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懲戒應為地鐵文明護航
來源:泉州文明網 發布時間:2019-05-20 14:59

????此前,北京市交通委就《乘客守則》《實施意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只列了逃費、“霸座”、列車上進食、推銷營銷等四種行為,需要納入個人信用不良信息記錄。正式發布的規定吸納了市民意見,將地鐵內吸電子煙、大聲播放音樂等行為也納入個人不良信用記錄。《乘客守則》和《實施意見》的實施將進一步加大對乘坐軌道交通不文明行為的懲治力度。

????地鐵作為軌道交通的一種,空間密閉狹小、人多擁擠,任何不文明行為都可能影響到他人情緒,引發矛盾糾紛,甚至給地鐵安全運營帶來一定隱患。這就決定了乘坐地鐵比乘坐地面公交車等,應有更嚴格的限制措施。然而,從過去的情況看,對于乘客的不文明行為,管理人員往往以現場阻止和批評教育為主,且數量有限的管理人員不可能實現監督的全覆蓋,因而不文明行為被制止的概率很低,這就導致了更多乘客效仿,形成了“破窗效應”和“法不責眾”的狀態。

????一些乘客之所以膽敢逾越文明底線,既有規則意識不強的原因,也跟實施相關行為的代價過低有關。重塑這個時代的地鐵文明,需要剛性的制度約束。北京將地鐵內進食、“霸座”等不文明行為納入個人信用不良記錄,本質上就是采取及時遏制的手段令其止步,并阻斷類似不文明行為的蔓延。乘客一旦被納入個人信用不良記錄,不僅公安機關將依法依規對其進行處罰,而且會影響被懲戒人的貸款、成立公司等系列經濟行為,這無疑會對不文明行為人形成強大震懾。

????當然了,并非所有不文明行為都采取信用懲戒的方式來規制。根據《實施意見》,在具體執行中,一般會對乘客的不文明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只有實在不聽的‘刁蠻’乘客,才會被‘執法’或者交公安處理”,應該說符合法律精神。進而言之,要讓信用懲戒為地鐵文明護航,必須要在宣傳教育和法律法規懲戒上下功夫,真正讓乘客將文明理念和制度規范入腦入心,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時,我們也看到,實施信用懲戒并非“一棍子打死”,還明確了相關補救措施,比如行為人可通過主動參加軌道交通志愿服務進行不良信息修復;如果認為個人信用不良信息有誤,還可申請復核等。

????總之,遏制軌道交通不文明行為,需要個人文明修養的提升,也需要對不文明行為進行有力懲戒。期待信用懲戒能夠發揮威懾作用,讓公眾文明乘坐地鐵成為一種良好習慣和行為自覺。

【責任編輯:莊秀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