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烘干中心背后的蛀蟲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 發(fā)布時間:2021-05-18 10:02

“身為一名入黨31年的黨員,我確實愧對黨組織。我只能呼吁所有的公職人員再也不要干這種蠢事了,無論如何不能走這一步……”近日,四川省金堂縣發(fā)改局原四級調研員賀方宇嚴重違紀違法案警示教育片播出,賀方宇在鏡頭前的懺悔讓觀看的黨員干部深受警醒。

2020年6月,賀方宇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依法采取留置措施,接受金堂縣紀委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2020年10月,金堂縣紀委監(jiān)委給予賀方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020年12月,賀方宇因犯受賄罪、貪污罪被金堂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

今年56歲的賀方宇本應很快迎來自己的退休時光,然而如今等待他的卻是冰冷的鐵窗。

初心變質 從為民服務到為錢服務

在賀方宇手寫的悔過書中,他常常提到自己剛剛進入公務員隊伍時的情景。

1989年1月,24歲的賀方宇由一名鄉(xiāng)村小學教師被調任為金堂縣原轉龍鄉(xiāng)政府國土員。“當時一切都是新的,感覺自己是一張白紙,這張紙究竟怎么來畫,首先想到的還是入黨的初心,從黨的要求,人民的要求這個角度來開展工作。”回憶起當初的角色轉變,賀方宇原本暗淡的神情逐漸有了光彩。

由于工作踏實肯干,賀方宇很快受到領導同事的認可,在之后的幾年時間里,賀方宇接連升任轉龍鎮(zhèn)綜治辦主任、團委書記。1998年12月,33的賀方宇被提拔為轉龍鎮(zhèn)黨委副書記,兩年后又被提拔為轉龍鎮(zhèn)鎮(zhèn)長。從一名村小教師到年輕有為的領導干部,賀方宇卻在眾人的追捧中漸漸迷失自我,他自認為可以順理成章地當上轉龍鎮(zhèn)黨委書記,然而之后的6年時間,賀方宇眼看著過去搭檔的同事不斷升遷提拔,自己卻一直“原地踏步”,他的內心漸漸從失落變成失衡。

2006年9月,賀方宇被任命為金堂縣糧食局副局長、流通系統(tǒng)黨委委員。對于組織這樣的安排,賀方宇認為自己多年來的努力沒有被認可,心中逐漸產生了不滿的情緒。與此同時,經朋友介紹,他迷上了炒股,而且越陷越深。仕途的不如意,加之因借債炒股而債臺高筑,臨近退休的賀方宇抱著“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心理,萌生了“將權力變現”的想法。

“開始是為黨為人民可以犧牲一切,后來是自己的理想信念發(fā)生了變化,最終還是說到一個錢字。”賀方宇懺悔道。

心存僥幸 從惶惶不安到理所當然

2014年,成都市農委、市糧食局、市財政局三部門共同發(fā)文,文件明確市財政對糧食烘干中心建設項目給予財政支持,按照項目核定總投資的50%給予每個糧食烘干中心一次性補助。賀方宇被任命負責全縣糧食烘干中心項目管理。

賀方宇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于是他主動找到某農業(yè)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某,以幫助其公司獲得財政補貼為名索賄10萬元人民幣。陳某當天便將12萬元現金人民幣送到了賀方宇面前。

第一次收到錢后,賀方宇內心充滿不安,但很快他就將不安的情緒拋之腦后,取而代之的是對金錢的渴望。慢慢地,賀方宇發(fā)現這是一個“生財之道”。他將“財政補貼”變成了權錢交易的籌碼,利用手中的權力,以虛增工程量、資料造假等方式繼續(xù)為2家公司爭取糧食烘干中心建設項目財政補貼名額,并在項目竣工驗收中故意不正確履職、未嚴格審核項目工程量,使投資規(guī)模低于政策要求的糧食烘干中心成功申請到財政補貼資金。在這兩次“交易”中,賀方宇從中收取“好處費”26萬元人民幣。2016年,賀方宇與其妹夫黃某某共謀成立農業(yè)合作社,并親自在幕后指揮承建糧食烘干中心項目,通過資料造假等方式騙取財政補貼資金150萬元。

悔不當初 從人民公仆淪為階下囚

2017年12月,賀方宇從糧食局副局長的崗位退居二線,任金堂縣發(fā)展和改革局四級調研員,自以為能“瞞天過海、平安著陸”的賀方宇松了一口氣。然而,以身試法的賀方宇最終沒能逃脫黨紀國法的嚴懲。

“所有的公職人員不應該像我這樣走到今天這一步,這是悲哀的,確實是悲劇。”沒有了曾經的意氣風發(fā),如今的賀方宇只剩下一陣陣嘆息,他說,愿意以自己的經歷作為反面教材,告誡所有的黨員干部不要重蹈覆轍。

由財政出資補貼建設糧食烘干中心,本是為了解決農民和種植大戶的“曬糧難”問題,是一項便民利民的民生工程,但賀方宇在項目背后大搞權錢交易,不僅給國家財產造成損失,使群眾利益受損,還嚴重破壞了黨和群眾的魚水情。

針對案件暴露出的問題,金堂縣紀委監(jiān)委向金堂縣發(fā)改局發(fā)出監(jiān)察建議書,要求全面梳理涉及糧食補助資金項目監(jiān)管漏洞和廉政風險點。隨即,金堂縣發(fā)改局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和專題警示教育會,深入剖析賀方宇案帶來的深刻警示,同時啟動“以案促改”工作,建立健全了《金堂縣發(fā)改局黨組會議議事規(guī)則》等制度,規(guī)范集體決策程序,并探索將涉及糧食補助資金項目申報、審核實施管理分離,縣發(fā)改局僅負責項目申報,由縣屬國有平臺公司按照工程項目有關規(guī)定規(guī)范項目審核實施,強化事前、事中、事后監(jiān)管,最大限度地堵塞制度執(zhí)行的漏洞、壓縮權力尋租的空間。(成都市紀委監(jiān)委)

【責任編輯:蔡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