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石獅市委批準,石獅市紀委監委對石獅市靈秀鎮黨委原二級主任科員吳國欽涉嫌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吳國欽紀法意識淡漠,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旅游活動;不按要求報告個人去向;利用職務便利購買拆遷建筑物、違規炒房、炒作回批地謀取私利;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賄送的財物。
吳國欽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石獅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石獅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吳國欽開除黨籍處分;由石獅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吳國欽簡歷
吳國欽,男,漢族,1974年11月出生,泉州石獅人,1995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3年8月參加工作,在職大學學歷。
2006年11月起任石獅市靈秀鎮黨委組織委員;2013年5月起任石獅市靈秀鎮政府副鎮長人選、副鎮長;2015年5月起任石獅市靈秀鎮黨委副書記;2018年9月起任石獅市靈秀鎮黨委主任科員;2019年6月起任石獅市靈秀鎮黨委二級主任科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