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 規范證券監管權力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發布時間:2020-08-26 09:05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段相宇

  8月24日,注冊制下首批18只新股登陸深交所創業板,標志著創業板正式邁入注冊制時代。從“官宣”到“落地”,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僅用時4個月,我國資本市場發展迎來又一關鍵節點。

  長期以來,我國股票發行制度實行核準制。核準制本質是確立一種市場本位,強化責任、分散風險,同時激勵市場創新功能。但在實施過程中,由于仍然是實質性審查,證券主管部門除審查發行人所提交文件的真實性、完全性外,還要審查擬發行證券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實質要件。不僅造成主管機關負荷過重,而且有違市場經濟中的效率原則。此外,發行和發審直接決定了企業能否上市、能否融資,容易導致權力尋租。近年來,劉士余、姚剛、張育軍等多名原證監會領導干部被查處,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原處長劉書帆、李志玲等獲罪領刑,這些典型案例折射出規范證券監管權力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去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審查調查金融系統違紀違法案件6900余件,金融領域反腐持續發力。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將“深化金融領域反腐敗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進行部署,要求以“三不”一體理念、思路和方法推進反腐敗斗爭,推動審批監管、金融信貸等重點領域監督機制改革和制度建設。注冊制正是資本市場監管轉型的突破口,是完善權力運行和約束機制,壓縮自由裁量空間,加強制度建設的有益探索。

  從核準制到注冊制,推動下放審核權力,實質上是資本市場監管方式的深層次變革,是將行政對資源的配置權轉交給市場,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從創業板實施注冊制到未來穩步推進全市場注冊制改革,將會推動解決以往核準制下發審環節權力尋租等貪腐問題。但同時也要看到,即使是作為注冊制,擬上市企業也需要通過相關方面的審核,要防范發審腐敗問題,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仍須不斷強化。

  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穩起步、開好局,加強廉政建設是根本保障。今年3月,證監會系統全面從嚴治黨暨紀檢監察工作會議要求,加大對注冊制等重大改革中廉政風險的防控,提高監督的精準度和有效性。深交所堅持制度建設和廉政建設同部署、同推進,制定了《關于加強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廉政監督的實施意見》和四項廉政監督專門制度,形成了包括上市審核部門內部管理制度、廉政監督專門制度等在內的注冊制改革廉政監督制度體系,全力保障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高效推進、穩定運行。

  隨著未來改革紅利的不斷釋放,一個規范、透明、開放的資本市場將更有活力、更有韌性。

【責任編輯:蔡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