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韓思寧
《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第四部分“加強對下級領導班子的監督”從七個方面提出舉措,回答了誰來監督、監督誰、怎樣監督等問題,為開展監督下級領導班子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強化對下級領導班子監督,確保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是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是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強化對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的重要內容。實踐中,有的黨委(黨組)書記對下一級黨委(黨組)書記的日常監督不夠有力,形式單一、主動性不強;有的上級黨組織只注重對下級“一把手”工作情況的監督,對其思想、作風,特別是廉潔自律和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情況的監督往往不夠。《意見》對此作出了一系列針對性和操作性都很強的規定,有利于破解實踐中存在的監督難題,讓上級黨組織真正領導好、管理好、監督好下級領導班子。
上級對下級尤其是上級“一把手”對下級“一把手”的監督最管用、最有效。《意見》第三項明確指出,“加強黨組織自上而下的監督,上級‘一把手’必須抓好下級‘一把手’”。黨內監督的實質是組織監督,監督的根本在于自上而下、一級抓一級。《意見》規定,在執行民主生活會制度方面,重點檢查“一把手”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是否態度鮮明,推動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真正紅臉出汗,開出辣味、取得效果……一項項具體要求是對工作中實踐經驗的總結,有利于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監督工作格局。
在加強對下級領導班子的監督中,黨委(黨組)的作用非常關鍵。聚焦落實黨委(黨組)主體責任,黨委(黨組)要切實管好自己的“責任田”。上級黨組織要落實好對下級黨組織的監督責任,把管理和監督寓于實施領導的全過程。《意見》第十五項從監督方式、監督重點、監督效果3個方面提出總體要求。在監督方式方面,綜合運用檢查抽查、指導民主生活會、受理信訪舉報、督促問題整改等方式開展監督。在監督重點方面,突出加強對下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在監督效果方面,要求做到責任清晰、主體明確、措施管用、行之有效。
各級紀委要發揮好黨內監督專責機關作用,督促下級黨委“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履職盡責。《意見》圍繞紀檢機關的監督專責,要求紀檢機關與黨委(黨組)同向發力,加強對下級黨委(黨組)“一把手”的監督,全面掌握情況,加強對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的監督檢查,及時處置投訴舉報等。在實踐中,有的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方式單一,多停留在參加(列席)會議、談心談話層面,對被監督單位審批權、執法權、人事權等重要風險點,往往被動地依靠談心談話、信訪舉報問題線索等方式開展監督,缺乏針對性、有效性。《意見》落實落細規定,提辦法、出實招。比如,要會同組織部門對信訪舉報情況定期開展分析研判,加強對問題整改情況的監督檢查,完善紀檢監察建議提出、督辦、反饋和回訪監督機制,就是為了防止監督走形式、走過場。
一級抓一級,層層傳導壓力,才能形成責任明確、環環相扣的監督鏈條,把有效監督一貫到底。要不斷壓緊壓實責任,一級監督一級,一級做給一級看,形成示范帶動效應,匯聚起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強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