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問題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線,推動問題解決是巡察工作的落腳點。為綜合運用巡察成果,強化巡察督查和整改落實,洛江區推行“巡察整改滿意度‘三三’測評法”,倒逼主體責任落實,確保“條條要整改、件件有著落”。
據悉,“三三”測評法即通過被巡察黨組織自評、黨員干部測評、巡察機構考評三個層面,對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到位率、移交事項辦結率和群眾滿意率“三項指標”進行測評,把群眾滿意度作為檢驗巡察整改是否落地見效。
在每輪巡察集中整改結束后,區委專門成立督查組對被巡察黨組織整改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督查,由督查組組織滿意度測評,并針對測評結果較差,整改不夠到位的,下發《巡察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要求和整改時限,推動整改工作見底歸零。
截止目前,已對前五輪被巡察單位開展滿意度測評,測評滿意度均在92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