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級不高但崗位關鍵 監督須得“盯緊一點”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發布時間:2020-12-02 09:41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蘭琳宗

曾任湖南省長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科信大隊系統管理員、代理副大隊長的姚克鋒對違章記錄免分免罰,6年受賄超千萬;北京市東城區某離退休干部休養所原出納員王雪一年侵吞、騙取公款720余萬元;江蘇省揚中市建設工程招投標辦公室原主任張某,只是股級干部(職級為科員),卻5年受賄多達111次……近年來,一些職級不高但崗位關鍵人員的涉腐案例不時見諸媒體,引發關注。

涉案人員中,交警、會計(出納)、招標人員等看似級別不高,有的只是科員、科級干部,但卻身處關鍵崗位,掌握著不小的權力。比如,姚克鋒,是單位技術骨干,參與了公安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建設,對平臺的各項權限和操作流程了如指掌。同時,他身為該系統在長沙市的最高權限人,知曉并可隨意修改各級窗口工作人員的登錄密碼。以其職務便利,如果缺少監督監管,對請托人的電子違章記錄擅自免分、免罰或修改記錄,可謂“輕而易舉”。王雪經手單位財務,和大量資金打交道,同時自己又不和會計在一起辦公,沒有互相監督,復審復核也層層失守,為其侵吞公款大開“方便之門”。權力集中而又監督失守,相關人員倘若信念不堅、自律不嚴,極易身陷腐敗。

此外,基層一些崗位的黨員干部從事著財務管理、物資分配、工程招標、項目審批等具體而直接的工作,同被管理服務對象打交道多,容易被“圍獵”。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發改局價費科原工作人員郎筱魯,參與辦理房地產開發商在樓盤銷售前的價格備案工作,這讓他成為被“圍獵”的重點對象。江蘇省淮安市淮安區車橋鎮鄉鎮企業服務站原站長陸道軍,其一項職責是對轄區內企業排污情況進行督查,很多企業老板都想從他那求得“關照”。

剖析這些案例的發生,無論是自身濫用權力還是被“圍獵”,有涉案人員紀法意識淡漠,以及自認為自己職位低,貪一點、收一點沒人管的僥幸心理作祟,但更關鍵的還是,對其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出現了漏洞。要么權力運行制度不完善,權力配置不科學,過于集中在某個崗位;要么制度執行流于形式,日常監督不到位,這些都為暗箱操作、權力尋租留下了隱患。

反腐敗不僅要盯住身居高位的領導干部,也得對職級不高的公職人員盯緊一點,別讓他們處于監督盲區、鉆了空子。特別是對于基層正風反腐來說,更要抓住關鍵崗位的重點人員,聚焦權力運行鏈條中的關鍵環節開展監督。哪個地方、哪個崗位、哪個環節權力密集、資金富集,就有可能是腐敗高風險點,應該更加留意、重點關注,增強監督的針對性有效性,以嚴密到位的監督管住關鍵崗位人員的“任性之手”。


【責任編輯:蔡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