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福建省委批準,福建省紀委監委對福建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黃國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國煌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消費卡;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錢款,涉嫌受賄犯罪。
黃國煌身為省屬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腐化墮落,私欲膨脹,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黃國煌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錢款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