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9月28日,市委巡察二組對市國資委黨委開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2月1日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認識,精心安排部署。市委巡察組反饋會后,市國資委黨委書記立即召開專題會議,對巡察整改工作作全面部署,要求全體干部職工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對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上來,照單全收巡察反饋意見,以嚴格的標準、嚴謹的作風、嚴肅的問責,不折不扣地把各項整改要求落到實處。自接收市委巡察反饋意見以來,市國資委黨委書記先后主持召開黨委會議12次、市國資委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議9次,委務會6次,研究整改具體工作,并于2023年1月13日主持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緊扣巡察反饋意見,組織委領導班子成員深入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交流思想,檢視問題,明確整改措施。
(二)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一是成立市國資委黨委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黨委書記任組長,其他處級干部任副組長,科室主要負責人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委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和督查落實。駐委紀檢監察組也成立了巡察整改監督組。二是制定《關于落實市委巡察二組對市國資委黨委巡察情況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聚焦巡察反饋問題,逐條逐項細化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明確責任領導、責任人、責任科室、完成時限,壓實壓細巡察整改責任,確保整改工作順利進行。三是建立《市國資委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臺賬》,每周滾動更新整改進展情況,實行對賬銷號,專人負責。黨委書記每周聽取整改進展情況匯報,確保按照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始終如一有序推進。
(三)立足標本兼治,建立長效機制。堅持長效機制,努力做到邊整改、邊總結、邊建制、邊鞏固,把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成果上升為制度機制,著力構建務實管用、源頭防范、鞏固成效的制度體系。針對巡察反饋的問題和整改過程中發現的薄弱環節,及時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制定完善管理制度16項,對已經建立的制度,加強制度執行力,堅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充分發揮制度剛性約束作用,以制度機制固化巡察整改的成果。
二、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進展情況
(一)聚焦貫徹落實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關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定不移把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的重要論述有差距的問題
(1)針對推動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成效不大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黨委中心組于2022年11月14日召開黨的二十大精神專題學習研討會,12月16日再次組織中心組成員結合分管工作和掛鉤聯系企業實際,圍繞“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進國企改革發展”開展專題研討,提出貫徹落實的思路措施,深刻領會黨的二十大關于國企改革發展和黨的建設的重要精神,增強發展意識。大力傳承弘揚“晉江經驗”,按照《泉州市傳承弘揚“晉江經驗”加快建設21世紀“海絲名城”2022年工作要點》要求,扎實推進17個項目開工落地,完成投資110.6億元。二是做大市屬國企資產總量,加大市屬國企整合力度,組建設計集團、能源集團等新的產業集團公司,加強與縣級國有資本合作。2022年底,市國資委所監管企業資產總額由全省設區市第四進位第三,實現資產總額3292.02億元,較2021年增長33.68%。三是強化業績考核的質量效益導向,2022年12月印發《所出資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規定》及《所出資企業負責人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實施細則(試行)》,將商業類企業利潤總額的權重提高至40%,將公益類企業利潤總額權重調整至30%,并完善旅客(貨物)吞吐量、每公里運行成本、水損率、資產出租率、租金增長率等反映板塊企業管理短板的個性化指標考核機制,推動企業提質增效。2023年2月印發《泉州市國資委關于進一步深化所出資企業內部考核和分配制度改革的通知》,推動所出資企業根據各權屬企業行業特性和人員構成,合理劃分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的比例,進一步提升激勵效果。2022年市國資委所監管企業實現利潤總額23.15億元,較2021年增長8.19%。四是提高資產質量,組織對低效及非經營性資產進一步進行深度梳理,指導所出資企業推動盤活閑置資產,市公共文化中心地下商業廣場招商項目成功引入項目運營合作方,分批次上市交易城東片區海城花苑、金鳳嶼花苑剩余房源,不斷提高低效和非經營性資產運營質量,進一步提高凈資產收益率。
(2)針對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存在短板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深入學習中央省市對國資國企改革發展作出的重大部署。2022年12月6日召開黨委會進一步深入學習中央深改委第14次、第24次會議精神,研究市國資委貫徹意見。二是開展國企改革三年行動高質量收官考核評估,逐項對照《泉州市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96項改革任務,2022年12月制定《國企改革三年行動高質量收官考核評估方案》,2023年1月完成對所出資企業考核評估,國企改革三年行動高質量收官。三是加快推進國資在線監管系統建設,形成《泉州市國資國企在線監管系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暨初步設計方案》,2022年底在線監管系統上線試運行。四是建立健全上市企業監管制度,出臺《關于加強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加強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管理。五是指導企業落實《市屬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通過投資并購、上市重組等多元化方式實現混合所有制改革,水務集團完成并購上市公司蠡湖股份,文旅集團、水務集團共同成立的大健康公司,投資收購寶藤檢驗公司30%股權。
(3)針對推動國企創新科研力度不夠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建立國企創新科研激勵和約束機制,將研發投入納入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指標,研發投入視同利潤,新增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戶數的給予正向激勵,研發經費投入強度增長率低于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年均增長率20%的進行懲戒性扣分,推動所出資企業加大研發投入。2022年度企業研發投入9072.6萬元(按持股比例折算),較2021年增長約34%。二是鼓勵所出資企業積極申報科技型企業,在原9家科技型企業的基礎上,新增中僑富士電梯、華大數碼、大數據、蠡湖股份4家高新技術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現共13家科技型企業。三是鼓勵市屬國企以基金引導等方式,參與項目科技創新,為產業轉型升級提供資金支持,2023年1月金控集團設立科創天使基金,總規模2億,引導我市產業轉型升級。
(4)針對謀劃國企上市力度不夠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支持市屬國企通過集聚優質資產、并購重組、“借殼”上市等方式加快資產證券化步伐,圍繞主業主責,重點收購或參股科技含量高、市場占有率穩定或符合強鏈補鏈需要的上市公司,指導水務集團收購蠡湖股份、參投海泰新能,金控集團參投翱捷科技,新增3家國有控股或參股上市公司,進一步加快資產證券化步伐。二是制定《推進市屬國有企業上市和并購上市方案》,明確所出資企業上市任務,計劃兩年內新增6家國有控股或參股上市公司。三是完善考核細則,2022年12月印發《所出資企業負責人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明確資本運作加分項,增加IPO、并購、配股、增發和發行可轉換債券等業績考核獎勵性加分事項,激勵企業加快上市步伐。
2.關于黨委領導作用發揮不到位的問題
(1)針對黨委議事規則不嚴謹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22年12月重新修訂《泉州市國資委關于委機關“三重一大”事項議事決策的實施意見》和《泉州市國資委工作規則》,進一步明晰黨委會、委務會權責范圍和決策主體,分別明確提交黨委會和委務會研究大額資金的具體數額,提高會議決策的科學性。二是根據國資監管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變化及相關監管制度修訂情況動態調整權責清單,進一步厘清權責邊界,更好地服務企業改革發展。三是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建設,定期更新《國資監管制度匯編》,指導企業建立電子國資管理法規制度庫,已更新至2022年底。
(2)針對績效考核“指揮棒”導向不突出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22年12月印發《所出資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規定》及《所出資企業負責人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實施細則(試行)》,進一步完善分類考核辦法,合理設置考核指標,資產總額、營收、利潤等經濟指標以企業基準值(前三年實際完成值的平均值)為基礎,根據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務、企業中長期規劃年度分解目標等因素確定,實施差異化考核。提高對資產負債率的考核權重,將資產負債率列入業績考核懲戒性扣分項目,實行分檔扣分。二是2023年2月制定出臺《泉州市市屬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后評價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對企業投資行為的監督管理,要求所出資企業每年3月底前向市國資委報備年度后評價工作計劃和后評價項目清單,9月底前將納入項目清單的后評價報告報送市國資委,及時督促企業開展投資項目后評價工作情況,在必要時組織對后評價報告進行論證或復查,對未實現可研目標的自主投資項目進行綜合研判后予以懲戒性扣分。
(3)落實市委人才“涌泉”行動有差距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大工作推進。2022年12月30日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推進會,協調解決企業人才引聚存在問題和困難,指導企業采取考核面試、背景調查等靈活方式,加大對高層次人才、職業經理人、專業技術高端人才、經營管理骨干人才、重點高校應屆研究生畢業生等5類急需緊缺人才的選聘力度,2022年共引進68名急需緊缺人才。二是完善市場化招聘制度。2022年11月印發《關于所出資企業人員招聘和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全面推行并規范企業市場化公開招聘制度。各所出資企業已全部修訂完善本企業市場化公開招聘配套制度。三是健全人才激勵保障制度。建立核心關鍵人才薪酬機制,推動薪酬分配向關鍵崗位、生產一線崗位和緊缺崗位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傾斜,對企業新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職業經理人等急需緊缺人才工資總額實行特殊事項清單、單列管理。四是及時跟進政策。加強與市委人才辦等有關部門溝通,待市委人才辦關于高層次人才自主認定的政策修訂出臺后,第一時間組織有關企業認真實施,并推動晉江機場納入試點。
3.關于依法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監督管理職責不到位的問題
(1)針對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優化不夠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強產業興城市”雙輪驅動部署,發揮市屬國企在市本級項目建設中主力軍作用,統籌協調企業全力推進項目建設,2022年完成投資額155.32億元,完成年計劃的116.97%。二是認真實施《泉州市國資委所出資企業主業管理規定》,根據企業功能定位、行業特點和發展階段,逐一核定6家所出資企業主業和培育業務,推動企業聚焦主責主業,優化資源配置,把技術、人才、資金等各類資源要素投向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新能源產業、高端裝備制造產業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戰略性新興產業占比逐步提升。三是指導金控集團制定《關于集英集團聚焦主業整合重組實施方案》,推動集英集團聚焦主責主業,對相關業務進行整合重組。2023年2月推動晉江機場參與設立總規模10億元的中金同富(泉州)消費產業創業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支持晉江機場發展非航業務,減弱疫情對機場發展的影響。
(2)針對強化國有企業經營投資監督和責任追究不夠有力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參照省國資委做法,2022年12月印發《泉州市國資委關于成立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加強對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二是2023年2月制定出臺《泉州市市屬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后評價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對企業投資行為的監督管理,提高企業投資決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三是2023年2月組織對所出資企業投資項目進行抽查檢查,及時發現所出資企業項目投資中存在的問題,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四是2022年12月市國資委下發督辦通知,要求文旅集團對有關項目情況進行調查核實。2023年2月文旅集團黨委對項目公司相關責任人進行提醒談話。
(3)針對企業“三非”行為監督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按照《所出資企業主業管理規定的通知》,完成6家所出資企業主業和培育業務的核定工作,明確所出資企業投資審批權限,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二是2023年2月制定出臺《泉州市市屬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后評價管理辦法》,將企業自主投資的重大項目、“三非”項目作為后評價重點內容,要求所出資企業每年要向市國資委報備后評價工作計劃,報送后評價報告,進一步加強對企業“三非”投資行為的監督管理。三是2022年12月市國資委下發督辦通知,要求金控集團對有關權屬企業存在事項進行調查核實,并在市國資系統中進行通報批評。2023年2月金控集團對權屬企業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和通報批評。
(4)針對盤活閑置國有資產力度不夠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23年2月1日召開所出資企業閑置資產盤活等工作專題視頻會議,推動所出資企業進一步優化閑置資產盤活工作機制,加快閑置資產盤活。二是建立閑置資產臺賬,實行閑置資產動態管理,針對排查出的閑置資產,倒排盤活工作時間表,逐項制定細化盤活方案,盤活一宗銷號一宗,按時序進度推進閑置資產盤活工作,提高資產使用質量和效益。三是通過合作開發、掛牌招租等方式盤活大宗閑置資產,市公共文化中心地下商業廣場招商項目成功引入項目運營合作方。通過片區開發安置和剩余安置房源上市交易等方式,推動城東片區海城花苑、金鳳嶼花苑剩余房源分批次上市交易。四是督促有關所出資企業按照已制定的閑置資產盤活方案,加快盤活相關資產。
4.關于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夠到位的問題
(1)針對執行中心組學習制度不夠嚴格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嚴格執行中心組學習制度。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和市委宣傳部工作提示,及時調整年初制定的2022年度中心組學習計劃,2022年全年開展13次集中學習。二是開展意識形態專題學習。2022年10月邀請市委講師團成員為中心組成員作《做好新時代黨的意識形態工作》專題輔導;2023年1月30日召開中心組學習會,組織中心組成員結合分管工作和掛鉤聯系企業實際,交流研討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情況。
(2)針對意識形態工作壓力傳導不夠有力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大壓力傳導。將所出資企業黨委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情況納入黨建工作績效考核內容,與企業負責人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相掛鉤。責令泉州晉江國際機場黨委對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二是加強指導把關。指定黨建科1名人員負責意識形態工作,加強對企業意識形態工作日常指導,在審核所出資企業黨委2022年度意識形態工作情況報告中,退回3家企業修改重報,確保報送材料質量。三是抓好業務培訓。2022年12月晉江機場黨委召開所轄黨支部書記例會,對意識形態工作再部署再強調,2023年2月舉辦意識形態專題培訓,提高黨務工作者責任意識和業務水平。
(3)針對陣地建設管理有差距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強信息宣傳。在市國資委官方網站首頁設立“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專欄,推送習近平總書記最新重要講話和重要文章,報道國資國企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相關信息。二是加強公共領域宣傳載體管理。2022年12月走訪各企業,指導企業新增或調整公益廣告版面,豐富宣傳主題,提高宣傳頻率,企業LED宣傳屏幕滾動播放頻率由10秒/次調整為6-8秒/次。三是定期不定期開展公共領域宣傳載體檢查。實行“隨手拍”監督機制,2022年12月采取“四不兩直”方式,開展公共領域宣傳載體檢查,抽查廣場、機場、公交車、公交站臺、建筑圍擋、辦公場所、新時代文明實踐點等7個點位,對發現不規范的問題督促抓好整改,打造“通報—整改—反饋”的整改閉環。
5.關于落實審計反饋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22年12月印發的《所出資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規定》《所出資企業負責人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實施細則(試行)》中,明確從2023年起,在下達企業年度經營目標任務時要銜接企業規劃年度目標。二是加強對所出資企業生產經營指導,推動所出資企業利用資產資源優勢,通過產業投資、項目帶動、招商引資等方式,增加營業收入和利潤收入。2022年在經濟下行和新冠感染疫情的雙重壓力下,市屬國有企業發展穩中有進,市國資委所監管企業營業收入394.06億元、利潤總額23.15億元,較2021年分別增長40.66%、8.19%。
(二)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方面
1.關于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有差距的問題
(1)針對主體責任壓得不實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進一步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將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納入委機關和所出資企業2022年度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重點內容,組織委處級干部和企業領導人員嚴肅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提出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2022年12月印發《關于所出資企業黨委加強對所屬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檢查工作的通知》,建立主體責任檢查方案和結果報備制度,進一步推動所出資企業加強對所屬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檢查。二是進一步抓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貫徹執行。會同駐委紀檢監察組對所出資企業“三公”經費進行專項督查檢查,隨機抽查春節期間所出資企業公車停放和值班備勤情況。三是進一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專題研究制度。2023年1月召開黨委會,專題研究2022年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查擺分析問題不足,提出改進措施。
(2)針對“一崗雙責”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22年11月制定有關文件,規范開展政治監督談話,2022年12月-2023年1月委黨委班子成員與有關談話對象16人逐一開展政治監督談話,發揮黨內政治監督談話在從嚴教育管理監督干部中的作用,增強市國資委系統干部的政治擔當和責任擔當。二是認真落實《關于市國資委領導班子成員及其他市管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要求班子成員和其他市管干部切實履行掛鉤聯系企業工作職責,定期不定期到企業指導黨建工作、安全生產,協調解決生產經營困難和問題。三是班子成員圍繞獨立法人國企黨支部參與重大問題決策、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規范董事會建設、盤活閑置資產等方面加強調研。針對獨立法人國企黨支部參與重大問題決策、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形成《獨立法人國企黨支部參與重大問題決策研究》《關于市屬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情況》調研報告,推動企業進一步規范黨組織參與重大問題決策,推進混改工作;針對規范董事會建設方面,制定《所出資企業董事會及董事評價辦法》,進一步規范所出資企業董事會及董事評價工作;針對盤活閑置資產方面,指導督促所出資企業制定閑置資產盤活方案,加快盤活閑置資產。
(3)針對黨風廉政建設不深入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23年1月以來,先后組織學習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精神、省紀委十一屆三次全會、市紀委十三屆三次全會精神,研究提出貫徹落實意見,進一步強化黨委對“管資本就要管黨風廉政建設”要求的認識。2023年1月30日召開黨委會總結回顧2022年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研究提出2023年6個方面的工作思路。二是常態化開展警示教育,編印并用好《泉州市國有企業違紀違法警示錄》,組織各所出資企業以案示警、以案為戒、以案促改,通過用身邊人、身邊事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職工受警醒、明底線、知敬畏。三是調整所出資企業黨風廉政建設考評指標,2023年1月結合黨建工作績效考評,組織對各所出資企業黨風廉政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檢查。四是2023年2月20日印發《關于開展“廉潔文化進國企”活動的通知》,部署新時代廉潔文化建設工作,向各所出資企業征集新時代廉潔文化建設活動項目,推動新時代廉潔文化融入企業文化建設,融入企業生產經營,融入企業日常監管,不斷深化“清廉國企”創建。
2.關于派駐紀檢監察組落實監督責任不到位的問題
(1)針對政治監督首責意識不夠強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聚焦“兩個維護”,推進政治監督具體化、精準化、常態化,落實落細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推動市國資委黨委出臺有關制度。強化對“一把手”和“關鍵少數”監督,依托短信、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常態化開展節日廉潔宣傳,為黨員領導干部廉潔過節打好“預防針”、筑牢“防火墻”。重點節點向市國資委機關、市屬國有企業領導班子編發廉潔提醒短信。會同市國資委黨委對擬提任市屬國企主要領導及駐在部門科級干部開展任前廉政談話,督促領導干部嚴于律己、嚴負其責、嚴管所轄。二是認真落實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省紀委十一屆三次全會、市紀委十三屆三次全會部署,結合貫徹省委、市委“深學爭優、敢為爭先、實干爭效”行動要求,年初召開全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邀請市紀委監委分管領導、掛鉤聯系室主任參加會議,對新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進行再部署、再推動,以清廉國企建設成效彰顯國資國企擔當作為。三是聚焦重點領域重點環節,監督責任與主體責任貫通協同,堅持嚴字當頭,采取“四不兩直”“明察+暗訪”“走訪+抽查”等方式,針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其實施細則落實情況,對市國資委機關、6家企業開展監督檢查。層層壓實主體責任,派員對6家市管企業2022年度民主生活會進行監督檢查和督促指導,加強對“會前準備、會中督導、會后整改”三個環節的督導和評估,推動“兩個責任”一體履行、一體落實。
(2)針對探頭作用發揮不夠明顯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強化“三重一大”決策監督,緊盯選人用人、企業改革、審計監督等環節,通過列席決策會議方式持續加強對權力運行過程的監督,其中市委巡察以來共參加市國資委黨委會、委務會31場,監督“三重一大”重要事項93個,并提出意見建議。以開展談心談話常態化推動市國資委黨委壓緊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會同黨委對市國資委領導班子成員、科室負責人和市屬國有企業主要領導開展廉政提醒談話。聚焦市國資委日常重點工作,確保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地見效,跟進市國資委開展“抓城建提品質”暨項目攻堅50天專項行動,建立項目調度會商制度,主動下沉開展專項督查3次,年度投資目標超額完成。二是靶向發力打通監督執紀“神經末梢”,聚焦黨委階段工作重點和巡察審計問題整改靠前監督、精準監督,深入企業一線開展監督檢查。三是督促黨委將整改期間取得的實踐成效固化為制度成果,推動出臺《泉州市市屬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后評價管理辦法》等16項監管制度,會同黨委制定8項加強出資人審計監督與紀檢監察監督協作聯動工作措施,構建貫通協同監督工作機制,健全完善國有企業管理制度。
(3)針對監督合力尚未形成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緊盯所出資企業“三重一大”、財務管理、項目建設等重點領域和腐敗問題易發多發環節,深入“一線”開展監督檢查,及時排查、化解廉政風險。針對市委巡察反饋問題,會同市國資委、交發集團紀委開展監督檢查,提出整改意見建議,督促責任企業制定整改措施,抓好問題整改。二是立足國資系統工作實際,加強與市屬國企紀檢監察機構監督執紀工作的溝通聯系,凝聚紀檢監察監督、出資人審計監督、企業內部監督合力,打通責任落實“堵點”,連接壓力傳導“斷點”,破解工作推進“難點”。會同市屬國企紀檢監察機構對閑置資產盤活利用、違規因私出國(境)問題等開展專項檢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企業整改落實。三是立足自身職能,“嚴實深細”把好對國企自辦案件審理關,針對案件定性問題提出意見建議,起草規范文書,籌辦“案件審理實務小講堂”,進一步提高市屬國企紀檢監察機構案件辦理水平,扎實推進市屬國企紀檢監察機構自辦案件的審理工作。
3.關于防范化解風險力度不夠的問題
(1)針對重要領域潛在廉政風險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22年12月印發《關于開展企業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工作的通知》,組織所出資企業開展廉政風險點全面排查,進一步規范權力運行。建立廉政風險動態排查機制,督促所出資企業在內設機構調整、崗位職責變動等涉及權力運行重大變化時,及時調整廉政風險防控措施。二是研究提出進一步規范企業項目備案指導意見,與市發改委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市屬國有企業投資公益性項目備案申報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范市屬國有企業公益性項目備案登記、變更備案行為,明確備案登記應履行的程序和申報的材料,進一步提高市屬國有企業項目決策科學化水平。三是組織開展泉州國資陽光采購平臺專項調研,確保平臺陽光健康有序運行。通過多渠道發布《關于征集“泉州國資陽光集中采購平臺評標專家庫”2023年度第一批評審專家的通知》,擴充陽光集中采購平臺評標專家庫專家數量,優化專家庫專家專業結構。2023年1月份制定《泉州國資陽光集中采購平臺評審專家管理辦法(試行)》《關于專家評審行為規范的提醒(試行)》,規范評審專家行為,提高平臺采購工作質量。
(2)針對防控風險機制未健全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將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納入所出資企業績效考核內容,并根據《泉州市國資監管提示函工作規則》規定,對審計發現問題整改不到位的,下發國資監管提示函和督辦通知單,跟蹤督促審計發現問題整改落實。二是進一步健全債務監測體系,2022年12月印發《泉州市國資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債務風險監測管理機制的指導意見》《泉州市國資委所出資企業債務風險處置預案》,優化債務監測指標,增強債務風險量化評估綜合性,提高債務風險識別精準度。根據監測情況,準確劃分風險預警級別,及時發出預警信號,督促指導企業采取風險處置應對措施。三是建立所出資企業發債融資臺賬,要求企業每月報送,及時掌握所出資企業融資情況,指導所出資企業做好融資風險防控工作;規范所出資企業發債審批,對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不予審批。
(3)針對財經紀律執行不嚴格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嚴格執行財經紀律,2022年12月按規定將國資協會回繳的10萬元專項資金上繳財政。二是加強財經法規制度學習教育,2022年12月組織辦公室相關人員和財務人員學習《泉州市國資委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和《泉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通知》等財經法規,并通過OA平臺傳閱有關財務管理文件,進一步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水平,增強執行財經法規自覺性和主動性。三是2022年12月下發督辦通知,部署企業開展“使用個人微信、銀行賬戶收款”事項的自查自糾工作,嚴禁使用個人微信、銀行賬戶代表企業收款并要求企業反饋自查自糾結果。四是在匯總分析6家所出資企業“個人賬戶收款”情況自查結果的基礎上,下發《泉州市國資委關于開展企業員工“個人賬戶收款”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2023年1月組織對存在員工“個人賬戶收款”事項的企業開展實地抽查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督促企業做好整改落實。同時,要求企業找準問題癥結,倒查制度缺陷,強化制度建設,防范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4.關于解決群眾“急難愁盼”有差距的問題
(1)針對營商環境不夠優化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開展國資系統“干部進企業、一企一策促發展”專項行動,組織委機關處級干部掛鉤聯系所出資企業權屬二級企業,到企業開展宣傳宣講、走訪調研等72場次,深入了解企業生產經營管理、項目投資建設、招商引資等情況,協調解決問題11個。二是督促融資擔保企業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擔保、融資租賃、應急轉貸等金融服務。金控集團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費率降到0.8%左右,持續到2023年底。三是出臺《所出資企業工程項目、大宗物資采購及購買服務有關事項的實施意見》,進一步規范招投標及采購管理,要求限額以上項目,通過泉州國資陽光采購平臺招標采購。四是下發督辦通知,要求交發集團對權屬企業在泉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投標項目進行調查核實。2023年2月交發集團對權屬企業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和提醒談話。
(2)針對民生事業發展存在短板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優化洛江萬安片區公交線網,2022年新增線路2條(710路、K608路),優化調整線路9條(11路復線、23路、32路、K301路、K607路、704路、705路、707路、708路),方便市民出行。督促水務集團完成城東至東海、臺商投資區供水第二通道和中心城區供水舊管網改造及水質優化工程等項目建設,供水第二通道項目于2022年12月15日完成預驗收,中心城區管網改造和水質優化項目已于2022年12月25日竣工通水。二是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中對民生項目予以優先支持,安排2000萬元用于補助公交運營,639萬元用于供水第二通道建設,150萬元用于供水舊管網改造。三是督促各所出資企業認真梳理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急制度,補充重大安全生產突發事件信息發布等內容,結合建筑施工、交通運輸等行業特點,修訂完善相關制度2份。利用“119”消防月等活動,組織一線職工和管理人員在一線工程項目、住宅小區和權屬企業開展重點場所反恐、消防、水管爆裂等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演練20余場。
(三)聚焦基層黨組織和干部隊伍建設方面
1.關于履行黨建主責主業不到位的問題
(1)針對黨建工作重視不夠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增強主責主業意識。2022年12月16日組織黨員處級干部集體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黨的二十大報告》原文;2023年1月30日召開專題會議學習黨的二十大關于全面從嚴治黨、正風肅紀反腐、基層黨建等方面的新精神新要求,研究提出貫徹落實意見,進一步增強黨委班子抓黨建工作的責任意識。二是安排研究黨建工作。2022年12月到2023年2月期間,先后在4次黨委會中安排研究市國資國企2022年黨建工作情況、2022年國資國企黨內法規執行情況、各所出資企業黨委書記2023年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等次、《泉州市國資國企2023年黨建工作要點》。三是常態化抓好“黨建入章”。將“黨建入章”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年度黨建績效考評內容,在2023年1月開展的黨建績效考評中,重點檢查重組整合和新組建企業“黨建入章”情況,未再發現應入未入情形。4家權屬糧食企業均于2022年9月完成黨建入章工作。
(2)針對指導基層黨組織換屆不及時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建立黨組織換屆倒排工作計劃臺賬,推進16個未按期換屆基層黨組織換屆工作。截至2023年3月底城建集團黨委、交發集團黨委、水務集團黨委、省五建集團黨委、市國資委機關黨支部、市國資委退休黨支部、城建國投黨支部、城建工程管理黨支部、泉運實業集團綜合服務分公司黨支部、外貿公司黨支部、建筑產業化公司黨支部、水利投資公司黨總支、水利投資公司機關黨支部等13個黨組織已完成換屆,2023年2月省五建離退休黨支部已撤銷。其余2個未按期換屆基層黨組織換屆工作正在抓緊推進中。
(3)針對黨建引領企業高質量發展不夠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組織各所出資企業黨委圍繞項目建設、技術攻關、安全生產等生產經營工作,策劃實施11個國資系統重點黨建項目,2022年12月開展國企特色黨建項目拉練評展,評出一等獎1個、二等獎2個、三等獎3個,優秀組織獎1個,打造水墨芳華項目“136”黨建工作法、“1+N”黨員教育培訓體系、源和1916園區“源動力”黨建、“四鏈聚合”供應鏈黨建、鄰里黨建民航新模式等特色黨建項目,進一步推動黨建與業務“雙融合”,提升黨建工作助推企業發展水平。二是2022年12月下發督辦通知,要求相關所出資企業對其權屬企業經營情況進行摸底調查,分析經營情況,提出對策措施。2023年2月,分別會同相關所出資企業對其權屬企業進行實地調研,了解企業經營下滑的原因和目前經營現狀,共同探討對策措施,協力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
2.關于黨建基礎工作不夠扎實的問題
(1)針對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嚴格落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督促未填寫民主評議黨員登記表的黨員補交民主評議黨員登記表,責令年度自評內容雷同的2名黨員作出說明,并重新填寫民主評議表。二是對民主評議登記表自評內容雷同的黨員進行談話提醒,促進增強黨員意識,遵守黨內組織生活制度。對相關黨小組組長進行談話提醒,敦促其進一步把握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常識,認真細致開展相關工作。
(2)針對發展黨員重視不夠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積極穩妥推進勞務派遣工發展黨員試點工作。認真實施《市國資委黨委勞務派遣工發展黨員試點工作方案》,建立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機構“一方主導、雙向推薦、共同培養”的發展機制,引導40名表現優秀,符合入黨條件的勞務派遣人員遞交入黨申請書,截至2023年3月確定入黨積極分子17名。二是加大發展黨員力度。督促指導有關所出資企業黨委通過動員優秀職工申請入黨,加強積極分子教育培養,及時吸收符合條件發展對象入黨等措施,加大發展黨員力度。2022年12月商業總公司機關黨支部、城建房地產開發公司黨支部各新發展1名黨員,2022年2月城建工程監理事務所黨支部預審通過2名入黨發展對象,中僑第六黨支部、物資集團公司黨支部、泉運綜合服務公司黨支部、海灣橋隧黨支部、興源新材料科技公司黨支部等5個黨支部現各有1名入黨積極分子在培養考察,泉南供水黨支部現有2名入黨積極分子在培養考察。工程咨詢中心黨支部2名職工于2022年11月遞交入黨申請書。住宅建筑設計院黨支部、港務集團退休黨支部等2個黨支部已撤銷。
(3)針對企業非黨員從事黨務工作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按照上級關于清查整治突出問題規范黨務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導相關企業通過輪崗(調崗)、吸收入黨等方式,解決企業非黨員從事黨務工作問題。
3.關于選人用人工作不夠規范的問題
(1)針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強學習教育,2022年12月26日,召開委機關學習例會,組織委全體干部職工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強化程序意識。二是規范工作流程,制定《市國資委黨委干部選任工作流程圖》,明確干部選任工作規定程序和各環節要求。三是今后將持續落實干部選任“凡提四必”要求,嚴格執行廉政意見“雙簽字”規定,接受駐委紀檢監察組監督。
(2)針對執行干部選任有關制度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強理論業務學習,2022年12月26日,召開委機關學習例會,組織委全體干部職工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辦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紀實辦法》,掌握相關工作要求。二是嚴格執行全程紀實制度,規范填寫《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紀實表》,確保各個環節記錄人、審核人均實行手寫簽名。
(3)針對干部日常管理監督不嚴格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落實因私出國(境)管理主體責任,按照我市開展違規因私出國(境)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對委機關24名在職干部職工和6名退休處級干部登記備案情況、因私證件持有情況、因私出國(境)審批手續等逐一開展自查自糾,形成《市國資委開展違規因私出國(境)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自查情況的報告》。截至2023年3月本單位30名干部職工全部登記備案,集中管理證照21本,其中按規定上交市委組織部管理證件1本。二是及時組織學習《泉州市國家工作人員因私事出國(境)管理暫行規定》《中共泉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泉州市委組織部關于重申國家工作人員登記備案和因私事出國(境)證件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明確落實出國(境)管理具體要求。三是堅持從嚴監督管理因私出國(境)。制定完善《市國資委系統因私事出國(境)證件使用管理情況登記表》,做好干部因私出國(境)證照管理臺賬,及時如實登記備案人員的證照保管和使用情況。
4.關于執行黨內法規制度不夠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嚴格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規定(試行)》,將黨內法規執行情況納入年度黨建績效考評內容,將黨內法規納入黨委中心組和黨委會學習范圍。2023年1月9日召開市國資委黨委會聽取2022年度黨內法規執行情況,專題研究部署2023年工作計劃。將領導、組織、推進黨內法規執行工作的相關內容納入泉州國資國企2022年度黨建工作總結和2023年黨建工作要點。2023年1月制發《關于進一步規范黨內法規執行和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的通知》,建立所出資企業黨內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督促所出資企業抓好黨內法規執行工作,2022年12月28日,水務集團召開黨委會專題研究黨內法規執行工作。
三、巡察反饋問題線索的處理情況
針對巡察反饋意見、移交的問題線索和信訪反映,按照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共對1家監管企業進行通報批評,對市國資委機關和所出資企業16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其中,給予通報批評1人,批評教育6人,提醒談話9人。
四、需要進一步整改的事項及措施
(一)針對落實市委人才“涌泉”行動有差距的問題
未完成整改原因:市委關于高層次人才自主評價的有關政策正在修訂,暫緩接受人才自主認定試點申報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強與市委人才辦等部門溝通,待相關政策出臺后,及時指導督促有關企業第一時間申報試點。
整改時限:2023年12月31日
(二)針對盤活閑置國有資產力度不夠的問題
未完成整改原因:部分閑置資產所處地理位置偏僻,劃撥專項用途,功能受限,盤活難度較大。
下一步整改措施:督促所出資企業抓緊按照已制定的閑置資產盤活方案,加快盤活相關資產。
整改時限:2023年12月31日。
(三)針對指導基層黨組織換屆不及時的問題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人事調整,截至2023年3月底,尚有2個基層黨組織未按期換屆。
下一步整改措施:建立臺賬,倒排計劃,督促相關企業及時完成換屆選舉。
整改時限:待人事調整到位后及時進行換屆選舉。
經過一段時間的集中整改,市國資委黨委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我們也清醒地看到,仍有不少長效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和推進落實,整改工作還需繼續努力、不斷深化。在今后工作中,市國資委黨委將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巡察工作要求,進一步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主體責任,力戒“過關”思想,堅持目標不變、標準不降、力度不減,以持續整改的實際成效體現政治忠誠,促進整體工作效能提升。
一是不斷提高政治站位。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以更嚴的基調、更嚴的措施、更嚴的氛圍貫徹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持續加大正風肅紀反腐工作力度,以高質量黨建引領高質量發展,推動和保障國資國企為泉州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是持續抓好整改工作。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開展“回頭看”,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回潮。對尚未整改完成的事項,要持續跟蹤督辦,每3個月報送一次整改進展情況,直至完成問題整改,確保問題見底清零。對需要長期堅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緊盯不放,打好持久戰。要以落實巡察整改為契機,以點帶面、舉一反三,進一步查擺國資監管、國資國企改革等領域存在的問題,以釘釘子精神推動整改工作持續落實。
三是推動構建常態機制。要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進一步鞏固擴大整改落實成果,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長遠、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構建堵塞漏洞、解決問題的長效機制,做到解決一個問題、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機制,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運用到推動國資國企改革發展各項工作上來。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28008990;通信地址:泉州市豐澤區府東路東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樓B棟7樓,郵政編碼:362000;電子郵箱:qzsgzw@163.com。
中共泉州市國資委委員會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