部署、同落實,切實落實主體責任要求。三是強化工作部署。結合黨建工作對各支部落實意識形態工作進行部署,嚴把信息質量關,提高新聞輿論傳播力、影響力、公信力。

(2)針對網絡陣地管理不嚴格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及時注銷相關賬戶。切實落實區委網信辦相關要求,注銷原“洛江法院”微信公眾號。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出臺《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法院關于加強新聞宣傳工作的若干規定》,嚴格規范新聞采編流程,完善稿件刊發審核機制,明確新聞發布各個環節的審稿職責,落實“三審三校”要求。三是加強網絡陣地管理。堅持舉一反三,復查盤點,對現有微信公眾號、網站、微博管理權限進行清查,明確操作和審核權限。

(3)針對“一會一報”執行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強制度學習宣講。嚴格執行“一會一報”相關要求,強調講座、論壇報送要求,切實提高思想認識。二是完善宣傳工作規定。進一步要求負責組織講座、論壇的部門在落實內容審核的基礎上,在召開前3天報送主管部門。三是梳理活動開展情況。對今年計劃開展講座、論壇的情況進行梳理并及時報備,杜絕應報備而未報備情形。

5.關于巡察反饋問題邊改邊犯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有力推動案款清理。緊盯未發款項,研究制定《執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實施方案》,成立專項領導小組,加強對執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實施。二是加大甄別力度,規范不明款項管理。調閱歷年執行卷宗,對不明款項逐年逐筆摸底排查、核查、登記、甄別、清退,對已確認款項性質及金額的案件及時進行清退,對未備注案件信息且匯款人信息無對應的執行案件,多次發布執行案款清理公告,請相關匯款人配合協查,做到摸清底數,建立臺賬。三是及時督促認領,防止案款邊清邊積。制定《洛江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執行案款管理的若干規定(試行)》,規范案款管理,明確案款發放審批程序和發放期限,限制延緩發放、提存案款申請條件,將超期發放案款納入績效考核扣分項。巡察以來,不明案款實現“零”新增。四是嚴格案款監管,化解案款滯留難題。引入“法院涉訴案款管理系統”等信息化手段實現案款動態監管,對每一筆案款的流轉做到可溯源、可監控。對排查后確無法發放的滯留款項予以提存,集中統一管理,確保執行案款閉環監管。

(二)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方面

1.關于司法為民理念未樹牢的問題

(1)針對司法審判效率不高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認真查擺剖析問題根源。針對司法審判效率不高問題,對審理時間超1年以上辦結案件進行剖析,認真查找問題根源。二是因案施策分級管理。建立積案清理工作月臺賬,按照“定承辦人、定結案時間、定審理方案、定督辦領導”進行清單化管理,逐案研究落實審理方案和工作方式,分類施策,逐案銷號。三是構建“提醒+督辦+督察”監管體系。對超期案件實行分級催辦督辦,有效傳導長期未結案件清理責任壓力。四是緊盯控制增量消化存量。每周對潛在的長期未結案件進行重點提示,嚴格審限管理,完善節點管控,嚴防邊清邊積。巡察整改以來,全院無審理時長2年以上未結案件,清理1年以上未結案件6件,實現1年以上長期未結案件“動態清零”。

(2)針對信訪處置不夠規范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統籌部署信訪工作。召開涉訴信訪“有信必復”工作調度會,傳達 “有信必復”文件精神,組織相關人員參加法院系統“有信必復”演練活動,促進信訪工作規范化。二是完善“有信必復”制度。出臺《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法院關于加強涉訴信訪“有信必復”工作的實施意見》,規范接訪辦信流程,細化信訪部門和承辦部門的職責,推動信訪處置形成閉環。巡察整改以來,來信來訪件期限內答復率達100%。三是加強信訪系統運用。將信訪案件逐一錄入審判信息系統信訪模塊,做到信訪件錄入率100%。充分運用新啟用的全國法院信訪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訪辦理全程監督、全程留痕和動態跟蹤,有效提高辦信效率。

(3)針對訴訟費清退不及時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壓實責任,狠抓清理。調整工作領導小組,加強訴訟費專項清理組織領導。出臺《關于進一步深化訴訟費專項清理和規范日常收退工作方案》,進一步規范訴訟費退付流程,提高訴訟費退付效率。二是摸清底數,建立臺賬。委托第三方全面排查歷史遺留應退未退訴訟費案件,編制詳細臺賬,摸清案件底數。先后在“洛江法苑”公眾號發布《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法院訴訟費清退公告》5次,主動聯系當事人辦理退費手續,最大限度保障當事人勝訴退費權益。三是跟蹤督辦,有序推進。對1834個案件進行集中清退,已清退完成1690件,清退率達92.15%,清退金額占94.43%,有效清退一大批舊存訴訟費,切實提升司法為民服務質量和群眾滿意度。仍在推進清退144件,其中,已移送國庫退費系統審核105件(訴訟費退付清算后即可審核通過該部分退費,屆時訴訟費清退率達97.87%,清退金額占99.38%)。針對因公司已注銷等原因暫無法退付的39件,本院已建立訴訟費清退專門臺賬,由專人負責。四是舉一反三,整改提升。建立“勝訴退費”長效工作機制,充分運用福建法院訴訟費管理系統等信息化手段,及時識別生效案件信息、采集訴訟費退付數據,監督訴訟費退費情況,推進訴訟費工作常態化運行,保障當事人勝訴退費權益。

2.關于執行領域執法不嚴的問題

(1)針對終本執行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開展終本案件回頭看。對2019年以來的終本案件進行全面摸排,查找存在問題,深入剖析產生問題的原因,切實做到舉一反三,壓緊壓實整改責任。二是嚴肅問題案件問責。經核查,對作出終本決定存在程序瑕疵的案件承辦人給予提醒談話。三是嚴把終本案件標準關。制定《洛江區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流程及終本案件管理的規定》,細化執行工作流程及終本案件審批程序,嚴把案件終本的程序標準和實質標準,確保終本依法合規。在省法院組織的終本案件交叉評查及泉州市人大對兩級法院的執行案件評查中,我院終本案件合格率均為100%。巡察以來,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方式結案占比同比降低7.24%。四是加大案件執行力度。組織開展涉民生、企業等專項執行活動,司法拘傳拘留111人次,曝光失信被執行人32批次,發布懸賞公告2期,網絡拍賣被執行人財產337輪,有效提升案件執結率和執行到位率。對終本案件開展點對點網絡查控583件,恢復執行立案665件,執行完畢480件,執行完畢率達72.18%,促當事人達成和解21件。通過整改,本院執行質效指標位居全省第三名。

(2)針對執行措施適用不合法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聚焦問題、核查問責。經核查,給予相關承辦人批評教育。二是舉一反三、全面清查。對2019年以來辦結的案件進行自查自糾,未再發現執行措施適用不合法的案件。三是規范執行、治管并舉。重申《關于加強執行工作紀律的若干規定》,依靠數字治理、節點監控、分段集約實行精細化監督管理。積極拓寬外部監督渠道,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檢察院5人次監督見證執行,提升執行行動的規范性和公信力。四是加強審執銜接、提高執行效率。召開審執聯動協調會議,加強部門間的協調溝通,對財產保全過程中置換保全標的物可能引發的風險以及對后續執行工作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告知承辦法官,審慎變更保全標的物。

(3)針對部分執行款發放不及時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逐案排查建檔管理。對執行款到賬一個月以上未發放的127件(筆)進行排查,逐案分析原因。經核查,上述案件屬于申請人因另案訴訟或涉嫌犯罪等法定事由延期發放情形且已作延期發放審批手續。加大執行款發放力度,對法定延期事由解除,符合發放條件的63件(筆)已全部予以發放。二是規范執行案款管理。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執行案款管理的若干規定(試行)》,嚴格落實“一案一賬號”案款管理機制,加強對執行案款動態監管,建立專門臺賬,確保項目清、底數明。三是從嚴管控延期發放。安排專人負責案款監管工作,定期核查到賬案款,督促承辦人及時處理,嚴格執行款延期發放審批。四是嚴肅執紀監督問責。對庭室負責人和執行干警進行約談,要求加強責任心,做好案款監管,督促符合發放條件的案款及時發放到位。

3.關于形式主義問題仍存在的問題

(1)針對基層服務點作用不強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壓實工作職責。出臺《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強化法官工作室、服務站工作落實的工作方案》,對服務站的服務內容、服務頻次及工作要求進行細化,壓緊壓實工作責任。二是優化資源配置。對現有18個法官工作室、服務站掛鉤人員進行優化調整,督促掛鉤聯系工作落細落實。巡察整改以來,掛鉤法官共走訪法官工作室31人次,解答法律問題42個,發揮能動司法作用,解決群眾急難愁盼。三是加強便民聯系。重新制作市田村法官工作室牌匾并上墻。全面排查法官工作室運行情況,將法官姓名、聯系電話等信息進行公示,更好為群眾提供咨詢服務,讓司法服務更高效便捷。

(2)針對深入調查研究不實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建立健全院領導駐庭調研機制。建立院領導下庭室指導工作機制,制作《院領導下庭室登記表》,由專門部門收集匯總并跟蹤落實情況。巡察整改以來,院領導累計到庭室指導工作27次,有效化解庭室工作難題23個,有效推動責任落實、提高隊伍管理。二是完善派出法庭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對河市法庭進行資源傾斜和投入,對河市法庭基礎設施進行修繕,更新法庭公務用車,確保硬件配備滿足法庭工作需要。三是加強案件評查結果運用。召開民商事案件發回重審和改判案件分析會,認真分析案件發回重審和改判原因,加強總結提升;對案件評查結果進行總結通報,督促辦案人員舉一反三,杜絕類似問題發生,提高合格案件比例;發揮績效考核指揮棒作用,將案件評查結果納入績效考核評價體系中,作為員額法官業績評價的重要指標,以責任導向倒逼工作落實。

(3)針對內控制度照搬照抄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修訂接訪辦信工作規程。出臺《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法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涉訴信訪工作的若干規定(試行)》,規范信訪辦理、維穩、化解等各項事宜,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本院涉訴信訪工作,推動信訪源頭治理和實質化解。二是嚴格內控制度審核和監督。制定《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法院公文處理工作實施細則》,明確公文發布流程、審核流程、各相關人員責任及督察內部管理制度執行責任,加強制度出臺前審核把關,推動法院內部管理規范化、科學化。

4.關于財務制度執行不嚴格的問題

(1)針對采購程序不合規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做好情況核查。經核查,負責采購的經辦人對個別金額不大的項目,沒有嚴格落實省財政廳關于政府采購相關規定,采用線下方式采購。二是嚴肅依規處理。根據核查結果,對綜合辦負責人、財務人員分別進行提醒談話。三是完善管理制度。修訂《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法院財務審批管理辦法》,對財務審批、采購等進行細化,進一步規范采購流程,杜絕類似問題發生。四是加強年度計劃。做好2024年度全院財政預算采購計劃,并向各部門征求采購計劃建議,由綜合辦匯總并結合實際制作新一年采購預算。

(2)針對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做好情況核查。經核查,固定資產管理的負責人對相關業務和具體要求不夠熟悉,錄入資產臺賬存在不規范情況。二是依規開展處理。根據核查結果,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提醒談話,指出問題,分析原因,幫其改正。三是完善管理制度。修訂《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法院固定資產日常管理辦法》,對固定資產的管理、使用、報廢等進行細化,進一步規范各部門在固定資產管理中的責任。四是及時清查資產。委托第三方配合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嚴格按照錄入要求,建立固定資產臺賬。

(3)針對專項資金未專款專用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做好情況核查。經核查,財務人員在支付1筆安保、保潔費用款項時,未嚴格執行省財政廳關于專款專用的相關要求,認為該部分款項屬于服務辦案所需,故從辦案業務經費中支出。二是嚴肅追責處理。根據核查結果,對綜合辦負責人、財務人員分別進行提醒談話,分析原因,督促改正。三是加強支出管理。嚴格按照省財政廳有關要求和我院財務管理制度對擬支付款項的項目進行細分,明確類別,巡察整改以來對服裝、電器設備、物業服務等7個項目的費用支出均嚴格執行“專款專用”,杜絕此類問題發生。

(三)關于聚焦基層黨組織和干部隊伍建設方面的問題

1.關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扎實的問題

(1)針對“關鍵少數”行為失范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強化“關鍵少數”示范責任。黨組會專題研究部署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聽取本院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分工方案落實情況,緊盯責任清單7項40條任務完成進度,強調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職責,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責任,明確時限責任抓落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二是堅持自我革命推進班子建設。組織召開落實市委巡察一組巡察整改意見專題民主生活會,對巡察指出的問題,班子成員各自對照主動認領,深入剖析問題根源,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院黨組針對查擺的問題,逐條制定整改措施,明確責任領導、責任部門和整改期限,以專題民主生活會成效提升整改成效,推進班子自身建設。三是加強對“關鍵少數”的監督。派駐紀檢監察組結合法院班子成員職責,強化政治監督,開展“一對一”政治監督談話3人次,“面對面”直指痛點和短板問題,督促領導干部以身作則,充分發揮示范帶頭作用。

(2)針對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意識不強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抓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組織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總結分析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推動黨組領導、紀檢監察、督察監督、機關紀委日常管理監督貫通起來,形成監督合力。二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組織領導與責任分工。明確由黨組書記分管督察室,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協調督察室抓好監督工作。形成“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齊抓共管、紀檢監察協調監督”的合力。三是強化重點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嚴格落實本院《關于深化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組織對關鍵崗位、重點人員結合崗位職責進行針對性的風險隱患排查,針對關鍵環節制定防控措施274條。督察室嚴格把關審核,確保廉政風險點查擺準確到位,防控措施落細落實。

(3)針對違規問題“輕拿輕放”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落實從嚴管黨治警。專題學習研討《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專題摘編》之以自我革命精神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進一步深化思想認識,堅持從嚴從實落實好管黨治黨主體責任。黨組書記以《時刻保持“趕考”的清醒和堅定 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為題,為全體黨員講授黨課,進一步樹牢清正廉潔思想防線,厚植全面從嚴治黨根基。二是強化干部隊伍監督。加強對工作人員紀律作風和黨風廉政建設的日常監督管理,制定《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法院關于調整部門兼任廉政督察員的決定》,調整部門兼任廉政督察員9人,充分發揮督察員作用,共同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深入開展。強化監督結果的運用,將受處理情況與績效考核、評先評優等工作結合,發揮管理監督的實效。三是核查處理具體案件。對巡察指出的案件進行核查,該案承辦法官在辦案中未盡審慎審核職責,給予承辦法官批評教育。同時,舉一反三、汲取教訓,進一步加強案件管理,嚴把案件質量關。

(4)針對執行“三個規定”不嚴格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強化監督管理,壓實責任。出臺《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法院關于在全院開展“三個規定”貫徹落實情況大督查實施方案》,開展為期3個月的“三個規定”貫徹落實情況大督查,全面掌握貫徹落實情況。常態化開展“三個規定”落實情況督察,每月對干警貫徹落實情況進行通報,并將貫徹落實“三個規定”情況納入年終績效考核指標,有力促進廉潔司法。二是加強教育引導,督促落實。利用“廉政周例會”學習、召開廉政教育大會通報典型案例等方式,以案釋法、以案明紀,加強落實“三個規定”宣傳和教育引導。三是堅持舉一反三,治管并舉。加強對“三個規定”月報告填報工作的督促和管理,及時掌握干警及聘用人員填報情況,杜絕漏報情況出現,確保“有問必錄、應報盡報”。 

2.關于派駐監督“探頭”作用發揮不充分的問題

(1)針對監督關口前移不夠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堅持監督關口前移,強化機制運用成果。持續發揮“探頭”作用,派駐紀檢監察組聯合院督察室圍繞訴訟服務窗口、安檢工作、庭審紀律、機關效能、公車使用情況等重點領域開展常態化審務督察,針對督察發現的問題,督促相關人員及時整改存在問題,并將督察結果納入績效考核范圍,嚴格獎罰兌現,助推司法作風優化。二是加強問題分析研判,全面提升監督執紀能力。對問題線索進行立案審查,從嚴執紀執法,通過調取相關案卷、對相關人員開展談話,深入剖析問題根源,及時與區紀委溝通協調,確保辦案達到預期效果,實現警示與教育相統一。三是將日常監督貫穿于法院審判執行全流程。派駐紀檢監察組針對立案環節、審判環節、執行環節等重點工作環節開展監督,有效推進“訴源治理”工作、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應用、執行措施規范化。

(2)針對監督職責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強化對“關鍵少數”的監督。聚焦“關鍵少數”,強化政治監督效果,對相關院領導開展政治監督談話,提高談話的針對性和時效性,緊扣隊伍教育管理、審判執行工作、落實各項決策部署等重點內容制定談話提綱,督促落實監管責任,扛起扛牢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加強政治生態調研,將“政治畫像”列為政治監督的重要抓手,確保政治畫像型準意達,持續做好成果轉化。二是督促存在問題整改落實。結合市委巡察一組反饋意見,通過查看資料、現場檢查、談話了解等方式,及時掌握整改進度、跟蹤督促院黨組落實巡察整改責任,聚焦執行款項發放、訴訟費清退等重點問題,聽取專項工作整改進度匯報4次,督促問題整改到位。三是深入開展警示教育活動。2023年10月30日,派駐紀檢監察組組織召開全院警示教育大會,通報相關典型案例,嚴明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提升案例教育、警示和震懾作用,引導干警不斷夯實拒腐防變的思想基礎。

(3)針對監督執紀不夠有力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妥善運用監督執紀方式。充分發揮“派駐”效果,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力度措施,由院黨組對相關人員進行提醒談話。二是加強問題核查處理。派駐紀檢監察組針對案卷材料管理不當、不認真負責履職等問題,由院黨組給予提醒談話。堅持舉一反三,提升問題線索處置精準度,提高跟蹤問效能力,確保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問題線索處置工作。

3.關于黨組議事規則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1)針對議事程序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嚴格執行黨組議事程序。專題學習《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嚴格黨組議事程序,明確權責界限,非黨組成員列席黨組會議,不發表表決意見。二是建立黨組研究議題清單機制。修訂《黨組會議題審批表》,要求會議議題及會議材料需提前通知參會人員,完善調查研究、征求意見等程序,確保會前充分醞釀,提高會議效率。三是落實會議紀要制度。嚴格按照《中共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法院黨組議事規則》要求,凡決定事項應編發會議紀要,并按照規定存檔備查。

(2)針對“三重一大”制度執行不嚴格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深刻剖析存在問題。在學習《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的基礎上,深刻剖析存在問題,進一步厘清院黨組會、院長辦公會的議事內容,再次強調“三重一大”事項一律上黨組會研究。二是舉一反三,標本兼治。修訂《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法院院長辦公會會議制度》,明確院長辦公會的參會人員及議題內容,對院長辦公會討論內容、審批流程等進行細化,不斷提升決策的科學化和專業化水平。三是建立督查反饋機制。主動接受派駐紀檢監察組監督,明確黨組會會議紀要由督察室跟蹤督辦,確保黨組決策落實。

4.關于“三會一課”制度未抓實的問題

(1)針對支委會作用發揮不明顯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提高思想認識。院4個黨支部重溫《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圍繞支部存在問題進行深入研討,著力把學習成效轉化為整改工作動力。二是加強督促指導。院黨組召開會議聽取各黨支部關于組織生活制度落實情況專項督查整改情況匯報,進一步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加強督促整改。三是積極發揮作用。第一黨支部召開支委會,結合工作實際研究鞏固隊伍教育整頓工作成果具體措施,立足本職崗位深入踐行司法為民宗旨,堅持在立案窗口設立黨員示范崗,累計幫助解決群眾難題、化解群眾糾紛36項,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第二黨支部堅持將黨建工作與審判工作深度融合,積極總結提煉工作亮點,獲評第六屆泉州市機關體制機制創新優秀案例,營造爭優創先良好氛圍。

(2)針對組織生活會不嚴肅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規范組織生活。第一黨支部重新召開隊伍教育整頓組織生活會,嚴格執行批評與自我批評要求,被批評人員依次作表態發言、落實整改;第一黨支部、法警大隊黨支部補齊2022年度組織生活會會后整改清單,逐條列出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期限,并由支部書記督促整改到位,進一步加強組織生活的嚴肅性、規范性。二是加強督查檢查。院機關黨委落實每季度黨建工作督查檢查,針對檢查情況進行通報,進一步壓實黨建工作責任,提升黨建工作水平。三是加強掛鉤指導。制定《關于院黨組成員掛鉤聯系黨支部工作的通知》,4名黨組成員分別掛鉤4個黨支部,加強對黨支部工作的分類指導,有效推動黨的建設和審判業務工作有機融合,提升黨支部建設規范化水平。

(3)針對黨課質量不佳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強黨課審核。研究制定《關于實行黨課教案審核制度的通知》,進一步規范黨課教學管理,建立黨課分級審核機制,保證黨課內容的正確性,促進黨課教學質量提高。二是修改黨課課件。針對黨課教案未結合業務工作實際的問題,該黨組成員結合工作實際,及時修改黨課課件,豐富黨課內容,并于2023年11月6日重新為所在支部黨員上黨課,持續推動黨課教育走深走實。

5.關于干部隊伍建設有短板的問題

(1)針對隊伍精氣神不足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強審判輔助力量。加強優秀年輕干部的吸收和錄用,調入2名法官助理,同意1名司法警察轉任為書記員,新招錄5名省聘書記員,緩解“案多人少”問題。二是完善案件分配機制。將綜合審判庭與河市法庭案件進行整合,推進跨部門案件隨機分配。調配知識產權類型案件由速裁團隊辦理,有效整合審判資源,提升科學平衡分案水平。三是完善績效考核制度。研究制定《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法院2023年度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充分發揮考核激勵和導向作用。四是加強“清風”系統運用。加強“清風”系統預警的各個風險問題核實處置工作,督促各業務部門及時對風險提示案件進行分析研判,認真核實整改,及時做好線上反饋和整改情況通報。

(2)針對聘用人員管理不力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強聘用人員管理和考核。修訂《聘用制書記員管理辦法》,完善聘用制書記員問責及退出機制,加強聘用制書記員績效考核,加強考核結果的運用,以剛性制度保障隊伍良性發展。二是提升聘用人員履職能力。組織開展調解實務、卷宗歸檔、司法禮儀、陪審員參審系統操作實務等業務培訓,全面提升書記員業務技能水平。三是以賽促學增強實務技能。與區總工會、區人社局聯合開展書記員職業技能競賽,推薦1名書記員參加全市書記員技能競賽崗位綜合知識測試獲得第一名,實現以賽促學、以學促行。

(3)針對人民陪審員管理不嚴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強動態核查。聯合區紀委監委、區公安分局對人民陪審員違法違紀情況進行全面核查,根據核查結果,取消2名人民陪審員2022年度考核優秀結果。建立人民陪審員違法違紀動態核查機制,組織人民陪審員簽訂《違法違紀實時報告承諾書》,定期聯合區紀委監委、區公安分局進行動態核查,進一步加強對人民陪審員的了解掌握、提醒教育。二是健全管理機制。制定《洛江法院人民陪審員管理工作實施辦法》,進一步規范人民陪審員的日常管理工作。三是落實均衡參審。每月月初通報參審案件情況,利用人民陪審員系統設置參審上限,對陪審滿30件的人民陪審員予以屏蔽,系統不再予以抽取參加陪審,確保均衡參審落實到位。

三、巡察反饋問題線索的處理情況

針對巡察反饋問題、移交的問題線索和信訪反映,按照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共處理相關責任人12人次,其中,已立案待處理1人次,批評教育2人次,提醒談話9人次。

四、需要進一步整改的事項及措施

(一)針對關于巡察反饋問題邊改邊犯的問題

未完成整改原因:通過開展執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調閱歷史執行卷宗,對不明款項逐年逐筆摸底排查、核查、登記、甄別、清退,對已確認款項性質及金額且符合發放條件的案件及時進行清退,對甄別確認為不明款的款項已依法提存,不明案款甄別率達100%,已甄別案款清退率達74.39%。部分款項未清退原因主要是存在刑事退賠被害人聯系方式變更無法聯系、申請執行人死亡待確認繼承人、財產分配方案未生效等暫無法清退等情形。

下一步整改措施:對已甄別確認但尚未清退的款項進行集中清理。一是規范法律文書制作,統一執行通知書及有關法律文書的制作格式,明確執行案款繳納時當事人應當注明的交款信息,確保“人、案、款”三者對應,避免“不明案款”新增;二是加強釋法說理及審執溝通,制作分配方案后,對債權人的異議作詳盡的解釋,減少對分配方案異議的提出,對債權人提起分配方案異議之訴的,與相關審判庭室加強溝通,加快案件審理,及時發放案款;三是窮盡通知方式,對被害人聯系方式已變更的,委托被害人戶籍地派出所代為通知。對確實無法聯系到申請人(被害人)或申請人拒不領取等情況的案件,發布公告送達領款通知及辦理期限,對仍拒不領取的,依法予以提存。

整改時限:2024年3月4日

(二)針對部分執行款發放不及時的問題

未完成整改原因:經核查,執行款到賬一個月以上未發放的127件(筆)款項,上述案件屬于因部分債權人提出異議或提起分配方案異議之訴等法定事由延期發放情形且已作延期發放審批手續。通過集中清理,對法定延期事由解除,符合發放條件的63件(筆)已全部予以發放。尚未發放的款項64件(筆),主要是因為部分債權人提出異議或提起分配方案異議之訴、申請執行人在其他法院因另案訴訟或涉嫌犯罪、申請人已聯系不上或經通知仍拒不領取等情形。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強執行款發放力度。對上述因法定事由延期發放的執行款項建立臺賬進行統一管理,逐案分析研判,確定清退方案,并指定局領導跟蹤督辦,一旦法定事由解除符合發放條件將立即予以發放,實現動態清理。二是加強釋法說理。制作分配方案后,對債權人的異議作詳盡的解釋,披露分配方案制作的原則、依據,減少對分配方案異議的提出,加快款項發放速度;三是加強審執銜接。對債權人提起分配方案異議之訴及申請執行人因另案訴訟或涉嫌犯罪導致執行款無法發放的,與相關法院及審判庭室加強溝通,加快案件審理,及時發放案款;四是加大賬戶信息收集。通過郵寄送達及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送達領款通知及辦理期限,對仍不到庭領取的,依法予以提存。

整改時限:2024年6月4日

經過一段時間的集中整改,洛江法院黨組接受市委巡察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下一步,洛江法院黨組將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覺悟,結合正在開展的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不斷鞏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動洛江法院各項工作實現新發展。

(一)增強政治自覺,持續推動黨的政治建設。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強化黨對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深入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扎實推進“深學爭優、敢為爭先、實干爭效”行動,深刻理解“兩個確立”決定性意義,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二)壓實主體責任,力度不減做好后續工作。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切實把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立起來、扛起來。全面落實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堅持不懈推進整改。對已整改到位的,適時“回頭看”,堅決防止問題反彈,確保同類現象絕不再發生;對需要一段時間解決或長期堅持的,做到常抓不懈、監督不松、善始善終、務求實效,確保問題清零見底,不斷鞏固巡察整改成果。

(三)立足審判職能,全面服務保障發展大局。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努力推動“十四五”期間各項工作實現新突破,體現新擔當,展現新作為。立足審判職能,主動對標對表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規劃,找準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結合點和切入點,大力弘揚“晉江經驗”,深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加強生態環境審判,為加快建設21世紀“海絲名城”“智造洛江 生態新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四)注重成果運用,努力打造過硬法院鐵軍。堅持把巡察整改作為改進和推動法院工作的重要契機,不斷深化巡察成果,緊緊抓住問題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舉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努力把整改成效轉化為推動法院創新發展的動力。堅持把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貫穿法院工作全過程,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抓好全面從嚴治院管隊,鍛造忠誠干凈擔當的法院鐵軍。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595-22632100;通信地址:泉州市洛江區安吉路93號,郵政編碼:362001;電子郵箱:Ljqfyzzc@126.com。

中共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法院黨組

2024年1月27日


【責任編輯:蔡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