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欄語
“問題是時代的聲音”。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調查研究是謀事之基、成事之道。”并深刻指出,“調查研究要緊扣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緊扣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緊扣全面從嚴治黨面臨的現實問題,緊扣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需要解決的問題。”要在全黨大興調查研究之風。”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把“調查研究”作為了解情況、推動工作重要手段,紀檢監察干部深入一線摸清現實問題、找到解決辦法、提出對策建議,致力推動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結合貫徹落實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精神,近期,我們將對全市2019年各縣(市、區)調研成果進行梳理和展示,為深化全面從嚴治黨提供決策參考。
調查研究 |織密監督網 嚴管“小微權力”
——安溪縣村級組織“靶向”監督做法的探索與實踐
安溪縣紀委監委課題組
安溪縣紀委監委課題組深入調研村級組織“靶向”監督開展情況,找準亮點難點堵點,提高規律性認識,為破解“小微權力”監督難題探索新路徑。
一、把準脈搏——為“小微權力”監督定好“靶向”
精準監督是提升紀檢監察工作的現實要求。要找準“小微權力”腐敗路徑,及時發現、有效防控各類廉政風險點,把反腐成果反向用于精準監督,從源頭遏制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一)從立案審查調查情況(圖1)來看,農村基層是“靶向”監督的關鍵環節。近五年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審查調查613件,其中,農村364件,占比達59.38%。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高鄉村監督精準度,對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提高鄉村治理能力,具有十分重要意義。

圖1:2014-2018年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調查情況分析(一)
(二)從違紀違法涉案人群(圖2)來看,農村干部是“靶向”監督的重點人群。2014-2018年,因違紀、職務違法犯罪行為被立案數量分別為32件、46件、86件、74件、102件,其中農村干部被立案數占相當比例,且總體呈逐年上升趨勢。

圖2:2014-2018年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調查情況分析(二)
(三)從職務違法犯罪涉案領域來看,“三資”管理等是“靶向”監督的監督重點。2014-2018年,農村干部因職務違法犯罪行為被立案60件,其中,貪污賄賂57件,占95%。受賄、侵占、挪用等貪污賄賂廉政問題較為突出,主要集中在“三資”管理、征地拆遷安置、群眾建房、脫貧攻堅等重點領域。
(四)從檢控類初信初訪數據(圖3)來看,群眾是“靶向”監督的有力依靠。隨著正風反腐工作深入推進,群眾參與反腐敗積極性逐年提高,且檢控類初信初訪件查實率(屬實或部分屬實)保持在較為穩定和良好的區間。可見,群眾是反腐敗工作的最堅強后盾,群眾參與越廣泛,留給腐敗分子的空間就越小。

圖3:2014-2018年紀檢監察機關檢控類初信初訪數據分析
二、“靶向”發力——助推“小微權力”監督水平提升
今年來,安溪縣紀委監委按照“第一年重點監督、第二年全面推廣、第三年起固化長效”目標,在各鄉鎮選取部分村(社區)開展“靶向”監督,提高“小微權力”監督精準性、科學性。
(一)厘清“誰來監督”,構建縣鄉村三位一體的有效監督格局
建立“縣牽頭、鄉實施、村配合”工作機制,將黨內監督和群眾監督結合起來,聚攏、盤活監督力量,織密織牢監督網,有效破解同級監督“軟”和上級監督“遠”難題。一是縣紀委監委牽頭抓總。依托片區聯動協作機制,由片區委領導帶隊到各“靶向”監督村,指導監督過程遇到的問題,向群眾了解意見、看法。利用“半月談”活動,先后3次聽取鄉鎮紀委書記和靶向監督村黨支部書記匯報進展情況。黨風室、干部監督室開展聯合督查,以“四不兩直”(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方式隨機抽查18個“靶向”監督村,及時約談未落實的鄉鎮紀委書記。二是建立鄉鎮“1+X”監督機制。由鄉鎮紀委監察組組建“靶向”監督活動小組,組織鄉鎮紀委委員、專職干部,以及鄉鎮財政所、經管站、招投標管理中心、資產資源監管中心、村級會計委托代理中心等部門的專業人員,對“靶向”監督村開展監督。三是打通村級“神經末梢”。配齊村級紀檢委員并開展全員培訓,制定村黨支部書記、紀檢委員“兩個責任”清單,用好用活村級紀檢委員、村務監督委員會兩支隊伍,進一步激活監督神經末梢,讓紀檢監察機關擁有“千里眼”“順風耳”,及時發現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讓基層權力難以任性。如,某鄉鎮紀委在某村入戶訪查時,從群眾反映中發現村支委徐某冒名侵吞1500元救災資金的問題線索,經核查屬實后給予黨紀立案。
(二)明確“監督什么”,推動監督工作精準聚焦不發散
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哪里有問題就跟著問題走,反映什么問題就解決什么問題。一方面,精準選取監督對象,正確處理好監督“全覆蓋”與抓住“關鍵少數”的關系。在全縣選擇54個重點村進行“靶向”監督,其中,信訪舉報問題較為突出的占比46.3%,“三資”管理較為混亂的占比31.4%,近年來村干部違紀問題被查處的占比13.0%,扶貧資金和項目較多的占比9.3%。另一方面,精準選取監督內容,正確處理好“面面俱到”與“關鍵領域”的關系。將監督“探頭”聚焦到村級“三資”清理登記和處置情況、村級集體收入和財務開支“裸示”公開情況、征地拆遷建設項目中重大事項決策和補償標準等公開情況;救災救濟優撫和扶貧惠農補助等公開情況,集中發力,有效提升監督效能。如,通過仔細調查摸底,集中開展村級資產清產核資,短短一個月便發現收回漏管資產承包金18萬多元。
(三)創新“怎么監督”,引導基層監督方式向“三個轉變”發展
主動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創新工作理念思路,引導村級“靶向”監督方式向“三個轉變”發展。一是變“墻上”監督為“掌上”監督。針對外出人口多、村務公開欄監督不便現狀,按照“一村一群”原則,建立覆蓋大部分家庭的微信群,2萬余人進群、輻射10余萬人口。各“靶向”監督村每月15日前將上月每筆收支的時間、事由、金額、經辦人等,以“流水賬”形式在微信群“裸示”公開,并定期公開“三資”處置情況、村重大事項集體決策以及扶貧政策、項目和資金安排落實等情況。鄉鎮紀委書記、紀委委員、掛鉤領導、駐村干部、村干部均加入微信群,逐一登記辦理群眾意見建議,確保件件有著落、有回聲。二是變“被動”監督為“主動”監督。由被監督村“兩委”成員和鄉鎮掛鉤領導、駐村干部、相關站所人員在固定時間、固定地點(每周至少2個半天,具體時間、地點應當公告)現場辦公、接受咨詢、聽取意見,有效解決村民辦事摸不著門、找不到人和暗箱操作問題。三是變“事后”監督為“事前”監督。由駐村干部(必要時由鄉鎮掛鉤領導)每月至少牽頭召開1次村兩委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集中研究、決定村級組織“三重一大”事項,研究事項提前2天上報鄉鎮紀委監察組,鄉鎮紀檢監察干部列席會議,并對研究的事項及過程進行監督。
活動開展以來,取得了較明顯的成效,各“靶向”監督村的村級事務管理更加規范,村級權力運行更加透明,村級干部形象更加清廉,群眾辦事更加方便。
一是監督對象從“內心排斥”到“主動接受”,讓被監督逐漸成為習慣。開展之初,不少村干部抱著“組織的監督就是對自己不信任”的想法,認為來自群眾的監督是給自己“找麻煩”,談到監督反應強烈。一段時間后,他們漸漸感覺到監督是對黨員干部的最大關心、最好保護、最真誠幫助,監督力度不是層層遞減的,而是上下貫通、就在身邊,開始自覺規范自身行為。
二是鄉鎮紀委從“等米下鍋”到“找米下鍋”,握緊監督主動權。過去,不少鄉鎮紀委發現問題能力不足,坐等舉報“等米下鍋”。開展“靶向”監督后,其準確發現問題的能力大大提升,且監督重點從查錯糾偏轉變為更側重事前預防和事中監督,今年1-10月,54個“靶向”監督村發現問題線索9條,同比增長50%,一線監督、靠前監督作用充分顯現。
三是黨群干群從“東猜西疑”到“心齊氣順”,關系更加融洽密切。通過主動公開、微信群里看群眾“留言”、聽“怨聲”,收集“群友”意見建議,不僅預防和糾正了村級干部優親厚友、辦事不公等問題,而且推動解決了一批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截止目前,54個“靶向”監督村糾正不規范、苗頭性問題62個,解決群眾操心事、煩心事126項,群眾信訪量同比下降73.17%。

圖為安溪縣湖頭鎮紀委監察組干部在前溪村低保戶家中走訪。(林偉彬 攝)???
??? 三、任重道遠——問題導向下的對標找差
調研中也發現,當前安溪縣村級組織“靶向”監督仍存在開展不平衡等問題,主要體現在:
(一)落實管黨治黨“兩個責任”從“各負其責”到“貫通協同”的提升還有差距。有的鄉鎮黨委主體作用發揮不明顯,認為村級組織“靶向”監督是紀委部門的事情,或者“只掛帥不出征”,缺乏統一部署、統籌推進,未充分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
(二)構建縣鄉村一體監督格局從“聚攏盤活”到“同向發力”的提升還有差距。縱向看,一些鄉鎮紀委監察組還存在等、靠思想,缺乏主動擔當精神;橫向看,有些鄉鎮“1+X”部門人員認為是在替紀委干活,管黨治黨同向發力局面尚未有效形成。
(三)提升“小微權力”監督效能從“精準對焦”到“落實落細”的提升還有差距。一些工作要求遇到“中梗阻”,出現“把說了當做了,把做了當做成了”的現象。如,某村結束清產核資后,仍被發現有漏管村級集體資產。如,有些村未嚴格按照“四議兩公開”程序集中研究“三重一大”事項。
(四)推動“靶向”監督縱深發展從“糾正治標”到“防范治本”的提升還有差距。如,停留在對權力運行環節的后半段監督,對什么權能用或不能用、什么是公權或私權等缺乏明確規定,建立“小微權力”清單迫在眉睫。如,“一站式”辦公還停留在工作部署上,未將相關監督措施轉化為制度。
四、持續推進——確保“靶向”監督取得更大成果
推進村級組織“靶向”監督向縱深發展,重點是厘清各級監督主體的角色和定位,難點是創新群眾在村級權力監督中的有效實現形式,關鍵是建構“上下貫通、內外銜接”的村級權力監督結構,讓基層管黨治黨更加自覺、基層權力監督更加精準、基層正風反腐更加有力、基層監督體系日趨完善。
(一)理順監督主體關系。縣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完善權力監督清單、責任追究制度等,從制度上保障專項整治工作有序開展。鄉鎮黨委、政府應充分支持、保障鄉鎮紀委監察組開展村級靶向監督工作,及時協調解決過程中的各種困難問題;落實好監督主體責任,對發現的問題,督促鄉鎮分管領導、有關部門查找根源、深入整改。鄉鎮紀委監察組要主動聯合鄉鎮財政、經管等部門,對村級“三資”管理、惠農補貼、扶貧資金等事項開展“1+X”聯合督查。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村級紀檢委員向鄉鎮紀委請示報告制度,有效延伸監督觸角,打通監督執紀“最后一公里”。
(二)拓展監督指向維度。一是監督對象從“試點先行”向“全面推廣”拓展。在總結前期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通過組織現場觀摩會、業務培訓等方式,逐步在全縣全面推行“靶向”監督做法。二是監督方式從“自上而下”向“自下而上”拓展。充分發揮鄉鎮紀檢委員、村級紀檢委員主體作用,引導群眾有效參與,強化對村級公共權力的民主監督。三是監督手段從“簡單實效”向“優化升級”拓展。對微信群公開、一站式辦公、“三重一大”民主決策等監督手段及時給予規范指導和改進優化,最大限度提升監督實效。
(三)扎牢監督制度籠子。一是厘清權力邊界。收集村級組織管理方面的權力和事項,全面梳理形成村級組織權力清單。二是規范權力運行流程。界定村干部和村級組織等權力主體的崗位職責,編制權力運行和權力主體的工作規范流程,將村級組織“小微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三是推行權力行使公開。綜合運用漫畫、流程圖等簡單易懂的方式,公布村級權力公開運行流程,充分保障村民知情權。
(四)健全監督動力機制。一是明確主體責任。必須明確村級黨組織負責人作為開展“靶向”監督的第一責任人,承擔著主體責任。二是明確責任范圍。必須對步驟環節、工作要求、落實情況予以跟蹤,明確相應的懲戒規定,推動落深落細落實。三是加強執紀問責。必須保持高壓反腐態勢,對開展“靶向”監督發現的違紀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查處,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讓紀律的“高壓線”通上“高壓電”。
課題指導:林文超
課題負責:謝祥明
課題成員:陳寶福 施世權
課題執筆:葉錦燦 劉木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