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公安:十二項舉措護航企業發展
來源:泉州公安 發布時間:2020-10-22 10:13

為履行好公安機關的職責使命,推動“堅持政治建警全面從嚴治警”教育整頓向縱深發展,切實全力服務保障我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對照“不叫不到、隨叫隨到、服務周到、說到做到”的要求,近日,泉州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全市公安機關構建“親清型”警企關系十二項舉措》,全文如下:

一、“不叫不到”方面

執法公正是企業的熱切期盼。公安機關必須做到“非因工作、不叫不到”,嚴禁以辦案、檢查、調研、走訪等名義,濫用執法權力干擾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切實保障企業合法權益,進一步優化法治環境。

1.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堅決防止刑事執法介入經濟糾紛。堅持“人性化”執法,慎用執法權力,嚴禁越權執法、隨意執法,堅決防止為牟取私利擅用刑事執法手段介入經濟糾紛;嚴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準確認定罪與非罪、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的界限,嚴格遵循罪刑法定等法治原則,依法保護企業及企業家合法權益。

2.嚴格依法采用刑事強制措施,堅決防止侵害企業及企業家合法權益。認真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涉嫌犯罪但仍正常經營的企業,在不妨礙偵查的前提下,對企業家及管理人員依法慎用羈押性強制措施;對涉案企業及企業家的資產,要嚴格區分合法財產與違法所得、企業財產與股東財產,嚴禁超權限、超范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財產,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的影響。

3.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堅決防止違規濫用公安執法檢查權。非法定職責或企業主動申請,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或侵害企業合法權益,堅決做到“六個嚴禁”:(1)嚴禁以各種名義到企業“吃、拿、卡、要”;(2)嚴禁執法慢作為、不作為、亂作為,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等;(3)嚴禁超越權限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制定或調整收費(價格)標準;(4)嚴禁將公安機關應承擔的中介服務、司法鑒定、價格評估等費用轉嫁給企業承擔;(5)嚴禁強制或變相強制企業購買、接受指定的設備或服務;(6)嚴禁違反工作紀律向新聞媒體、無關人員泄露涉企案件偵辦情況。

二、“隨叫隨到”方面

平安穩定是企業的基本訴求。公安機關必須做到“盡職盡責、隨叫隨到”,始終把企業需求擺在突出位置,優先受理、優先辦理、優先處置,切實履行好維護穩定、護航發展的職責使命,進一步優化治安環境。

4.建立涉企辦證綠色通道。對企業商務、勞務辦證需求,建立涉企急事急辦制度,將審批環節由原先的2個工作日壓縮至1個工作日;對企業員工辦理居住證、駕駛證、身份證等證件以及企業辦理相關證明文件,嚴格落實“零門檻”“一站式”的服務要求,推行即辦事項延時服務制度,保證當日受理完畢,并在規定期限內發放證件。

5.快速受理涉企報警求助。對侵害企業及企業家合法權益的警情,實行首接責任制,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必處、有案必查;對社會影響廣、涉案金額大的重大經濟犯罪案件,實行專案偵辦、掛牌督辦,力爭快偵快破、快捕快訴;對涉企案件的資金,依法第一時間啟動緊急止付和快速凍結機制,對追回的涉案資產以及查證后與案件無關的財產,依法及時返還,最大限度挽回企業的經濟損失;對企業通過12389舉報投訴熱線、12345市長熱線等渠道反映的事項,第一時間組織核查處理,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6.完善多方執法協作機制。深化警稅、警銀、警政執法辦案協作,建立快速稽查、查詢、凍結、鑒定“綠色通道”,落實信息共享、線索移送、案件通報等工作機制,切實形成執法合力;加強與淘寶、微信等平臺協作,建立重點企業目錄、品牌企業支付結算賬戶白名單,保障企業資金流轉安全、暢通;對外地公安機關辦理、涉及我市實體企業的案件,主動對接、積極協作,嚴格審查緝捕、查封、凍結等法律手續,依法保護實體企業合法權益。

三、“服務周到”方面

服務企業就是服務發展。公安機關必須做到“精準高效、服務周到”,著眼企業需求、堅持問題導向,積極創新服務舉措,為企業提供精準、到位、貼心的服務,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7.堅持送法上門,服務關口前移。拓展警企協作內容,主動上門提供“普法、培訓、預警”等法律政策服務,借助網絡平臺加強與企業的互動,共同應對數據化背景下企業面臨的風險和挑戰,幫助和指導企業做好“四防”工作(即:防止企業自身實施經濟犯罪、防止企業內部發生職務犯罪、防止企業遭受經濟犯罪侵害、防止企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提高企業自我防范能力,保障企業生產經營安全。

8.堅持數據引領,主動預判預警。依托公安機關業務平臺,加強分析和研判,科學評估經濟風險,精準預判犯罪趨勢,并及時向企業推送預警信息;加大對企業重要數據、知識產權以及企業資產的保護力度,主動幫助企業清理網絡涉企負面信息,嚴厲打擊網上侵權違法行為;積極推動落實《泉州知識產權快速維權六方協作機制》,建立“私權救濟+公權保護+平臺治理”的快速維權機制,對侵權犯罪行為發生在外省市的,積極協調涉案地公安機關開展跨區域打擊保護工作。

9.堅持以打促安,護航企業發展。以深化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為抓手,嚴厲打擊串通投標、商業賄賂、合同詐騙、非法經營、侵權假冒等擾亂市場秩序犯罪行為;嚴厲打擊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破壞市場競爭秩序的黑惡勢力犯罪;嚴厲打擊挪用資金、職務侵占、收受賄賂等企業內部員工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打擊集資詐騙、票據詐騙、高利轉貸、虛假訴訟、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影響企業投融資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有效防范化解企業融資風險。

四、“說到做到”方面

企業滿意是檢驗工作成效的基本標準。公安機關必須做到“信守承諾、說到做到”,堅決兌現法律政策和服務承諾,嚴格執法監督,嚴肅執紀問責,不斷提升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

10.深化公安改革,兌現服務承諾。始終堅持“零跑腿”的承諾,全面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網上辦”“郵寄辦”“預約辦”“承諾辦”等便民措施,推動行政服務中心公安窗口38個審批事項納入“一趟不用跑”辦事清單、14個事項納入“最多跑一趟”清單;積極落實窗口服務“三辦”新機制(即:“一窗通辦”“人人善辦”“整合優辦”),推進公安行政審批提質提速;積極推行執法公開制度,建立“三個必回訪”機制(即:接到涉企案件必回訪、涉企案件未辦結必回訪、涉企上訪案件必回訪),切實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1.暢通聯系渠道,構建親清關系。始終堅持“零距離”的要求,加強與市工商聯、行業協會、各地商會的溝通聯系,通過召開座談會、進企業走訪、派駐聯絡員等方式,與企業家面對面、點對點接觸,認真聽取企業訴求,廣泛征集案件線索,幫助企業化解風險,助力企業持續健康發展;深入開展“百萬警進千萬家”活動,全面排查合同、侵權、勞資、征地等涉企矛盾糾紛,積極推行“排調分離對接”“糾紛不出廠”“135庭所聯調”等多元調解模式,最大限度幫助企業化解難題。

12.嚴肅執紀問責,純潔公安隊伍。全市公安機關無論是警種還是公安民警,任何時候都不能向企業伸手要好處,任何時候都不收受企業給予的好處。始終堅持“零容忍”的態勢,對違紀違法案件“一查到底”,精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嚴肅查處非法插手經濟糾紛、“吃拿卡要”、收受賄賂,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以及報案不受、受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清等違規干預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違紀違法行為,嚴肅追究發生民警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的單位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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