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福建省委批準,福建省紀委監委對南平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武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武勇背棄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漠,為掩蓋其違紀違法問題,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規提拔干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不正確履行職責,要求下屬違規行使職權;生活腐化墮落;濫用職權,違規決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錢款。對其涉嫌的其他違法犯罪問題,已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武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武勇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南平市第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此前,已終止武勇的南平市第五屆人大代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