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2022年8月23日至9月28日,市委巡察五組對原市人防辦黨組開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2月1日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視,抓緊抓實巡察整改
辦黨組對巡察工作高度重視,態度堅決,全盤誠懇接受市委巡察五組的巡察反饋意見,以上率下、全員參與,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為當前重要的政治任務,以實際行動推動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把巡察成果轉化運用到推動人防、國動工作上來,實現泉州新時代人防、國動事業高質量發展。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辦黨組書記切實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成立了由辦黨組書記任組長、領導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科室(中心)負責人任組員的巡察整改小組,切實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和督促推進;以身作則,帶頭認領了重點人防建設項目推進乏力等重點問題,以實際行動帶動全辦扎實推進問題整改工作。辦黨組書記始終堅持親自部署、親自過問、親自協調、親自督辦,集中整改期間,主持召開巡察整改會、黨組(擴大會)、專題民主生活會、巡察整改推進會等共13次,堅持日常督導檢查和集中督導檢查相結合,堅持長短結合,對能立即解決的,即知即改;對需要一定時間解決的,按照既定方案,推動整改;針對重點問題,采用“單兵教練”模式,采取批評教育、提醒談話等方式,推進落實整改;還不定時對各科室(中心)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抽查、督查,全面掌握整改進度,確保巡察整改落到實處。
(二)壓實責任促落實。辦巡察整改小組逐條研究巡察反饋問題,并逐項制定整改措施,嚴格審核把關,先后進行了6次修改完善,形成了《落實市委巡察五組對泉州市人防辦巡察情況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及整改臺賬,做到“五個明確”:明確整改責任領導、明確整改責任人員、明確整改責任科室、明確整改責任措施、明確整改時限,從嚴從細開展巡察整改工作,進一步全面落實整改責任、傳導整改壓力,同時建立實施“臺賬式管理”和“銷號制落實”制度,扣牢整改閉環,確保問題清倉見底、整改全面徹底。
(三)標本兼治固成效。把制度建設作為落實整改的重要抓手,堅持短期與長期、個性與共性、治標與治本“三個結合”,結合國防動員新職責新使命,聚焦核心能力建設,全力補短板強弱項,實現抓整改、促黨建、帶全局,并有針對性地制定完善12項制度,推進整改工作常態化、長效化。
二、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進展情況
(一)聚焦貫徹落實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關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人民防空為人民、鑄牢堅不可摧的護民之盾”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的問題
(1)針對協調人防建設融入城市建設不夠主動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23年1月11日、2月16日,先后組織召開全市人防系統巡察整改推進會,對涉及縣級整改事項進行分解,要求縣級人防辦制定縣級整改事項清單,限時推進整改工作。二是2023年1月17日,印發了《關于推動落實人防規劃相融合意見的函》,與市資規局建立了互通協調機制,按照《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提供市級國土空間規劃相關專業資料的函》要求,于2023年2月15日提交了人防規劃,將人防內容、指標融入市國土空間規劃。同時我辦在各個片區、組團控規或詳規編制、修編時,積極提出融入人防工程防護的意見,如2023年1月13日、1月17日、2月17日,分別對部分組團單元控制詳細規劃等控規提出了人防修改意見,并被納入。三是2023年1月14日,督促部分項目業主單位結合周邊商業業態挖掘項目盈利點,抓緊優化完善方案。
(2)針對人防備戰能力有待提升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辦黨組在2022年度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暨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就備戰打仗緊迫意識不強進行剖析,并提出具體舉措。二是2023年1月11日,印發了人防訓練計劃,明確了訓練方式、時限及質量要求;制定了規范制度,進一步規范了各項訓練制度。三是2023年2月22日-2月24日,在市地面指揮中心開展機動指揮信息處理系統技術人員集訓,確保能更好的開展機動指揮應急支援保障任務。
2.關于履行人防職能責任不夠全面的問題
(1)針對推進“放管服”改革不夠科學有效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開展走基層調研,了解解決權限下放后的問題。2023年2月9日,赴晉江市開展下一線、走基層協調服務專項活動,現場解決了人防審批證照調用的問題。二是完善各項制度,推進“放管服”改革科學落地。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了每半年組織一次行政審批事項監督檢查的常態化制度,于2023年2月3日印發了《關于開展2022年度行政審批下放承接情況檢查的通知》,對下放鯉城區、豐澤區、開發區人防辦的2022年度審批、驗收事項進行了全面檢查,并于2023年2月20日針對檢查存在的問題,形成《關于開展2022年度行政審批工作承接檢查情況的通報》,進一步督促縣級人防辦嚴格遵守人防審批制度,落實并聯審批。三是督促指導縣級人防辦開展執法工作。對發現的未批先建項目根據屬地管理原則移交至鯉城區人防辦辦理,積極開展業務指導,督促整改推進。鯉城區人防辦已對該項目予以立案,并罰款10萬元。四是組織全市41名人防系統干部參加人防專業法律知識考試,36人通過考試并取得了執法證,增強了縣級人防執法力量。五是2023年2月13日-2月17日,組織下放三個區審批業務的人員分批次至我辦行政服務中心窗口進行跟班學習,將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逐一進行面對面的糾正講解,切實落實人防審批工作“全流程網辦”。六是2023年2月23日,組織對5個縣級人防辦36件行政執法案件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檢查中發現部分案件存在執法程序不夠規范、文書制作存在欠缺等問題,并將發現的問題整理形成材料通報縣級人防辦,進一步推動縣級人防辦規范執法。七是在《關于適應中心市區一體化開發建設明確住建領域市區兩級管理分工建議(征求意見稿)回復意見的函》,我辦就此提出擬參照市住建局“市區兩級管理”,將關于“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項目報建項目審批”“人民防空工程質量監督手續”“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審批事項和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權限進行市區兩級同步調整優化,確保一體化并聯審批工作的平穩推進,并和市住建局、資規局對接并聯審批工作。
(2)針對推動平戰結合工作不夠緊密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對市區早期人防工程進行摸底排查,摸清早期人防工程底數,建立清單臺帳,厘清工程主體權屬,積極協調探索老舊人防工程產權辦理事宜。二是對接市古城辦和市水務集團,協助開展前期工作。對不符合開發條件的部分地下早期人防工程,轉入封存管理;對符合條件的,按照要求,積極招商引資,在提高早期人防工程利用率的同時,防止設施老化。三是2023年2月3日,印發了《關于建立防空地下室維護管理臺賬的通知》,要求縣級人防辦建立維護管理信息臺賬,制定半年一報制度,實現動態跟蹤管理,同時按照省辦要求,分年度、分批次對防空地下室維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人防工程的完好率。2023年2月,已收集縣級人防辦報送的臺賬,并納入管理。四是及時將早期人防工程的信息抄告市資規局,并與其建立了早期人防工程拆除審批機制。五是成立人防平戰轉換專業隊,增強了平戰轉換的能力。
(3)針對落實“以建為主、應建盡建”要求不夠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23年3月,辦黨組就落實“以建為主、應建盡建”要求不夠到位的問題,對審批科2名相關人員分別開展批評教育和提醒談話,對法規科科長進行組織調整,要求加強《福建省人民防空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嚴格落實“以建為主、應建盡建”要求。二是針對未建成項目,辦黨組多次召開會議,通過查找文件依據和審批材料,進行主客觀原因分析,向業主送達《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項目業主提交相關書面說明,抓緊辦理相關手續,積極配合整改。三是針對5個采取繳納易地建設費代替補建的項目,因其應建防空地下室面積均小于400m2,根據《福建省人民防空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可以不就地修建防空地下室,且因建設單位自身原因無地可建或者后續擬補建項目取消建設,經研究同意以繳納易地建設費方式進行整改;1個項目建設的防空地下室因建設標準無法達到竣工驗收標準,無法備案,經專題會議研究,同意該項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并繳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
(4)針對人防宣教“五進”措施不夠落實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22年12月10日,印發了《關于上報“黨建+鄰里中心”國防動員工作站試點預選名單的通知》,以“黨建+鄰里中心”為載體,探索國防動員融入社區的方式,打通最后一公里,進一步推進人防宣教進社區。二是制定人防宣傳“五進”方案,搭建宣傳平臺。目前,已在市區20個小區、20家企業及酒店,投放人防宣傳展板、立牌1580個,人防宣傳片電梯投放500臺、LED字幕宣傳20個,分發宣傳單20000張,受眾達48萬人次。三是巡察反饋后,積極向上級部門、主流媒體投稿,被上級部門網站采用6篇、主流媒體采用2篇,決策參閱采用1篇。四是深化1977防空洞軍民融合宣傳內容,增設國防教育館內容,推進人防教育館建設。
3.關于黨組領導作用發揮不夠充分的問題
(1)針對責任擔當意識不夠強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辦黨組加強《黨組議事規則》中決策與執行、黨組議事原則、議事范圍等內容學習,進一步明確了黨組議事范圍和原則。二是加快推進項目建設。2023年1月31日,召開工程升級改造工程項目質量監督協調會,敦促施工單位保質保量完成施工,并于2023年2月13日召開了項目監理會議,就現場遇到的技術難點進行探討,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合同履約,嚴抓項目質量,抓緊推進工程建設。三是加強保密管理。2023年1月19日,在節前教育工作會上,組織全辦人員學習了《機關、單位保密自查自評工作辦法》《涉密人員保密管理指南(試行)》《涉密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及人防系統政府采購項目整改措施等,進一步提升全辦人員的保密工作意識;2023年1月31日,組織辦機關、下屬單位財務人員和法規科人員學習了《福建省內部審計工作規定》,提升相關人員對內審工作的認識;嚴格施工人員保密審查,凡進洞施工的人員都按要求簽定保密協議承諾書。四是2023年2月3日,分管領導組織指通科、“991”工程維護中心負責人,集中學習了相關招標采購規定,要求進一步加強對各縣級人防涉密信息系統建設項目指導,協調人防信息系統建設項目設計審查中心,對縣級人防辦上報的人防信息系統建設項目技術設計方案進行審查,把好技術設計關。
(2)針對執行黨內法規制度不夠嚴格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23年1月13日,辦黨組書記召開會議,組織學習了《黨組工作條例》《黨組議事規則》,學深悟透黨組工作原則、職責、組織原則及決策與執行、黨組議事原則、議事范圍等內容,進一步提升黨組議事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和規范化。二是巡察反饋以來,召開了6次會議,均按要求形成了黨組會會議紀要。
(3)針對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夠嚴格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22年度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暨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會前準備工作中,辦黨組書記多次強調意識形態工作要作為重要檢視內容,并要找準查實突出問題。二是2023年2月2日,發出工作提醒函,提醒黨支部、各科室(中心)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制,要求在組織生活、制定年初計劃、方案時,要將意識形態工作納入其中。三是緊扣業務,梳理崗位廉政風險點、制定防控措施,形成廉政風險防控手冊,傳導壓實崗位廉政風險責任。四是2023年2月21日,辦黨組召開意識形態(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分析研判專題會,辦黨組書記通報了當前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和主要工作情況,結合人防、國動實際,查找了當前意識形態領域面臨的問題和風險點2個,并對意識形態工作進行了總結,對下一步意識形態重點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4.關于落實巡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夠徹底的問題
(1)針對落實整改主體責任不夠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23年1月17日,在2022年度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暨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辦黨組書記就巡察整改韌勁不足進行了自我批評,提出了聯合派駐紀檢組形成聯動,對整改不力的嚴肅問責,對整改滯后的相關負責人開展嚴肅約談等具體舉措。二是2023年3月,辦黨組召開會議,聯合紀檢組開展約談,就落實整改主體責任不夠到位的問題,對審批科2名相關人員分別開展提醒談話和批評教育,對法規科科長進行組織調整。三是2022年12月2日,成立辦巡察整改小組,建立并落實整改工作制度,分管領導抓分管領域,定期匯報、推動,切實加強對巡察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四是針對上輪巡察整改未完成事項,辦黨組多次召開黨組會、全市巡察整改推進會,剖析原因、分類處置,對在執法程序階段的事項加強和法院、律師溝通,依法依規處理;加快梳理未清退保證金項目,首選“應建必建”,確實無法補建的做到“應收必收”。
(2)針對整改工作存在不作為慢作為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辦黨組高度重視,多次召開黨組會、巡察整改推進會,及時督促整改進度,確保整改抓緊抓實。二是加快對上輪巡察整改未完成事項的督促落實,限時整改完成。三是2023年2月3日,分管領導組織法規科重點學習了《行政處罰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規,并結合案件實際對執法的程序、方法、要點等進行深入探討,進一步提高執法業務水平,推進規范執法。
(二)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方面
1.關于針對整治“四風”問題不夠堅決的問題
(1)針對人防系統專項治理流于形式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23年1月11日,辦黨組書記召開會議就“針對人防系統專項治理流于形式”的問題,展開討論、深入剖析,認為在工作中仍存在“以文件落實文件”的問題,責成分管領導、各科室(中心)負責人舉一反三,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同時加強公文寫作管理,認真審核把關行文內容,確保公文的準確性和時效性。二是2023年1月11日、2月16日,先后組織相關科室負責人、安溪縣人防辦,召開整改推進會,要求安溪縣就巡察反饋的項目未能完成整改的原因進行了說明,已多次督促抓緊完成人防竣工驗收備案。
(2)針對制度掛在墻上不落地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22年12月12日,印發了《關于報送交叉執法檢查人員名單的通知》,建立了市級交叉執法檢查人員庫。二是2023年2月9日,印發了《關于報送2021-2022年度行政執法案件目錄的通知》,要求做好案件目錄報送工作。2023年2月23日,組織對5個縣級人防辦36件行政執法案件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檢查中發現部分案件存在執法程序不夠規范、文書制作存在欠缺等問題,將發現的問題整理形成材料通報各縣級人防辦,進一步推動縣級人防辦規范執法。
(3)針對搞“走秀式”調研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23年2月16日,辦黨組書記召開專題會議共同學習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實施細則,并就“走秀式”調研的問題,開展分析,責成黨組成員從嚴要求、約束、規范自己行為,堅決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二是2023年1月19日,在節前干部大會上,強調弘揚黨的優良傳統,堅決杜絕奢侈浪費等不良行為。三是結合國防動員體制改革,圍繞國動工作發展的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落實省國動辦工作部署,列出了《關于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疏散基地的調研》《對人防專業隊伍和骨干訓練有關問題的調研與思考》2個調研課題。四是堅持以實情深度開展調研。根據課題,直奔基層、深入一線,摸清實情,與基層干部群眾面對面研究對策,實打實解決問題,并在調研的基礎上,形成高質量調研報告。
2.關于重點領域存在廉政風險的問題
(1)針對人防工程審批不夠規范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23年3月,辦黨組聯合紀檢組開展約談,針對人防工程審批不夠規范的問題,對審批科2名相關人員分別進行提醒談話及批評教育,并對時任審批科科長、現任法規科科長進行組織調整。二是2023年2月1日,已完成2022年審批項目的審批結果、易地建設費收繳情況的公示,并督促縣級人防辦完成公示。三是2023年2月3日,分管領導組織審批科、法規科,認真學習了《福建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管理辦法》,并于2023年2月10日印發了《關于規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項目地質論證專家評審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了《易地建設項目地質論證專家評審管理流程》,進一步規范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項目地質論證專家評審管理工作。四是2023年2月10日,已建立結構和地質專業中級(含)以上職稱專家庫,人防部門組織地質論證會時所需專家從專家庫人員抽取。
(2)針對人防執法不夠嚴格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23年3月17日,辦黨組召開會議,強調嚴格落實重大執法決定黨組集體討論和法制審核制度,杜絕執法隨意性,并針對人防執法不夠嚴格的問題,對法規科科長進行組織調整。二是強化日常執法檢查和縣級執法的監督工作。2023年2月23日,組織對5個縣級人防辦36件行政執法案件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檢查中發現部分案件存在執法程序不夠規范、文書制作存在欠缺等問題,未發現新的違法違規行為。三是2023年2月3日,分管領導組織法規科重點學習了《行政處罰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規,并結合實際案件對執法的程序、方法、要點等進行深入探討。四是2023年2月8日,前往市城市建設檔案館調取項目規劃審批戰時平面圖紙和竣工戰時平面圖,結合我辦原有檔案,于2023年2月27日對該項目未按批準設計文件施工、少建防空地下室的問題予以立案。
(3)針對工程驗收環節存在廉政風險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23年3月17日,辦黨組召開會議,調整相關人員的工作內容。二是2023年1月11日,辦黨組書記對人事負責人和經辦人就人事業務不熟悉的問題進行批評教育,要求加強業務學習。三是推進“放管服”改革。2019年10月,我辦將人防工程驗收的監督權限全部下放到各縣(市、區)的人防主管部門。四是建立健全機制。一方面,建立暢通訴求反饋機制。在人防工程驗收過程中的文書資料,比如《人防工程建設問題整改通知書》《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方案》等,提供省、市人防主管部門的投訴電話,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另一方面,建立相互監督機制。我辦建立多人、多層級相互監督機制,在人防工程驗收、質量監督過程中,要求兩人以上參加,且有屬地縣(市、區)人防主管部門委派的質監員參加,并在出具的《人防工程質量監督記錄》中都必須簽字確認。五是重新梳理風險點。緊扣業務,梳理崗位廉政風險點、制定防控措施并裝訂成冊,進一步傳導壓實崗位廉政風險責任。六是2023年1月19日,結合節前干部大會召開廉政教育專題會,通報市紀委監委《關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節糾“四風”樹新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辦人員緊繃廉潔自律之弦,從嚴要求、約束、規范自己,堅決杜絕奢侈浪費、請客送禮、酒后開車等不良違法行為。
3.關于財務管理制度不夠健全的問題
(1)針對內部監督缺失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22年12月30日,修訂完善《泉州市人防辦財務管理制度》等相關制度規定,確保財務各項工作按制度嚴格執行。二是結合國防動員體制改革,在確定“三定”方案時,明確內審機構,并按要求開展內審工作。三是根據黨組部署及上級審計主管部門的工作要求,認真學習內部審計、財經法律法規等相關政策,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監督作用。
(2)針對專項資金使用不夠規范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22年12月30日,修訂完善《泉州市人防辦財務管理制度》等相關制度規定,并組織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財務人員學習,確保財務各項工作按制度嚴格執行。二是調整業務支出科目,加強財務工作的規范化。
(3)針對費用支出不夠規范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調整工會支出項目,補齊慰問人員名單,做到財務工作規范化。二是辦黨組書記責成分管領導、綜合科開展自查自糾工作。三是2023年1月31日,分管領導組織辦機關、下屬單位財務人員和法規科人員學習了《福建省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等內審專業知識,提升相關人員對內審工作的認識。
(三)聚焦基層黨組織和干部隊伍建設方面
1.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履職不夠有力的問題
(1)針對履行主體責任還有差距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辦黨組加強風險防控體系建設,2023年2月16日,召開了全市國動辦系統全面從嚴治黨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專題大會,傳達學習了中央政治局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精神,部署了2023年市國動辦全面從嚴治黨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工作要點。2023年2月20日,辦黨組書記以《嚴守政治規矩,以案為鑒,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為題,結合我辦身邊人違紀違法事件,給全辦人員上了一堂廉政教育專題黨課,進一步加強廉政建設。二是進一步完善“領導班子、科室、個人”三級責任制,緊扣業務,建立日常檢查和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機制,層層壓實責任,確保廉政建設落到實處。
(2)針對監督鏈條扣得不夠緊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落實落細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2023年2月16日,辦黨組聯合駐市住建局紀檢監察組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專題會議,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從嚴治黨重要論述和對人防系統腐敗問題專項治理重要批示精神等,深刻分析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部署2023年工作任務。二是精準監督,更新完善責任清單。巡察組反饋前,辦黨組根據職能變化和崗位調整情況,排查更新黨風廉政風險點,形成廉政風險手冊,共排查班子領導、各科室(中心)廉政風險點96個,使監督的著力點更精準,有效增強監督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促進黨員干部廉潔從政,推動權力運行公開透明。三是靠前檢查,做深日常監督。2023年2月8日,駐市住建局紀檢監察組采取實地走訪、聽取匯報、查閱資料等方式,對市“991”工程維護中心、市平戰結合保障中心開展監督檢查,同時進行集體廉政談話,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守好廉政底線,把好廉潔關,主動擔當作為,服務中心發展大局。四是深化整改,強化成果運用。針對2017年市委常規巡察和2019年市委“機動式”巡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夠徹底等問題,緊盯實督,追蹤督辦問題整改,推動全面整改到位,并要求舉一反三,標本兼治,建立長效機制。
2.關于基層黨建工作基礎不夠扎實的問題
(1)針對黨建主體責任缺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大黨支部紀委委員配備力度。2023年1月13日,以支部換屆選舉為契機,按照“應設必設”原則,選強配強紀檢委員,并明確紀檢委員工作職責,確保紀檢工作有人落實。二是2023年2月10日,機關黨總支召開支委會,按照《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等要求,重新梳理工作職責。三是2023年2月16日,辦黨組聽取了2022年黨建工作,并審議了2023年黨建工作計劃。四是探索國防動員融入社區的方式,建立“黨建+人防”品牌。五是2023年2月19日,機關黨總支發揮承上啟下作用,對支部巡察整改情況進行督導,印發了進一步做好巡察整改督導提醒函,確保巡察整改工作更加扎實有效。
(2)針對基層黨組織基礎工作不夠扎實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完善責任管理機制,形成黨組統一領導、黨組書記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支部抓落實,形成層層有責任、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2023年2月16日,制定了《關于貫徹落實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實施方案》,充分發揮了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在理論學習中的領學促學作用,推進中心組理論學習制度化、常態化、規范化。二是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2022年12月19日-12月23日,機關黨總支重新整理了黨總支工作記錄,進一步規范了黨建資料。2023年2月3日,支部以組織生活會為契機,組織黨員干部專題學習了《中國共產黨章程》《黨的二十大報告學習輔導百問》,進一步提高了黨員對組織生活會嚴肅性;同時完善了2023年度支部黨建工作要點及理論學習計劃,整理了支委和個人組織生活查擺整改清單、個人批評與自我批評等黨建材料,進一步加強了黨建工作資料的管理。三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2023年2月3日,召開了2022年度組織生活會,會上黨小組均有開展相互批評,同時黨組成員均有以普通黨員的身份參加黨小組組織生活會,既落實了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也為廣大黨員干部嚴格組織生活樹立了榜樣,對推進黨支部組織生活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起到了表率示范作用。
3.關于選人用人和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環節的問題
(1)針對個別干部提拔報批程序不夠規范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23年1月11日,對人事負責人、經辦人進行嚴肅批評教育,要求加強人事政策學習,及時跟進政策變化,強化與上級組織人事部門的對接溝通。二是開展自我批評。2023年1月17日,辦黨組書記帶頭就因執行具體程序、人事工作業務不熟悉等原因造成的選人用人工作不夠規范的問題在2022年度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暨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進行自我批評,各班子成員分別進行批評與自我批評,真正起到紅臉出汗的作用,確保今后黨組班子選人用人領導責任得以有效落實。三是加強業務學習。黨組班子強化對相關人事政策的學習,召開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辦法》,確保黨組班子成員熟練掌握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流程和有關要求,進一步提升選人用人工作水平。2023年1月13日,分管領導組織綜合科負責人和人事干部對組織人事部門匯編的最新人事政策進行了逐一學習,確保業務精通。
(2)針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夠規范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23年2月16日,召開干部職工大會,辦黨組書記再次強調要加強作風建設,務求嚴實細。二是2023年2月3日,分管領導組織人事經辦學習組織最新人事政策,緊跟政策變化,從嚴管理,堅持規范程序。三是2023年2月9日,重新梳理選拔任用干部流程,制作各類選拔任用表格模板。
(3)針對干部因私出國(境)管理不夠嚴格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組織開展自查工作。辦黨組責成綜合科加強因私出國(境)管理。二是加強業務學習。2023年1月19日,組織全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貫徹《關于印發〈泉州市國家工作人員因私事出國(境)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關于重申國家工作人員登記備案和因私事出國(境)證件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等因私出國(境)證件管理的相關制度規定,明確紀律要求。三是修訂完善相關制度。結合因私出國(境)專項整治行動,修訂完善《泉州市人防辦因私出國(境)管理規定》《泉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工作人員請銷假管理制度》,將全體干部職工納入管理范圍,加強日常管理,及時完成備案工作,規范審批程序。四是及時進行更新備案。根據單位人員變化,進行報備信息更新。
三、巡察反饋問題線索的處理情況
針對巡察反饋意見,共對5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其中,組織調整1人,批評教育3人,提醒談話1人。
四、需要進一步整改的事項及措施
(一)針對落實“以建為主、應建盡建”要求不夠到位的問題
未完成整改原因:有的項目已拍賣,且仍負債,經書面催告和電話催辦,項目業主仍無動于衷,不予配合;有的項目雖已提出補建意向,但其經營狀況不佳;有的項目尚未竣工驗收備案。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跟蹤竣工備案情況。二是跟蹤推進整改方案的落實。三是根據黨組會意見,著手開展執法工作。
整改時限:2024年12月31日
(二)針對落實整改主體責任不夠到位的問題
未完成整改原因:部分項目跨度年限長,需要較長時間了解具體情況;部分建設單位存在原始檔案缺失、拒不配合、經營狀態不佳、已拍賣或已注銷等綜合問題,法律文書無法送達、追繳易地建設費或補建難度大。
下一步整改措施:
1.依法依規,遵循法律程序,推進整改。一是及時發出《行政征收告知書》,追繳易地建設費。嚴格按照生效的法律文書,及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督促相對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繳納處罰款。二是督促相關縣(市、區)人防辦依法依規推進項目整改工作,每月上報進展情況。
2.對于未清退保證金的建設單位經多次督促仍拒不配合完成補建人防地下室或補齊易地建設費,無法完成保證金清退工作的,按照黨組會研究決議,采取法律途徑予以解決。
整改時限:2023年12月31日
(三)針對整改工作存在不作為慢作為問題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案件跨度年限長,需要較長時間去熟悉案件具體情況、理清案件脈絡。二是部分項目存在拒收法律文書、已拍賣或已注銷、無法找到行政相對人等情況,導致無法正常履行文書送達程序。同時,執法過程中的行政復議等程序均有明確的時限要求,需要較長的時間推進整改。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依法依規,遵循法律程序,推進整改。二是督促指導鯉城區人防辦依法推進項目整改工作,每月上報進展情況。
整改時限:2023年12月31日
經過一段時間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下階段,我辦將進一步深入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繼續高標準、嚴要求推進整改工作,明確將整改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考核中,對簡單應付、推諉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確保問題整改到底;同時著眼治本、著眼預防,強化建章立制,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項制度,把巡察成果和整改成效鞏固好、運用好,全面推進省委、市委“深學爭優、敢為爭先、實干爭效”行動在全市人防、國動事業走深走實。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28985309;通信地址:泉州市豐澤區交通科研樓A棟A395,郵政編碼:362000;電子郵箱:qzrfb@qq.com。
中共泉州市國防動員辦公室黨組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