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發布時間:2020-12-22 10:51

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歷來是我們黨懲治腐敗的鮮明立場,也是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的一個重要原則。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持續保持高壓態勢,鞏固和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但也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有的認為,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就要把受賄行賄者相提并論、“一網打盡”;有的認為,查處行賄不利于收集證據、突破案件,影響企業經營和當地經濟發展,主張對行賄者“嚴查寬處”、網開一面。認識偏差導致實踐困境,工作中出現“重受賄、輕行賄”“重調查、輕處置”,自由裁量權過大、處理畸輕畸重等現象,個別案件社會反響強烈,影響反腐敗斗爭綜合效果。

行賄受賄是腐敗犯罪的一體兩面,二者緊密相連、互為條件,沒有受賄就沒有行賄,沒有行賄哪來的受賄?懲治腐敗犯罪,必須堅持黨紀國法面前人人平等,對受賄和行賄問題同步受理、同步調查、同步處置,對受賄者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對涉嫌行賄人也要認真調查,該找的要找、該問的要問、該采取措施的要果斷采取,決不能搞網開一面、法外開恩,決不能拿黨的政策策略搞交易、換證據,必須讓行賄受賄者同樣付出應有代價,斬斷官商勾結的利益鏈,破除權錢交易的關系網,堅決防止黨內形成利益集團。歷史和實踐充分證明,反腐敗斗爭不僅不會影響經濟發展,反而有助于推動形成良好的市場經濟環境,確保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受賄行賄“一起查”,不是受賄行賄“一樣處”。受賄行賄性質、目標和結果一致,但主體、方式和影響不同,加以懲治的法律法規依據、策略方法也相應有所區別。受賄的主體主要是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本質是權力濫用、以權謀私,嚴重損害公權力行使的廉潔性,破壞黨內政治生態。行賄的主體主要是企業和社會人員,本質是收買俘獲公權力,謀取不正當利益,嚴重侵害政商關系和營商環境,破壞社會公平正義。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必須堅持實事求是、依規依紀依法,按照罪刑法定、疑罪從無原則,用歷史的、發展的、辯證的眼光看問題,既要實事求是全面查清問題、堅決懲治腐敗,也要保障合法的人身和財產權益,保障企業合法經營,實現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既是反腐敗斗爭的堅定立場,也是黨的政策策略。要提高政治站位,堅定信心決心,一體糾治受賄行賄行為,營造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有力保障。堅持“嚴”的主基調,突出重點,嚴肅查處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有組織“圍獵”領導干部的利益集團,巨額行賄、多頭多次行賄行為。堅持懲戒和教育相結合、寬嚴相濟,綜合考慮性質情節和認錯悔錯態度,把握政策界限,區分不同情況,給予不同處置,對主動交代行賄行為,認罪認罰的,以及犯罪較輕、對偵破重大案件起關鍵作用或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初犯、偶犯、單次行賄的,加大教育引導力度,促其思想轉化、回歸正道。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源頭治理,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斷壓縮“圍獵”與甘于“被圍獵”的生成空間,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營造良好發展環境。(本文刊登于《中國紀檢監察報》2020年11月12日理論周刊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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