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關于巡察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來源:中共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 發布時間:2024-01-29 16:00

根據市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2023年5月19日至6月21日,市委巡察一組對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開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9月4日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堅持“四個導向”,高標準嚴要求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堅持政治導向,強化整改共識。市委巡察一組反饋意見后,市中院黨組立即將反饋意見印發給各黨支部,并召開黨組(擴大)會暨巡察整改專題交辦會專門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集中整改期間,院主要領導“逢會必談巡察整改”,在全市法院院長座談會上、主題教育專題黨課上均對巡察整改工作進行重點強調、專題部署。在巡察整改中期督導檢查后,市中院黨組立即召開巡察整改工作推進會,就進一步落實巡察整改督導提出的問題及有關要求作了具體部署,統一思想,凝聚共識,確保如期順利完成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堅持責任導向,細化任務分解。市中院黨組切實擔負起巡察整改主體責任,成立由黨組書記擔任組長、其他院領導擔任副組長的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并抽調20余名骨干力量組建巡察整改辦公室,下設4個工作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和督查落實。黨組書記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先后主持召開5次黨組會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負責17項整改任務已基本整改到位。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共召開10次會議研究整改具體問題。其他10名班子成員認真履行“一崗雙責”,主動認領,靠前指揮,逐項督導。各庭室、各支部對號入座,具體抓、抓具體,形成了一套上下聯動、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的整改責任體系。2023年9月27日,院黨組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班子成員認真對照檢查,查擺問題、深挖根源、推動整改。

(三)堅持問題導向,實化整改落實。聚焦巡察反饋的問題和建議,及時制定整改方案,形成問題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三份清單”,逐條明確整改措施、責任領導、責任部門、責任人和整改期限,推行“清單式整改”“項目式收賬”,確保巡察反饋的問題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建立巡察整改進展情況周報告制度,掛圖作戰,倒排工序,銷號管理。派駐紀檢監察組全流程、全鏈條、全方位強化督查督辦,逐條對賬、一督到底,確保問題整改一個不落、見底清零。

(四)堅持發展導向,深化成果運用。始終把巡察整改的過程作為自我革命、自我完善的過程,既促進問題根本解決、又推動體制機制改革,既抓“當下改”、又抓“長久立”。堅持把巡察整改工作的“三個聚焦”與主題教育在理論學習、政治素質、能力本領、擔當作為、工作作風、廉潔自律等6大方面的自查自糾工作相結合,注重標本兼治、建章立制,制定和完善28項制度,堅持做到用制度管事、管案、管人和管物,從根本上堵塞漏洞、解決問題,努力把整改成效轉化為推動法院創新發展的動力。

二、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進展情況

(一)聚焦貫徹落實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關于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不到位的問題

(1)針對黨組帶頭學思踐悟習近平法治思想不夠緊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深入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把學思踐悟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領導班子讀書班的重要內容,并圍繞“堅定理想信念、強化政治忠誠”“端正司法理念、堅持人民至上”“著力服務大局、努力擔當作為”“嚴明紀律規矩、建設過硬隊伍”等4個專題進行深入研討。二是堅持“第一議題”制度,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黨組會和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的重要學習內容,如黨組會組織傳達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三是創新學習載體,提升學習成效,如9月份開展品讀紅色經典活動,市中院10個支部輪流上臺交流,又如組織處級干部到市委黨校初心教育學堂參觀學習。

(2)針對黨組織政治感召力不強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深化黨員“政治生日”活動,機關黨委每月以黨建清單的形式下發各支部當月政治生日黨員名單,要求支部書記與黨員重溫入黨誓詞,談心談話。二是支部書記與非黨員同志深入開展交談,結合工作實際,帶領非黨員干警學習政治理論。三是集中整改期間,各支部書記與黨員談心談話共34次,與非黨員談心談話共12次,已有1名干警向黨組織遞交入黨申請書。四是支部書記、支委或優秀黨員與支部所在庭室的非黨員干警建立“一對一”幫帶機制,開展談心談話,宣傳理論政策,邀請非黨員干警參加黨日活動,幫助非黨員干警更好地成長。充分發揮機關黨校作用,每兩周定期舉辦一次黨校學習,要求非黨員干警共同學習。

(3)針對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系列論述舉措不多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依托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平臺等,加大宣傳力度,巡察整改以來,共刊發30多篇有關營商環境的報道,營造共創法治化營商環境濃厚氛圍。二是開展第四屆商事調解員換屆工作,聘請28名商事調解員,增強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力量,并與市工信局等部門聯合設立涉電行業矛盾糾紛化解中心。三是舉辦四期“法帆企航”主題活動,聯合豐澤區委政法委在建筑產業園、聯合豐澤法院在海絲中央法務園區、聯合晉江法院在晉江陳埭鞋材商會開展企業合規輔導活動,涉及企業150多家。四是聚焦營商環境考評工作,把買賣合同審判工作作為重點,增強審判力量,2023年市中院買賣合同案件二審平均審理時長大幅縮短,審判質效有效提升。

(4)針對訴訟便利、企業輔導、破產企業清理等司法安商護商機制不完善,市縣兩級法院和相關單位協同發力不足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聚焦保障企業家合法權益、服務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工作目標,與市工商聯聯合在泉州泉商大廈籌建泉州市民營企業合規輔導基地,著力構建集溝通交流、培訓輔導、宣傳展示、糾紛調解等多功能為一體的嶄新陣地。二是優化財產保全工作程序,審委會研究通過《關于辦理財產保全案件工作指引》。三是聯合市縣兩級政協在泉州九大千億產業集群設立政協委員履職解紛室29個,如南安新成立水暖衛浴閥門行業協會政協委員履職解紛室,晉江新成立傘業行業、泳裝產業協會政協委員履職解紛室,為行業企業靠前提供訴訟指引、企業輔導、普法宣傳、糾紛調解等服務,目前已調解成功1300余起糾紛,涉及金額1.87億元,相關做法獲《人民政協報》報道。

(5)針對涉企產權司法保護不夠有力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持續開展“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推進年”活動,在兩級法院部署開展“知識產權保護高地爭創競賽”,審判質效不斷提升,積極構建技術調查、技術鑒定、技術咨詢、專家陪審、專家證人“五位一體”技術事實調查認定體系,聘任19名國內高校知名學者擔任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提升知識產權審判專業性。二是召開全市商事審判會議,通報案件發回改判相關情況,利用“法答網”答疑,統一裁判尺度。三是積極推進各基層法院將優質誠信經營的企業納入“企業訴訟白名單”,截至2023年12月底,市中院牽頭負責的“執行合同”指標中78%的監測事項位列全省前三,生效案件改判發回重審率為全省九市一區第2名。

(6)針對推進“執轉破”、破產重組、交付執行力度不足,司法促進市場資源再配置效率不高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大“執轉破”力度,組織全市法院移送擬破產執行案件,加快執行案件辦理和破產案件審理速度,有財產的破產案件平均辦理天數提升到408天,無財產的破產案件平均辦理天數提升到116天,并加強立審執協調配合,由執轉破案件審查小組對執行移送破產案件進行審查,提高執行移送破產案件質量,巡察以來全市法院共移送執轉破案件408件,受理177件,其中市中院移送9件。二是加強不動產搬遷騰空移交工作,針對部分企業或人員以非合法形式占有不動產的情形,及時張貼限期搬遷騰空公告,對未按時搬遷騰空移交的,依法采取強制搬遷騰空措施確保移交到位,對流拍財產進行全面排查,對符合條件的依法重新啟動財產處置程序并騰空移交到位。

2.關于司法體制改革工作有短板的問題

(1)針對審委會審判決策、指導、管理、監督等宏觀指導職能弱化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完善審委會研究事項先行過濾機制,嚴把案件、事項上會標準,提高審委會對規范性文件的討論力度,截至2023年12月底,共召開31次審委會討論各類案件及議題195件,其中討論審議業務類文件指引13件。二是嚴格貫徹落實《審判委員會工作細則》,落實審委會定期分析研判司法審判工作運行情況制度,分析2023年度審委會工作運行情況,形成分析報告1份。三是完善審判委員會委員履職檔案,在出席審委會登記表上如實記載委員出席會議、發表意見、主持或參加案件審理等情況,并定期通報。

(2)針對推動院庭長在常態化辦案中強化審判監督管理和統一法律適用職責不力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督促院領導辦理疑難復雜案件,尤其是一審、再審、破產案件,院領導辦理一審案件的數量已逐步上升。二是嚴格執行市中院《“四類案件”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強化院庭長對“四類案件”的審判監督管理,完善“四類案件”監管審批表。三是嚴格執行市中院《關于完善案件分配機制的工作細則》,優先指定分配重大、疑難、復雜、新類型案件以及在法律適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導意見的案件給院庭長承辦。四是抓緊修訂院庭長辦案相關規定,建立院庭長辦理案件的類型指引與負面清單,明確難案與簡案的劃分標準,細化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具體情形,明確院庭長不得辦理減刑假釋、小額訴訟、速裁程序等類型案件。五是以辦案績效評價體系為基礎,完善院庭長績效考核工作,定期通報分析院庭長辦案情況。

(3)針對推動干警審判執行專業水平提高缺乏硬招實招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持續做好民事、刑事、行政、執行等業務培訓,邀請相關審判領域專家授課,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專業水平,巡察以來已安排干警參加26個國家級調訓、15個省級、7個市級培訓班以及22個最高人民法院的視頻培訓。二是修訂執法辦案競賽活動方案,強化辦案績效考核工作,把審判指標體系與績效考核體系融合起來,通過績效考核平臺系統,持續開展執法辦案競賽活動,促進干警在實戰中提高審判業務能力。三是在全市法院開展2023年“優秀裁判文書”評選活動,進一步聚焦業務技能考核,提升干警審判執行工作水平。

(4)針對二審案件開庭審理率不高、部分案件評查存在瑕疵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制定下發《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提高刑事案件二審開庭率的實施方案》,強化二審開庭審理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底二審開庭審理結案5975件,占二審結案數的61.82%,較整改前提升29.45個百分點。二是開展“隨案評查”、評查“雙向反饋”工作,共計完成評查698件。三是強化評查結果運用,對評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梳理通報。

(5)信息化辦案系統平臺多、平臺間不兼容不共享、重復工作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整理臺賬,將自建的14個應用系統按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線運行規則》分類為智慧服務系統、智慧審判系統、司法公開平臺、智慧執行系統、智慧管理系統、配套信息系統等。二是整合系統,將與最高人民法院或省法院功能類似的系統進行整合,現已將14個應用系統整合為6個應用系統,均屬于開展審判執行業務和審判管理工作必不可少的應用系統。

(6)針對司法大數據運用不充分,司法建議少、類案分析、社會矛盾預警等存在短板等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強對案件的研判力度,巡察后共發出司法建議3條,其中,綜合類司法建議2條,個案司法建議1條。二是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各業務庭室定期召開審判執行業務工作會議,通過分析類案統一裁判觀點,如知識產權庭針對知識產權審判領域“判賠低”問題,制定《關于侵犯知識產權案件確定損害賠償的審判指引》,探索建立與知識產權市場價值相協調的損害賠償統一標準;此外,要求提交審委會、專業法官會議討論的案件必須附有類案檢索報告,進一步統一類案尺度。三是認真貫徹執行《關于開展訴情研判深化排查化解社會風險隱患的工作方案》,進一步健全訴情、訪情研判工作機制,依托全省法院司法大數據平臺、信訪信息管理系統、人民法院調解平臺等,每月分析訴情、訪情,并形成《全市法院訴源治理和訴情分析報告》6份,將潛在風險及時報告黨委政府或相關主管部門進行風險預警,促進社會風險隱患及時排查化解。

(7)針對普法宣傳不足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開展靶向普法,在裁判文書末尾重點告知未主動履行裁判文書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通過微信、網絡等媒體開展執行宣傳,發布典型案例和執行動態,通過實例教育引導公眾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矛盾。二是積極開展“千名執行干警進千企”活動,全市法院共走訪企業133家,其中民營企業114家,涉及地產、服飾、服務等多個行業,征求意見建議、幫助解決問題111條,擴大執行宣傳影響力。三是組建一支由34人組成的普法志愿服務隊,全面助力法治強市建設,如建成“泉心·桐護”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組織泉州市師范附屬小學師生走進基地接受法治教育等。四是積極迎接省市兩級“八五”普法規劃中期評估檢查等,普法宣傳工作獲得充分肯定。

(二)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方面

1.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的問題

(1)針對貫徹落實“三個規定”不力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持續開展“三個規定”宣傳教育。市中院印發包含“三個規定”相關文件的《廉潔司法文件匯編》分發給全市兩級法院干警學習。二是嚴格抓好“三個規定”平臺填報跟蹤。認真貫徹市中院黨組關于落實“三個規定”日常填報制度的意見,院主要領導親自督促班子成員抓落實,加強對領導干部、員額法官等“關鍵少數”填報情況的督促指導。三是強化對“三個規定”記錄報告情況的分析研判,分析轄區法院和市中院各部門填報情況,促進“有問必錄、應報盡報”,深入推進“三個規定”貫徹落實。四是在全市法院開展“三個規定”貫徹落實情況大督查,加強對“三個規定”記錄報告情況的監督。五是加強反面警示。在市中院黨組會和部門廉政周例會組織學習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關于“三個規定”的典型案例通報,組織干警旁聽違反“三個規定”、違紀違法的案件庭審,以身邊人身邊事警醒干警,做到警鐘長鳴,以案釋法、以案明紀。

(2)針對落實執業回避相關制度不嚴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已建立離任法官動態管理名冊,并定期與離任法官聯系掌握工作動態。二是聯合市司法局建立法官離任后從事律師職業信息共享機制,定期對法官離任后從事律師職業信息進行通報研判和會商。三是梳理制作干警近親屬從事律師職業臺賬,并動態更新。四是要求全體干警主動在“三個規定”平臺記錄報告近親屬從事律師職業情況及變動情況,市中院有近親屬從事律師職業的干警均已上報,并建立臺賬進行動態管理。

2.關于踐行司法為民理念有差距,落實司法救助制度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制定《關于加強和規范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實施細則(試行)》,明確司法救助資金來源、救助標準和撥款發放程序,縮短救助金發放周期,規范救助金發放審批手續,有效解決司法救助工作制度不到位、救助不規范問題。二是持續加大救助力度,主動了解需要救助的困難當事人并依法予以救助,巡察反饋后市中院主動救助2件10人。三是與基層法院上下聯動救助困難當事人5件8人,另有17件22人已經摸排到位正在進一步采取聯動救助措施中,合計發放司法救助金120萬元,有效緩解基層法院資金緊缺問題,切實為困難當事人提供精準、高效、及時的司法救助。

3.關于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仍較明顯的問題

(1)針對執行案件“一指了之”問題突出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認真落實上級法院工作要求,嚴格規范指定執行,修訂《關于規范指定執行工作的實施細則》,針對申請人申請指定、被執行人或其財產位于基層法院轄區、涉及系列案執行等情形,嚴格把握指定案件標準和條件,市委巡察后市中院新指定執行案件均符合上述條件,對不符合條件的案件不得指定執行,促進案件統籌辦理,提高案件執行效率。二是健全指定案件臺賬,對指定執行案件進行全面梳理,組織全市兩級法院進行核查,明確指定法院、立案案號、執行進展等信息,確保案件執行有序。

(2)針對法官工作室、矛盾糾紛化解中心、訴非聯動中心等平臺實際運行成效不佳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依托覆蓋各地區、各行業的政協委員履職解紛室、市金融糾紛一體化調處中心、各矛盾糾紛化解分中心、各地商會等平臺,借助社會力量促進矛盾糾紛實質化解,認真做好糾紛訴前引導分流,編制訴前調解工作指南手冊,加強與基層治理單位聯動對接,推進“總對總”在線訴調對接工作,實現糾紛化解“一站式”服務。二是2023年9月22日召開全市法院訴源治理工作調度會,通報2023年1-8月全市法院訴源治理工作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對策,會后下發任務清單并推動落實整改。三是推動全市四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實體化運作,制定“市多元化解中心運作流程圖”,規范矛盾糾紛流轉化解節點和處置時間節點,建立閉環處置機制。四是深入推進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進鄉村、進社區、進網格”,強化與晉江陳埭商會等商事聯動主體開展訴調對接。五是認真學習貫徹最高人民法院與司法部聯合印發《關于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基礎性作用推進訴源治理的意見》,加強訴前引導、及時分流案件、依法受理調解。六是開展全市法院“楓橋經驗”主題宣傳活動,印發宣傳工作方案,面向市中院相關部門和全市基層法院征集“楓橋經驗”實踐相關素材,通過網站、新媒體等公共傳播平臺,有序推出系列專題報道,推動各地基層治理工作。

(3)針對全市萬人成訟率指標高位運行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嚴格落實市委政法委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將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列入縣(市、區)黨政領導平安建設責任書考評和市直平安單位考評。二是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訴源治理提升工作成效的通知》,強化訴源治理工作和數據常態化監測,持續深入開展全市法院訴源治理競賽,每月通報競賽結果,萬人成訟率逐步下降至合理區間。三是開展重點行業領域訴源治理攻堅行動,聚焦金融、住建、民間借貸、婚姻家庭、知識產權等行業領域多發易發糾紛。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法院民事一審新收排名前10的重點案由中,有5個案由已實現新收案件數同比下降。四是按照省法院部署要求,推進開展管轄類案件、不予受理案件專項評查,已完成交辦評查6件,持續加大對衍生案件預防,防止“一案結多案生”,減少程序類案件。

(4)針對履職指引和案件監管的全程留痕制度不完善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嚴格執行市中院《法官審判權力和責任清單》相關規定,院庭領導按照權責清單依法履行審判職責和監督管理職責。二是持續推進“清風”系統深度運用,在全市法院開展“清風”系統風險預警專項清理活動,重點對超期一年以上未結案件、結案未及時歸檔超期一年以上案件、執行款超期一年以上未發放案件、執行案款納入“一案一賬號”系統管理情況進行網上督察。

(5)針對辦案系統法律文書審批不嚴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強法律文書審批工作,要求各審判業務部門嚴格執行市中院制定的《法官審判權力和責任清單》規定。二是2023年9月份開展裁判文書評查活動,對辦案系統法律文書審批進行自查自糾。

4.關于財務管理混亂,廉潔風險較大的問題

(1)針對賬戶資金管理混亂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選調正式干警,穩定財務崗位。抽調正式干警接替現有聘用人員擔任出納,同時已申報通過遴選方式招錄正式干警進入財務崗位。二是清理閑置賬戶,歸口資金管理。將執行款、往來款及經費賬戶的資金進行歸口管理,杜絕賬戶間資金混用問題。三是強化票據管理,確保案款票據信息一致。從2023年5月起采用福建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行政事業單位往來結算票據》,并將票據相關信息錄入執行管理系統,確保線上線下案款票據信息一致。修訂《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財務審批管理辦法(試行)》,禁止使用自制票據代收代管執行款。四是梳理賬上沉淀的往來款,及時確認新產生的往來款。建立往來款核對機制,指定財務人員按季度與業務庭核對到賬款項。聯系相關往來單位,清理應收應付款項,2023年11月前完成大部分沉淀往來款的清理。巡察反饋后,除日常掛賬(如案款、聘用人員五險一金等)外,市中院無新產生的往來款項。

(2)針對涉案財物內部聯動管理機制不完善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黨組審議通過《刑事訴訟涉案財物管理處置暫行辦法》,嚴格落實涉案財物內部聯動管理機制,刑一庭指派專人對涉案物品進行管理,行裝處專門設立三間涉案財物存放室,配備保險柜,安裝監控設備,以做好涉案財物的存放及管理。二是針對日常核對的問題,若有涉案財物存放,將在案件審理節點及時核對。

(3)針對存在先“進場”后招標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強采購計劃管理。對合同期已到仍未啟動采購程序的項目,經黨組會研究后啟動采購程序。編制2024年度預算時,根據既往合同情況,采取應列盡列,并在預算范圍增加一定冗余量,經黨組會研究后執行采購程序,并建立臺賬,及時掌握合同到期情況。二是完善采購管理制度。修訂《采購管理辦法》,對采購合同期和簽訂增補合同情況進行明確。

(4)針對履約保證金長期未清退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詳細核實問題底數。已核對出已繳納但未退保證金的項目,并對2023年已驗收的項目啟動履約保證金退付。二是及時啟動退付程序。截至2023年11月底,11家承建商履約保證金已全部退付。

(5)針對重復支付修繕工程費用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詳細核實問題情況。該項目經核實,支付修繕工程費用總數無誤,但由于市中院工作人員未在發票注明施工內容、施工地點、施工時間,且承建商在同一時間開具發票,因此被認定為重復支付費用。二是完善采購管理制度。修訂《采購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工程項目的申請、審批、執行、驗收、付款流程,建立工程項目的臺賬實行動態更新。三是強化財務報銷管理。修訂《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財務審批管理辦法(試行)》,要求經辦人員報銷費用時必須注明具體事項并按要求補齊財務所需要素(如經辦人、證明人、審核人等),否則不予辦理報銷。四是嚴肅施工項目管理。建立所有零星修繕和工程類項目的跟蹤管理制度,運用項目管理軟件實行信息化管理。2023年9月起,市中院的零星修繕項目均注明修繕名稱和施工地點等信息,杜絕再次出現施工地點和施工時間不同但項目名稱重復的問題。五是規范項目審批制度。巡察反饋意見后,已對市中院《資金使用申報審批表》進行修改,增加項目審核一欄,強化項目的審核管理,嚴格落實三級審批制度,堅決杜絕此類現象的再次發生。

(6)針對“三重一大”執行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修訂本院《采購管理辦法》,明確項目采購結果報告后若因特殊情況需變更承建商的,應向本院黨組會重新報告,未報告的不得提前實施。

5.關于派駐紀檢監察組監督責任履行不到位的問題

(1)針對履職本領不夠強,線索處置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監督職責。每周召開組長辦公會,組長帶頭學習教育整頓相關文件,深入學習領悟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紀檢監察監督的相關論述,提高紀檢監察干部政治素養和政治意識,開展政治理論學習,落實好“第一議題”學習制度。二是強化業務學習,提升紀檢監察干部的能力素質。要求派駐紀檢監察干部加強業務學習,學習紀檢監察機關執紀執法相關規定及省紀委監委15項措施使用標準化流程及市紀委相關工作文件,學習中央紀委辦公廳印發的《紀檢監察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清單》等相關內容,熟練掌握紀檢監察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提升問題線索處置精準度,提高辦案履職能力。三是進一步加強線索處置工作,確實推進整改提高。所有問題線索處置均應符合監督執紀調查工作標準化要求,不斷提高線索處置規范化水平,推動線索處置及時規范精準。

(2)針對政治監督、日常監督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堅持領導干部領學促學,鼓勵支持干部加強自學。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的重要論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領會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關于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監督管理的要求,始終把政治監督擺在首位,聚焦第一職責,強化日常監督。二是主動作為,做好日常監督與政治監督。按照上級有關政治監督項目化運作的要求,切實履行好監督責任,督促市中院黨組履行好主體責任,進一步推動政治監督具體化常態化,2023年來對“關鍵少數”、重要部門和重要崗位開展政治監督談話。對“三重一大”實行“全程式”監督,自巡察以來,報備征求意見共36次,提出的相關修改、完善建議均得到采納。強化日常監督,開展“雙周督察”,督促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嚴格落實零報告制度,定期分析研判。緊抓節前廉政監督,在“中秋”“國慶”兩節期間開展明察暗訪和廉政教育活動,在全市兩級法院黨風廉政會議上對典型案例進行通報、向全院300多名干警發送廉政短信、向全市兩級法院干警發送過節“十個嚴禁”行為的微信提醒等,一體推進“三不腐”。三是與時俱進拓展監督方式。探索“制度+科技”的智慧監督新模式,借助案件監管平臺、信訪舉報平臺、“清風”系統平臺等,打造審判權、執行權運行監督和違規違紀預警系統,借助大數據挖掘功能,實現權力運行監督“近距離、可視化、全天候”。

(3)針對貫通運用成果不足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強與上級各部門的有效溝通聯絡,強化協作配合,對其所反饋的監督檢查結果,加大成果運用,及時督促駐在單位整改,每月督促市中院及時報送訴訟費清退整改進度給市紀委監委聯系部門,實現其他監督檢查與派駐監督有機貫通、協同高效。二是對其他單位部門移送的問題線索,深挖細查,嚴格精準規范處置,提高線索核查的靶向性,加大辦案力度,重點督辦、快查快辦,提高辦案質量,提升成案率,形成震懾。三是精準運用好“四種形態”,既充分用好“第一、二種形態”,前移關口,抓早抓小,對違反紀律制度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談話提醒、約談函詢、問責通報,早糾正早教育早預防,也大膽運用“第三、四種形態”,以強有力的懲治為廉潔司法提供紀律保障。

(4)針對推動完善廉潔風險防控不扎實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建立健全市中院各內設機構(包含刑事速裁組、民事速裁組、買賣合同組等審判團隊)廉潔風險防控機制,在落實廉潔風險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和崗位權限,深入查找廉潔風險點,制定有效管用廉潔風險防控制度。2023年9月派駐紀檢監察組印發《關于做好廉政風險排查的通知》,組織市中院各部門及審判團隊認真梳理填報《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部門和審判團隊風險排查表》。二是健全、更新、完善各類主體廉政檔案,對監督對象開展全方位崗位廉潔風險排查,并形成常態化定期排查機制,切實營造廉潔公正司法環境。2023年9月派駐紀檢監察組印發《關于組織填報廉政檔案及個人崗位廉政風險表的通知》,組織市中院市管干部以下的在編正式干警、職工及基層法院班子成員填報《干部廉政檔案》,組織市中院聘用人員(聘用制書記員和聘用制輔警)填報《聘用制人員廉政檔案》,組織市中院市管干部和基層法院院長填報《個人崗位廉政風險表》。三是加強對崗位廉潔風險排查程序及內容審核,確保崗位廉潔風險排查到位,手續完整,不流于形式。對填寫不規范、內容不完整、缺少領導簽閱的相關檔案和排查表,及時聯系當事人進行修改和補充,確保內容完整且符合填報要求。

(三)聚焦基層黨組織和干部隊伍建設方面

1. 關于司法人員分類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1)針對院聘司法輔助人員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制定《聘用人員管理制度》,建立離職人員手續辦理流程及離職移交清單,規范聘用人員管理。二是制定《第三方派駐法院工作人員管理辦法》,加強第三方派駐法院工作人員管理工作,進一步堵塞廉潔安全隱患。三是制定《聘用制書記員績效考核辦法(試行)》并印發各部門,實行分類量化考核,制定量化考評細則及管理清單,強化聘用人員考核管理。

(2)針對人崗不一現象仍有存在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3名綜合管理人員中,其中1人已從業務庭調整至辦公室,另外2人在業務庭已任法官助理。二是7名法官助理中,2人已調整至業務庭,其他法官助理待統籌考慮綜合管理類和法官助理類的職數后,再逐步調整到位。

(3)針對容錯糾錯機制不健全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組織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提出的“三個區分開來”以及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精神。二是根據審判執行工作職能特點,進一步完善容錯糾錯機制,市中院黨組與派駐紀檢監察組對1名受到信訪舉報的法院干警及時開展信訪核查工作,對不實舉報及時予以了結澄清,審核通過其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的黨風廉政建設意見,使干警消除顧慮,放下包袱、輕裝上陣。三是樹立重實干、重實績的用人導向,構建“分類+量化+加減+智評+獎懲”的一體化考評機制。將考核對象分為“6類人員+1個序列”,即員額法官、法官助理、執行人員、綜合行政人員、司法警察、聘用人員六大類人員和部門負責人1個序列,分別進行量化考評。對給予容錯的干部,給予客觀公平的考核考察評價、公正合理選拔任用干部,最大限度地提振干部干事創業的精氣神,凝聚形成創新發展的強大合力。

2.關于選人用人工作不夠規范的問題

(1)針對干部交流輪崗統籌謀劃不夠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根據干警專業特長及年齡結構等因素,統籌謀劃有序推進干部交流輪崗工作。2023年9月,根據工作崗位需求,結合干警特長、能力素質,調整干警39人,進一步推進干部交流輪崗。

(2)針對干部選拔任用程序不夠規范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巡察整改期間,已組織領導班子重點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共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工作規則》等內容,并提醒非黨組成員不得參與表決人事議案。

3.關于黨建工作不扎實的問題

(1)針對落實黨建主體責任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巡察整改期間,結合主題教育,院領導已確定黨建相關調研課題、時間和地點,分別到相關地點開展調研,有針對性采取措施解決問題,做出工作的具體安排,抓好工作的落實。二是組織排查聘用人員的黨員關系轉入情況,市中院目前共有黨員聘用人員29名,組織關系已全部接轉并編入所在庭室所屬支部參加組織活動。三是2023年初已完成各支部的換屆選舉工作,并根據人事變動于6月至9月間開展支部書記、委員的補選工作。四是巡察整改期間組織對各支部黨務進行督查,重點檢查巡察整改落實情況、“三會一課”記錄本和談心談話記錄等相關內容。

(2)針對班子成員民主生活會相互批評缺少“辣味”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 2023年9月27日,市中院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領導班子及成員均在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對各自分管工作存在的問題進行逐一認領并查擺剖析,班子成員之間針對具體工作和問題進行相互批評。

(3)針對個別領導干部未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會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 下發《關于嚴肅支部組織生活的通知》,切實規范和落實領導干部參加組織生活會,通知要求各支部會后要向機關黨委報告領導干部參加組織生活會情況,并將領導干部是否參加支部組織生活會作為黨建督查重點。

(4)針對對基層黨建工作督導檢查不力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 巡察整改期間,已下發《關于開展泉州中院機關黨建工作督查活動的通知》,完成對各支部的督查,重點檢查巡察整改落實情況、“三會一課”記錄本和談心談話記錄等相關內容,之后將繼續常態化開展黨建工作日常督查。

(5)針對各支部存在延期換屆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各支部的換屆,并扎實抓好后續工作,對任期屆滿的黨支部,機關黨委提前六個月通知其做好換屆準備,對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換屆的,認真審核、從嚴把關,做到一個步驟不少,一個環節不漏、一個程序不減;對于未經批準擅自拖延換屆選舉時間的,給予嚴肅批評,責令限期進行換屆選舉。

(6)針對落實“三會一課”制度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每月下發黨建清單,明確本月各支部“三會一課”的重點學習內容。二是在黨建督查中抽查部分支部黨課課件,將抽查情況列為年底黨建考核相關依據。巡察整改期間,已下發通知,對各支部黨務進行督查,在督查過程中抽查部分支部黨課情況。

(7)針對黨日活動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機關黨委每月以黨建清單的形式下發各支部當月政治生日黨員名單,要求支部書記與黨員重溫入黨誓詞,談心談話。各支部按照黨建清單每月開展主題黨日活動,組織開展黨員微故事、支部書記上黨課、品讀紅色經典等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黨日活動。

(8)針對開展談心談話活動不經常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 巡察整改期間,下發關于開展談心談話活動相關通知,強調談心談話的重要性,要求各支部廣泛開展談心談話。通知下發后,各支部書記與黨員談心談話34次,與非黨員談心談話12次。

三、巡察反饋問題線索的處理情況

針對巡察反饋問題、移交的問題線索和信訪反映,按照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共對16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其中,給予談話提醒13人,批評教育1人,責令檢查1人,移送司法機關1人。

就立案庭原法官郭金旺嚴重違法違紀一案,現已將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需要進一步整改的事項及措施

(一)針對仍有13件流拍案件查扣資產未處置到位的問題。

未完成整改原因:涉案財產拍賣、變賣、移交用時較多,部分財產尚在掛網拍賣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針對尚在處置中的13件案件標的物,建立工作臺賬,強化財產處置各環節銜接,加快財產處置進度,盡快完成財產處置流程。

整改時限:2024年12月31日。

(二)針對院領導人均一審案件辦理數量少的問題。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立案審級管轄原因,市中院一審案件類型單一且數量較少,90%以上案件為知識產權案件,部分分管院領導分管的業務部門無一審案件可辦理。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省法院正在對院庭長辦案相關規定進行規范,同時制定院庭長辦理案件的類型指引與負面清單,待省法院相關制度明晰后,市中院將依據省法院的有關規定細化完善市中院院庭長辦案相關制度并正式推行。二是進一步統籌案件分案情況,在給院領導分案時優先分配一審案件。

整改時限:2024年12月31日。

(三)針對7名法官助理在行政綜合處室任職,而3名綜合管理人員在業務庭室任職的問題。

未完成整改原因:綜合管理類職數不足,尚未能滿足現有人員的調整需求。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統籌考慮綜合管理類和法官助理類的職數后,再逐步調整到位。

整改時限:2024年6月30日。

經過一段時間的集中整改,市中院黨組對巡察反饋指出的絕大部分問題均已整改到位,取得較為明顯的成效。下一步,市中院黨組將嚴格對標對表巡察反饋提出的意見和要求,善始善終,善作善成,持之以恒,久久為功,不斷鞏固巡察整改成果。一是從嚴管黨治院。深入開展主題教育,始終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切實把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實處。科學規范黨組工作,全面加強黨建工作、意識形態工作、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堅定政治定力政治方向。二是從實抓常抓長。堅持目標不變、標準不降、勁頭不松、力度不減,常抓不懈地推進巡察整改各項工作,對已完成的整改任務不定期開展“回頭看”,防止問題反彈回潮;對短期內難以完成的整改任務緊盯不放,加強跟蹤問效,確保高標準、高質量地全面完成整改任務。推動建立長效機制,以制度立規矩、促規范、提質效。三是從優助力發展。堅持統籌兼顧、一體謀劃,持續推動巡察整改與法院隊伍建設和審判執行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與泉州大拼經濟、大抓發展有機結合起來,推動法院各項工作高質量發展,為泉州建設21世紀“海絲名城”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595-22139521;通信地址:泉州市豐澤區豐海路23號,郵政編碼:362000;電子郵箱:xcc@qzcourt.gov.cn。

中共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

2024年1月27日

【責任編輯:莊秀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