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鑒 | 清風傳承——郭良
來源:泉港區紀委監委 發布時間:2024-01-26 10:21

郭良(1516年-1587年),字復吾,號北洲,明代前郭(今泉州市泉港區山腰街道辦事處龍山社區前郭)人,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舉人、四十一年進士,歷任刑部主事、湖廣清吏司員外郎,山東按察司僉事、廣東布政司參議、云南按察司僉事等職。郭良入仕16年,期間守孝6年,歷經正德、嘉靖、隆慶和萬歷四帝,他仁德愛民、清廉嚴明,不但為歷代當政者所推崇,亦為老百姓所崇敬,甚至被塑像奉于廟祠,敬為神明。

據《泉州府志》載,有一名曾經權傾一時的大宦官,被判死罪后關押在獄中很久了,刑部遲遲不敢執行判決。大宦官窺伺機會,拜托一同僚“行千金”來賄賂郭良,希望郭良網開一面,為他開脫死罪從輕發落,郭良大吃一驚說“惟官、惟反、惟貨、惟來,厥罪惟均,孰其逆梗陽賂者?”(挾官勢、報私恩、行賄賂、仗舊交,執法者違法者同罪,怎么能夠逆此理來賄賂我呢?)大宦官最終仍被判死罪。郭良在刑部一直這樣秉公執法,“所持裁皆如此類也”。但是,郭良法外亦“有情”,對平民百姓情有可原的罪責,郭良則著力周旋減輕。尤溪有一姓田太學生,由于觸犯了權貴,權貴羅罪將其抄家滅族,郭良后來了解到其中的冤屈,竭力周旋,“力存田生遺孤”,田姓太學生的孤兒因此得以活命。

郭良在山東任職期間,適逢嘉靖皇帝做壽,按照當時不成文的慣例,朝廷文武百官在上京祝壽的同時,還要向各部高官贈送禮金。地方官無奈咬牙送禮,久之,官員們也都樂得送禮以圖升官。郭良卻不打算送禮,雖然他的部屬對他上京不帶財禮的舉動深表憂慮,但郭良沒有猶豫,他還是恪循正道,僅帶萬壽表進京入賀,說:“吾以不賄,聞于諸侯,今以使入,而以賄入乎”。多年后,在云南任職的郭良又一次必須進京拜壽,下屬又一次提醒他得帶些財禮,趁例行拜謁之機大送財禮,郭良雖知但不準備遵行,僅攜名片前往。明末官場賄賂盛行,“炭敬”“冰敬”等盡人皆知的“潛規則”。每逢冬夏,各地官員要以添炭取暖、消暑降溫等各種名頭定期向京官行賄,郭良知道這些潛規則而遠離它,堅持不送、不拍、不諛,這既要有勇氣,更要有一份超越官場的內心堅守。也許正是這份堅守,讓郭良對于宦游感到了疲倦,從京城回到云南后,他寫下《乞歸疏》,向皇帝請求告老還鄉。清風兩袖朝天去,郭良離開云南返鄉時,“行李蕭然”。其入仕時政績堪稱卓然,一生操守品行更為可嘉,其將立身之道轉化為家訓家規,不僅為子孫后代所推崇,更為現今當官者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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