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緣何變租金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發布時間:2020-12-28 16:08

前不久,福建省惠安縣委第三巡察組剛進駐東橋鎮開展巡察,就接到了村民的舉報電話:“是巡察組嗎?我要反映香山村兩家石材廠無償占用村集體土地的問題……”

“村集體土地被占用?走,去看看情況。”第三巡察組組長隨即帶上巡察組干部趕往香山村實地了解。

“張書記,這石材廠看上去規模不小,效益應該不錯吧,每年交多少租金?”巡察組組長直奔主題,向該村黨支部書記問道。

村黨支部書記言辭閃爍,沒有正面回答:“嗯……廠子經營得還不錯……這幾年村里修路、建設小學、開展活動等,兩家石材廠都捐了不少錢。”

“畢竟占用了村集體的土地,應該有租金才對,石材廠和村委會沒有簽訂過租賃合同嗎?”在巡察組干部的一番繼續追問下,村黨支部書記漲紅著臉,支吾著道出了實情:“這兩家石材廠的法人代表是叔侄關系,原來是共同經營,后來規模壯大了,就分成兩家公司獨立經營。這幾年兩家企業給村里捐了不少錢,而且這塊地又是村里的荒雜地,我們覺得再跟他們要租金有點不好意思,權當這幾年的捐款是租金了……”

“企業家熱心公益事業的行為值得認可,但捐贈款項和交納租金是兩碼事,不能混為一談。香山村顯然存在著集體資產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巡察組把該問題移交給鎮黨委,要求立行立改。經詳細了解有關情況,東橋鎮黨委對香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進行批評教育,并責令村委會與企業重新簽訂租地協議,經測量評估,并召開村民代表大會討論表決,共追繳租金10.44萬元。

根據巡察組反饋的問題,縣紀委監委推動有關部門以東橋鎮為試點,開發了村集體“三資”監管系統,運用大數據加強對村集體“三資”的實時監管,避免村集體經濟利益流失。

針對農村集體資金管理不規范問題,縣委巡察辦推動在全縣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并督促縣財政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進一步完善村集體“三資”管理,出臺《村集體資產資源承包管理的暫行規定》等制度。(本報通訊員 陳紹蔚 吳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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