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獅市人民法院黨組關于巡察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來源:中共石獅市人民法院黨組 發布時間:2024-01-29 16:00

根據泉州市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2023年5月22日至6月21日,泉州市委巡察四組對石獅市人民法院黨組開展了巡察,并于9月4日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堅決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責任

院黨組嚴格貫徹落實泉州市委巡察整改部署要求,把巡察整改作為一項嚴肅的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以堅決的態度、嚴格的要求和扎實的舉措,有力有序推動巡察整改向縱深開展。

(一)堅持政治引領,凝聚合力抓整改。泉州市委巡察意見反饋當天,院黨組第一時間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把抓好巡察整改作為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現實檢驗,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巡察反饋的意見和要求上來。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院長擔任組長,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推進。組織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班子成員深入查擺問題,深刻剖析根源,明確整改方向,凝聚整改合力。

(二)堅持以上率下,壓實責任抓整改。黨組書記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嚴格落實“四個親自”,先后6次主持召開黨組會審議巡察相關議題13個,5次主持召開黨組會、黨組(擴大)會聽取情況匯報,盯緊抓牢執行案款清理、訴訟費清退等難點工作,多次召集相關庭室了解進度、解決問題、明確任務,督促推動執行款應發盡發、訴訟費應退盡退;班子成員嚴格落實“一崗雙責”,主動認領存在問題,積極靠前指導整改,推動分管領域整改工作落細落實,形成了巡察整改的“雁陣效應”。

(三)堅持問題導向,動真碰硬抓整改。認真對照反饋意見逐條逐項研究整改措施,及時制定巡察整改方案,逐一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庭室及完成時限,全力以赴抓整改。建立“整改臺賬每周一更新、整改進展每半月一匯報、整改成效每月一督查”工作制度,嚴格定期對賬、辦結銷賬、動態管理,對進度落后、舉措不力的庭室和人員,通過催辦、約談等形式加以提醒督促,確保整改不偏向、不變形、不走樣。

(四)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施策抓整改。一體推進專項整改和系統治理、老問題整治與新問題防范,開展未發放執行案款清理、應退未退訴訟費清理等11項專項活動,推動問題改徹底、改到位。堅持“當下改”與“長久立”有機結合,從體制機制根源上堵塞滋生問題的漏洞,圍繞權力運行的“關鍵點”、制約監督的“薄弱點”、問題易發的“風險點”,制定或修訂制度規范15項,防止問題反彈回潮,推動整改常治長效。

二、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進展情況

(一)聚焦貫徹落實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關于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不夠深入的問題

(1)針對在學懂弄通做實上還有差距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常態化、規范化貫徹落實“第一議題”制度,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始終將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為“第一議題”,堅持第一時間學習、第一專題研討、第一任務落實,集中研討前確定重點發言對象并明確發言要求,確保學有所思、學有所悟、學有所獲。巡察整改以來,結合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組織關于習近平總書記對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等專題學習7場次、研討交流4場次。二是堅持不懈抓好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教育培訓,把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干部政治輪訓、業務培訓的重要內容。巡察整改以來,開展主題教育讀書班2期、青年學堂2場、新入職書記員培訓1期,通過輔導講座、實地研學、專題研討等形式,推動全體工作人員在學深悟透上下功夫、見成效。三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項目化推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推出法護營商、集中執行、優化服務、提質增效、化訟止爭“五大行動”,鄰里法官、知創海絲、至和愛家、海岸楓橋、法潤獅城“五大品牌”,開展為群眾辦實事30場次,推動服務大局、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等各項工作舉措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巡察整改以來,辦結各類案件6537件,執行綜合質效排名全省基層法院第一。

(2)針對傳承弘揚“晉江經驗”服務石獅發展大局還有差距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通過制定方案、分解任務、明確責任深入實施“深學爭優、敢為爭先、實干爭效”行動,緊扣創新發展“晉江經驗”推出大局服務保障、訴源治理減量、辦案提速增效、品牌鍛造升級、執行全力攻堅“五大行動”,切實提高工作的能動性、創造性、實效性。二是扎實開展法治化營商環境優化年活動,嚴格落實服務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12條措施,堅持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護商、自治尊商、善執惠商,在石獅市跨境電商總部成立“跨境電商知識產權法治服務站”,聚力發揮服裝產業集群法治化營商環境促進中心、網絡電商巡回法庭、“法護原創”“法育創新”司法工作室等作用,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巡察整改以來,高效辦結涉企糾紛1882件,兌現勝訴企業3.64億元債權,“執行合同”16個二級指標優于全市均值。三是開展金融知識普及月活動,召開涉金融糾紛案件分析研判會,全面梳理金融糾紛法律風險并形成分析報告,及時向泉州銀保監分局石獅監管組發送司法建議并得到采納反饋。四是扎實開展訴源治理減量行動,派員駐點服裝產業集群法治化營商環境促進中心,深化“法院+行業協會(商會)”解紛模式。巡察整改以來,訴前化解涉紡服糾紛320件,進入訴訟程序糾紛下降至52.2%。五是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運用矛盾糾紛“快易解”模式,堅持“抓前端、治未病”,通過源頭減量、多元增效、線上提速,推進訴源、案源、執源治理,切實推動矛盾糾紛高效實質化解。巡察整改以來,組織社區法官開展“法通村”活動,參與指導化解糾紛94件,廣泛發動工會、婦聯、律師、代表委員等多方力量參與調解,訴前化解矛盾糾紛1558件。截至12月,萬人成訟率下降至162.68件,案件調解率上升至18.31%,祥芝法庭獲評泉州市首批“刺桐最美人民法庭”,湖濱法庭獲評“全國法院先進集體”。

(3)針對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夠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壓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黨組重要議事日程,嚴格執行《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方案》,規范落實專題研究、專項學習、定期分析、及時報告等要求,切實維護司法領域意識形態安全。院黨組已召開會議專題研究2023年意識形態(網絡意識形態)工作1次,明確重點任務和工作要求。9月27日,院黨組召開泉州市委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進一步增強思想認識和行動自覺。二是加強意識形態陣地建設和管理,出臺《石獅市人民法院門戶網站管理規定》,嚴格執行《新媒體網絡平臺管理規定》,明確職責分工、發布規范及更新要求等,指定專人及時更新欄目信息、排查功能使用,實現對官方“一網兩微六端”多媒體平臺全方位管理。經優化整合,目前官方網站及微信公眾號所有功能模塊均可正常使用。

2.關于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建設水平還有明顯不足的問題

(1)針對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夠徹底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深入開展“斷卡”行動,聯合石獅市檢察院、公安局召開石獅市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及關聯犯罪工作會議,及時更新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等量刑評議表,確保精準打擊、量刑適當。巡察整改以來,共審結電信網絡詐騙及關聯犯罪案件140件175人。二是持續推進“黑財清底”,成立專項執行小組、開辟執行綠色通道,發起“總對總”“點對點”網絡查控88人次,窮盡執行查控措施清查被執行人名下財產,依法扣劃銀行存款并上繳國庫,現已執行完畢1件,28件案件因被執行人已無可供執行財產依法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執行到位涉黑涉惡案件財產81.62萬元,后續將定期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上述終本案件被執行人財產,并根據查詢結果及時分類處置。三是落實黑惡勢力犯罪案件“一案三查、一案一背書、一案一整治”機制,就電話卡監管漏洞向中國聯通石獅分公司發送針對性司法建議,得到采納反饋。四是積極與石獅市衛生健康局溝通協調,對尚未繳納的決定不再執行征收,現未結的征收社會撫養費案件均已執結完畢。

(2)針對審判質效和訴訟服務存在薄弱環節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開展案件評查活動,及時通報評查發現的問題,要求各業務庭對照檢查學習,提升審判質效。二是制定并執行《石獅市人民法院關于院庭長閱核案件的規定(試行)》,實行“三段式”全流程閉環監管模式,通過“常態每月通報、同期每月比對、月末每日監測”督促法官快辦案、辦好案。截至12月,生效裁判服判息訴率99.74%。三是扎實開展長期未結案件“防新增、拔釘子、建制度”行動,創新“賬單式”管理模式推進長期未結案件清積化存。巡察整改以來,共清理長期未結案件3件,目前我院長期未結訴訟案件已清零。四是制定《石獅市人民法院關于規范上(抗)訴案件卷宗流轉的規定》,明確移送要求及時限,有效縮短移送周期。截至12月,上訴案件平均移送天數29.86天,同比縮短17.86天。五是落實“簡案快審、繁案精審”雙流向辦案制度,發揮小額速裁團隊、金融審判團隊、道交速裁團隊等作用。截至12月,民事一審小額程序適用率為69.57%。

(3)針對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理念不夠牢固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緊盯“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全力攻堅,深化豐富提升分段集約“石獅執行模式”,堅持前端強化執源治理、中端加大執行力度、后端完善終本續管,切實提升執行成效。巡察整改以來,執結案件2938件。二是開展未發放執行案款專項清理行動,嚴格落實“案款不見面發放”制度和案款預分配制度,通過建立清理臺賬、落實責任人員、發布發放公告、設置領取窗口等措施,加快清理進度。截至12月,已實際發放1.3億元。三是規范執行案款管理,明確專人負責,建立分類臺賬,加強發放監督,配套通報制度,確保能夠發放的及時發放,符合法定暫緩發放理由的,嚴格審批程序。巡察整改以來,發放新收執行案款1.8億元。四是嚴格落實刑事案件財產刑判項履行期限屆滿后或裁判生效后一個月內移送執行、接收移送案件后七日內執行立案等期限要求,指定專人審查立案,確保審判與執行銜接順暢。五是出臺《石獅市人民法院送達規范指引》,統一送達標準,加強對集約送達服務中心外包人員的培訓,確保送達程序公正、高效開展。六是對泉州中院指定的執行案件立案不及時的問題,責令執行局限期整改,指定專人統一接收、當日登記、當日流轉上級法院指定的執行案件,現泉州中院指定執行案件均在自接收之日起七日內審查立案完畢。

3.關于落實巡察、審計、司法巡查等反饋問題的整改不夠有力的問題

(1)針對整改不夠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對不明案款逐一篩查甄別,對屬于執行款和訴訟費的款項制作清理臺賬并及時予以處理,其余不明案款通過窮盡措施聯系繳款人、向各開戶行發送執行通知書,仍無法確認案號信息,已予以提存處理,待當事人認領及時予以發放。二是嚴格執行《石獅市人民法院執行案款管理操作規程》,充分運用執行案款管理系統,落實“一案一賬戶”制度,由專人及時入賬開票、錄入臺賬,實現執行款進賬后認領、退回、發放等全流程規范化管理,避免不明案款再次產生。

(2)針對個別問題出現反彈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開展應退未退訴訟費專項清理活動,實行訴訟費退付進度日盤點、日通報,對于當事人留存信息不完整、留存電話號碼已注銷的歷史遺留款項,積極協調銀行協助查詢當事人個人賬戶信息,通過發布退費公告、電話聯系當事人、上門服務等手段提高清退率。截至12月,已清退訴訟費3276.02萬元。二是出臺《關于進一步深化訴訟費專項清理和規范日常收退工作方案》,全面實行“不見面退費”制度,強化“勝訴退費”銀行賬號確認書運用,建立審判線上辦理退費、財務核實退費、檔案歸檔把關、監督通報督辦的規范化管理機制,提高訴訟費退付效率。巡察整改以來,針對9月份以來生效案件及時辦理訴訟費退費73.33萬元,有效避免邊清邊積。

(3)針對長效機制不夠健全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制定《石獅市人民法院關于規范上(抗)訴案件卷宗流轉的規定》,明確流轉環節、時限和責任主體,審管辦每周預警臨近規定移送天數剩余5天仍未移送卷宗的案件,確保上訴案件移轉順暢、移送及時。截至12月,上訴案件平均移送天數29.86天,同比縮短17.86天。二是把建立長效機制作為鞏固深化整改成果的重要舉措,全面對照本次巡察反饋問題,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健全完善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聘用人員管理考核等制度規范15項,推動問題有效解決、長效根治。

(二)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方面

1.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夠扎實的問題

(1)針對黨組主體責任扛得不牢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做實專題研究、年度部署等規定動作,切實加強對我院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的領導。院黨組召開會議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會上各黨組成員結合本分管領域問題形勢提出具體意見,并全面如實、客觀準確在會議記錄中予以體現。二是聚焦落實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職責、班子成員“一崗雙責”,通過個別談話、專題匯報、述責述廉等措施,進一步傳導壓力、壓實責任。院黨組專題聽取上半年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匯報、黨總支召開會議聽取支部書記抓黨建述職,黨組成員開展個別談話。三是加強日常監督管理,綜合運用廉政教育、審務督察、風險排查、專項整治等措施,及時發現和解決干部隊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巡察整改以來,開展督察41次,發出督察通報1期。

(2)針對派駐紀檢監察組“探頭”作用發揮不夠明顯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開展涉政府部門民事案件審判、涉企案件執行、執行案款發放等專項監督檢查,通過約談法官、調閱卷宗、現場檢查等方式掌握實際情況,發現服務窗口環境不佳等問題10個,發送工作提醒函督促整改,推動制定《執行案款管理操作與監督細則》,確保權力規范運行。二是豐富警示教育載體,組織開展家庭助廉日、觀看警示教育片、參觀廉潔文化教育館等學習教育活動,以廉政周例會形式加強干警對違反“三個規定”、違法利用審判執行權等典型案例的學習,釋放身邊人身邊事的警示震懾作用。三是暢通電話、網絡、來信、來訪“四位一體”監督渠道,完善審判監督與紀檢監察銜接工作制度,對部分質量評查案件開展“回頭看”。

2.關于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仍然存在的問題

(1)針對“政績觀”還有偏差,執行不夠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開展“秋收”“秋季雷霆”等集中執行行動。巡察整改以來,拘留被執行人184人,執行到位率同比提升4.32個百分點。二是持續加大執行力度,落實常態化備勤制度,聯合聯動各鎮(街道)、綜治網格員、公安機關、動車站協助查找被執行人。三是開展執行領域不規范問題專項整治活動,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案件立案、結案若干問題的意見》。截至12月,新收執行案件同比下降3.62%。

(2)針對案件審核把關不嚴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組織各民事審判庭學習訴訟主體資格的相關規定,要求各承辦人、法官助理、書記員在作出判決、裁定之前再次審查案件主體,避免類似錯誤發生。二是組織民一庭、民二庭對2021年以來承辦案件是否存在主體資格審查不嚴、法律文書錯漏開展自查活動,形成自查報告2份,規范法官辦案行為。三是嚴格執行《石獅市人民法院關于院庭長閱核案件的規定(試行)》,落實院庭長監督管理權責,強化院庭長對案件辦理過程的監督管理,不斷提升司法質量、效率和效果。

(3)針對法律文書制作不認真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開展案件質量常規評查,隨機抽選104件案件進行評查,通報裁判文書存在的文字書寫錯誤等問題,督促各業務庭對發現的具體問題予以補缺補正,提高案件審判質量水平。二是組織各業務庭召開庭務會,重申法官是裁判文書的第一責任人,嚴格執行法律文書“三審三校”制度,積極利用裁判文書智能糾錯系統提高文書校對質量。

3.關于重點領域廉政風險較為突出的問題

(1)針對選擇性執行時有發生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開展終本案件自查整改專項行動,交叉評查76件執行案件終本程序適用情況,以自查自糾促規范執行。巡察整改以來,查封房產50宗,拍賣成交34宗、金額7756.18萬元。二是組織執行局干警學習《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規范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規定(試行)》,督促干警規范司法行為,杜絕選擇性執行情況發生。三是嚴格執行《石獅市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管理規定》,落實“四分三定”集約化流水線式執行模式,配置工作團隊負責集中辦理規定事項,加強系統預警、節點防控、執行公開,從源頭上消除選擇性執行。

(2)針對政府采購制度執行不夠嚴格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具體經辦人員未按照規定流程采購項目,違反了《石獅市人民法院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規定》,給予提醒談話;財務人員未認真審核項目支出,違反了《石獅市人民法院財務管理制度》,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二是召開財務、采購人員業務培訓會,組織采購人員學習政府采購相關制度及我院內控管理制度,明確政府采購流程及相關事項。三是制定并執行《石獅市人民法院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規定(試行)》,采購金額超3萬元的貨物、服務和工程均嚴格履行多方比價、集體討論等程序,采購金額超過5萬元的貨物、服務和工程,均由綜合辦匯總采購申請報督察室審核后提交院黨組研究決定,對未按要求進行采購及研究決定的均不予批準。

(3)針對食堂承包管理不合規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已清退違規發放的各項獎金并上繳財政國庫。二是進一步加強食堂管理,嚴格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發放服務費用,對食堂承包管理不合規的直接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三是制定并執行《石獅市人民法院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規定(試行)》,后續將嚴格按規定采取多方詢價、集體討論、擇優確定的方式采購食堂餐飲承包服務。

4.關于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還有差距的問題

(1)針對公車管理不夠規范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車輛管理員未嚴格執行公務車輛定點維修規定,擅自變更車輛維修廠家,違反了《石獅市人民法院公務用車和駕駛員管理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財務人員未認真審核車輛維修的報銷材料,違規報銷相關費用,違反了《石獅市人民法院財務管理制度》,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二是舉辦駕駛人員業務安全培訓會,嚴格要求駕駛員定點維修車輛,嚴禁出現違規維修公務用車的行為。三是嚴格車輛維修審批,堅持一修一批、先批后修,嚴格審查報銷材料,確保程序規范。巡察整改以來,公務車輛均在定點單位維修。

(2)針對聘用人員“五險一金”費用列支不夠規范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對2名因工作不認真導致列支不規范問題的經辦人員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及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二是嚴格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扣繳編外人員個人承擔的“五險一金”費用,并在工資發放表格中予以體現。三是舉辦業務培訓會,組織政治部、綜合辦經辦人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提高業務能力。

(三)聚焦基層黨組織和干部隊伍建設方面

1.關于黨組領導作用有缺失的問題。

(1)針對“關鍵少數”表率作用不夠突出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嚴格落實院庭長辦案制度,2023年院庭長辦結案件4845件。

(2)針對民主集中制落實不夠嚴格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嚴格落實黨組工作規則、議事規則,規范“三重一大”事項審議流程,重大議題會前征求意見、會中充分討論、會后抓好落實,并邀請派駐紀檢組組長列席會議接受監督。巡察整改以來,黨組研究事項均嚴格落實“一把手”末位表態、“三重一大”集體決策等規則,做到民主決策、科學決策、依法決策。二是出臺《石獅市人民法院聘用人員管理考核辦法(試行)》,明確編外人員招錄選用程序。巡察整改以來,我院因辦案需要確需招錄一批編外人員,嚴格經黨組集體討論決定招錄有關事宜。

(3)針對抓制度執行不夠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開展案件歸檔專項清理工作,每周通報、跟蹤督促業務庭及時完成卷宗歸檔,上述至巡察時已生效未歸檔案件現均已完成歸檔。二是建立健全案件卷宗歸檔監管臺賬,每周通報各業務庭室歸檔情況,運用“清風”系統對超期未歸檔案件逐一核查催歸,并將歸檔工作作為審判輔助人員評優評先的重要參考,推動卷宗歸檔及時規范。巡察整改以來,歸檔案件5705件。三是規范執行《中共石獅市人民法院黨組議事規則》,把決策事項分解到崗、具體到人,實行黨組決策事項落實督查制度,并將執行落實情況納入黨組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干部考察、績效考核范圍。巡察整改以來,領導班子成員按職責分工認真組織執行黨組決策。

(4)針對黨組督促審判委員會、合議庭發揮作用不夠有力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修訂并執行《石獅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工作細則》,發揮審委會研究復雜疑難問題、總結審判經驗的宏觀指導功能,將工作流程標準化、經驗做法制度化。巡察整改以來,召開審委會4次,制定或修訂《醉駕類危險駕駛案件量刑表》等司法規范性文件9件。二是組織各業務庭室學習《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規范合議庭運行機制的意見》,將合議庭討論情況納入常規案件評查范圍,促進合議庭集思廣益、糾偏正向功能落到實處,做到“真合真議”。

2.關于落實黨建主體責任不緊不實的問題

(1)針對黨組抓黨建工作不夠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制定《關于指導督促單位黨組織履行機關黨建主體責任的意見》,明確、落細、壓實主體責任,推動黨建工作規范化、支部功能實效化。二是將發展黨員工作作為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的重要舉措抓緊抓好,通過“青年大學習”平臺、青年學堂等線上線下教育,引導青年干警樹立崇高政治信仰,在官方微信公眾號開設“學先進、踐行動”專欄廣泛宣傳黨員干警先進事跡,不斷吸引青年干警向黨組織靠攏。三是落實發展黨員月報制,及時跟蹤積極分子思想工作動態、教育培養進度,提高發展黨員工作規范化、精細化水平。

(2)針對黨總支功能有所弱化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充分發揮黨總支“牽頭抓總”作用,壓實“書記抓、抓書記”責任鏈條,通過述職評議、檢查指導等方式抓支部規范建設、創先爭優,抓黨員教育管理、典型培樹,抓業務深度融合、互相促進,切實以黨建帶隊建促審判。二是修訂《關于創建黨建工作與審判工作六個深度融合機制的實施方案》,健全完善“1456”黨建工作機制,推動黨建與業務互融互促,培育“黨建+審判”深度融合特色項目獲評石獅市機關特色黨建項目評展三等獎。三是強化黨總支督促指導作用,制定支部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黨支部工作考核等制度規范,實行組織生活“月提醒、月檢查、季考評”機制,不斷提升黨建工作質量和水平,今年已召開2023年上半年支部書記抓黨建述職會議,督促支部書記規范履職。

(3)針對黨支部日常工作不夠扎實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落實黨務公開制度,在院部(第一、第二、第三黨支部)、湖濱法庭、祥芝法庭設置黨務公開欄,及時發布各黨支部開展主題教育、黨日活動等情況。二是組織各黨支部學習《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提升黨建工作規范化水平。三是全面梳理2020年以來黨員“三諾”臺賬,各支部書記對出現內容雷同等問題的人員進行約談。

3.關于干部隊伍建設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1)關于績效考核執行不夠嚴格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實行法院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與公務員年度考核并行模式。二是落實年度考核與平時考核“雙考核”制度,依據平時表現、業務績效評定優劣、分出檔次。

(2)針對干部培養選拔不夠重視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積極與石獅市委組織部、政法委溝通協調干部提拔培養事宜。二是完善精準識別、跟蹤培養、一線使用的干部儲備培養模式,落實青年法官助理導師制,有針對性安排干警到重點崗位提質強能。三是落實“黨組+黨校”干警培養機制,圍繞新法律法規、新司法解釋,新型疑難復雜案件等實務重點,組織干警參加各類培訓40場1023人次,開展“執法辦案實干爭效”競賽、書記員技能競賽等崗位練兵活動,實行支部鑄忠魂、庭室搭平臺、紀檢促純潔“三步走”培育選樹身邊榜樣,濃厚比學趕超、干事創業氛圍。

(3)針對編外人員管理制度缺失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制定并出臺《石獅市人民法院聘用人員管理考核辦法(試行)》,明確崗位職責、能級晉升、日常管理、考核辦法,讓編外人員做有標尺、行有尺度。二是堅持把學習教育挺在前面,舉辦青年學堂、新入職書記員培訓,教育引導工作人員做到行中有規范、事中有紀律。三是強化考勤、請銷假、保密等管理,通報考勤情況3期;聚焦訴訟服務、庭審紀律、安全保衛、記錄填報等方面問題開展常態化審務督察41次,發送督察建議書1份,督促相關庭室整改提升;重點開展“三個規定”貫徹落實情況大督查,通過各庭室自查整改、督察室督導檢查抓早抓小苗頭問題,強化相關人員規矩意識。

三、巡察反饋問題線索的處理情況

針對巡察反饋問題、移交的問題線索和信訪反映,按照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共對7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其中,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2人,批評教育4人,提醒談話1人。

四、需要進一步整改的事項及措施

(一)針對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理念不夠牢固,至本輪巡察時執行案款清理不到位的問題。

未完成整改原因:存在程序性事項或無法通知到當事人、已通知當事人未來領取。

下一步整改措施:采取發布公告、短信通知、委托銀行開取存單等方式予以清理。

整改時限:2024年3月4日。

(二)針對整改不夠到位,沉淀執行款清理不到位的問題。

未完成整改原因:無法確定執行款對應的案號信息。

下一步整改措施:積極協調相關銀行查詢不明款涉及的繳款人及案號信息,待信息確定后分情況依規定予以處理。

整改時限:2024年3月4日。

(三)針對個別問題出現反彈,本輪巡察發現訴訟費應退未退的問題。

未完成整改原因:存在法定事由或無法獲取當事人有效賬戶信息、當事人因金額較小自愿放棄領取。

下一步整改措施:通過發布退費公告、協調銀行查詢、承辦人代退等方式予以清理。

整改時限:2024年3月4日。

(四)針對干部培養選拔不夠重視的問題。

未完成整改原因:股級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正適時有序推進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嚴格按照選任程序做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

整改時限:2024年3月4日。

經過一段時間的集中整改,我院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下一步,我院將進一步鞏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持續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抓實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突出政治建設,落實管黨治黨責任。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切實履行“一把手”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堅持目標不變、標準不降、力度不減,持續推進巡察整改,對已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開展“回頭看”,防止問題反彈、鞏固整改成果,對需要逐步解決、長期堅持的,強化措施落實、堅持跟蹤問效,確保整改取得實效。

二是堅持標本兼治,健全常態長效機制。堅持“當下改”與“長久立”相結合,在抓好整改的同時,深入分析問題產生的深層次原因,堅持舉一反三、標本兼治,把解決具體問題與推進制度建設緊密結合,盯緊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建立健全務實管用的制度措施,以完善的制度來堵塞漏洞、強化監督,真正做到以制度管權管事管人。

三是加強成果轉化,抓好主責主業工作。把巡察整改與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相結合,與落實黨委和上級法院決策部署相結合,與審判執行工作相結合,切實做到兩手抓、兩促進,通過整改提升服務大局水平、提高執法辦案質效、提優隊伍素質能力,推進法院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以堅實有力的司法服務保障石獅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595)88617039;通信地址:福建省石獅市南環路466號,郵政編碼:362700;電子郵箱:shishifayuan@sina.com。

中共石獅市人民法院黨組

2024年1月27日


【責任編輯:蔡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