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了廈門建發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廈門事業部原總經理林志宏受賄案。身為國企高管,林志宏利用職務便利伙同他人或單獨受賄3000余萬元。最終,林志宏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
林志宏作為國企總經理,沒有盡到勤勉之責,卻視錢途為人生目標,扭曲了價值觀,行使公權摻雜私念、絞盡腦汁中飽私囊,最終淪為金錢奴隸。物質欲望得到一時滿足,人生之舟卻駛上了一條通往深淵的窮途末路。
盡管資產在不斷增長,但林志宏的人生終究是貧瘠的。心中欲少,自然憂少。面對蕪雜的物質世界,一些人把幸福解讀為“有”:有房、有車、有錢、有權。但辯證地看,真正的幸福也表現為“無”:無憂、無慮、無病、無災。人的欲望過多,攀比心過強,就會在無形中放大人的渴求、影響人的思考、左右人的選擇。“一家三口最幸福的時光反而是住在90平方米的房子里,這樣的幸福才是最真實的,后來我變成了資產的奴隸,而不是資產的主人。”當林志宏明白過來時,真正的幸福早已漸行漸遠。
心中有戒、行有所止。對于身外的名利財物過度地追求和索取,就會人心不足蛇吞象,從而引火燒身、飲鴆止渴。面對誘惑,心中須常存一把“戒尺”,時時防范奢華的迷霧、貪婪的陷阱;手中當常備一把“利刃”,隨時割除欲望的枝枝蔓蔓,避免貪欲占滿生活的空間。
一心奔錢途,終將入窮途。“事到知足心常愜,人至無求品自高。”領導干部應加強黨性修養,及時戒貪心、去欲念,守住做人、處事、用權、交友的底線,以知足的心態和豁達的襟懷對待名利權位,不為功名利祿所縛,不為得失榮辱所累。不撐門面、不講排場、不比闊氣,勤以修身、儉以立德,崇尚清廉、淡泊名利,真正讓尚節儉、行廉潔成為一種自覺一種習慣,為自己、為家庭、為國家交一份完美的人生答卷。(彭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