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據泉州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洛江區紀委監委對福建第一公路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原總經濟師、原福建省第一公路工程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陳建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建華違反政治紀律,冒名舉報干擾巡察工作,通過串供、打探案情等方式對抗組織審查調查;違反組織紀律,違規推薦干部,違規個人決定重大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縱容其配偶在其管轄的業務范圍內銷售葡萄酒和商業保險;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造成不良影響;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收受、指使他人共同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財物并為之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擅自決定超合同支付工程款,致使國有資產流失,涉嫌國有公司、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泉州交通發展集團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陳建華開除黨籍處分;福建第一公路工程集團有限公司解除與陳建華勞動合同;洛江區紀委監委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