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洛江區委關于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來源: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網 發布時間:2019-02-11 22:50

根據省委巡視工作的統一部署,2018年5月7日至6月8日,省委巡視二組對泉州市洛江區開展了巡視,并于2018年11月7日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的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扛起政治擔當,抓緊抓實重大政治任務

(一)提升認識,強化整改自覺。省委巡視組代表省委巡視,反饋的意見就是省委的要求,區委書記洪飛躍同志代表區委表示堅決擁護、誠懇接受、照單全收、立即整改。區委迅速貫徹落實,擔當責任,傳導壓力,自覺把巡視整改作為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兩個維護”的試金石,多次組織召開會議,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和省委巡視整改要求,研究部署整改落實工作,增強全區各級各部門抓巡視整改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12月5日,區委率先召開常委班子落實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緊扣反饋意見,深刻剖析、舉一反三,明確整改方向和主要措施,帶動全區上下深入對照查擺、統一思想認識、形成整改合力。

(二)周密部署,壓實整改責任。成立區委書記擔任組長的區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對全區巡視整改工作負總責。領導小組下設黨的政治建設、經濟社會民生等5個工作組,由區委常委牽頭抓總,負責各自領域整改落實工作;區委先后召開8場常委會會議、領導小組會議,各責任區領導累計召開專題會議30多場,研究解決突出問題,推動整改任務落實。區委書記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先后召開4次專題會議,對認領的占總數一半以上的問題,逐項逐條研究細化措施,親自調度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其他區領導以上率下,充分發揮“頭雁作用”,從嚴從速、全面抓好各方塊整改工作,推動整改工作全面鋪開、高效落實。

(三)扎實推進,力求整改實效。區委堅持問題導向,制定巡視整改任務與分解方案、細化措施,逐項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并堅持每周滾動、逐一銷號。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經常深入一線,帶頭點對點具體指導、面對面傳導壓力;區委常委主動扛起責任,對進度偏慢、整改不力的,一線督辦、具體協調,擰成一股繩有力推進整改落實。區委巡改辦制定了“一表”和“一單”,建立臺賬,強化調度,并專門成立督查聯絡組,組織工作力量,開展了多輪督查檢查;在洛江新聞網設置“巡視整改進行時”專欄,編發巡視整改工作簡報,及時通報巡視整改有關情況,營造推進整改的濃厚氛圍。

(四)著眼長遠,鞏固整改成果。堅持既解決顯性問題、又解決深層次問題,既狠抓“當下改”、又注重“長久立”,從體制機制上堵塞漏洞,確保整改問題不反彈、不回潮。目前,區級層面制定出臺了《關于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落深落細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意見》等一系列制度規定和政策舉措,以制度機制固化巡視整改成果。區委堅持以巡視整改為契機,做到兩手抓、兩促進,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保持良好態勢,2018年全區實現地區生產總值突破200億元、增長9%,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21億、增長16%。三一筑工(泉州)建筑科技產業園等一批大項目、好項目成功簽約,以實實在在的改革發展成果體現巡視整改成效。

二、堅持問題導向,逐條逐項抓好整改落實

(一)黨的政治建設方面

1.關于“政治意識不強,抓政治制度落實不夠有力”問題

(1)關于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落實不夠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區委常委會帶頭專題學習《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等黨內重要法規,通過匯編學習資料等形式對2015年以來黨內重要法規進行深化學習;同時將黨內重要法規學習貫徹情況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區委巡察等檢查內容,推動各黨組學習黨內重要法規成為常態。二是區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等30個黨組均按要求修訂或制定黨組工作規則,并嚴格按照規則規范工作運行。三是制定出臺《關于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落深落細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意見》,把政治建設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重要內容,各級黨委(黨組)抓牢政治建設自覺性有實質性提升。

(2)關于“維護好黨內政治生態不夠有力”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制定落實黨委(黨組)干部培養主體責任意見、區管干部日常管理監督信息溝通辦法等,干部隊伍的監督管理教育進一步強化。二是2018年12月下旬啟動行政審批專項巡察,重點關注行政審批中的不作為、慢作為問題。加強審批監管、土地出讓等領域預防腐敗機制建設,對系統性、區域性違紀違法案件開展案后整改,向區審計局發出紀律檢查建議書,向羅溪鎮政府、區農水局、區公安分局發出監察建議書,推動建章立制,營造良好的黨內政治生態。

(3)關于“落實民主集中制相關制度不夠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制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區委常委會會議專題聽取25個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情況匯報,目前25個項目已完成建設或有序推進,均未發生社會穩定風險問題。二是建立并落實聽取和研究解決群眾反映熱點難點突出問題制度,區委常委會會議專題聽取并研究教育、醫療衛生、食品安全、信訪等熱點難點問題。針對信訪工作,組織開展“夜訪夜談”活動,建立區黨政領導干部定點定時定人的“三固定”接訪約訪群眾工作機制,出臺《區領導掛鉤包案聯系化解信訪積案工作方案》, 2018年下半年群眾來訪上訪量比上半年下降39.53%。三是修訂完善《區委工作規則》,落實民主集中制,規范完善議事規則、決策程序。

2.關于“區委領導作用發揮還不夠充分”問題

(4)關于“對黨組集中統一領導不夠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區委常委會會議于12月11日、18日專題聽取區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黨組和區紀委監委工作匯報,提出下階段工作意見、促進整改提高。二是督促區教育局等6個黨組嚴格執行新修訂的黨組工作條例,杜絕以行政會議代替黨組會。三是2019年1月3日區委常委班子帶頭開展述責述廉工作,規定各黨委(黨組)1月中旬前完成2018年度述責述廉評議工作,進一步將全面從嚴治黨引向深入。

(5)關于“統籌協調解決民生短板問題不夠有力”問題。

整改情況:落實區委五屆四次全會關于民生補短板工作的有關部署,組織實施加快教育事業、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和城鄉民生基礎設施建設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進一步補齊民生短板。2018年投入4.11億元,完成57項為民辦實事項目建設;2019年度確定58個為民辦實事項目,總投資約4.85億元、增長17.8%。教育方面:①增加基礎教育學位數,新建機關幼兒園分園等2所幼兒園、新增學位720個,目前全區公辦幼兒園學位數占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幼兒園總學位比例提升到49.9%;至2020年底還將新(擴)建5所幼兒園、新增學位1430個,力爭占比達到57.1%。②加快洛江實小第二校區等4個教育項目建設,啟動陽江、塘西學園建設前期工作,完成南山小學2#教學樓等2個項目建設,新增學位600個,2019年新增學位2100個。加強普通高中內涵發展,泉州市第十一中學創建省一級達標高中通過市級預評估。醫療方面:①動工建設區婦幼疾控綜合業務用房大樓,籌建福興婦產醫院安達新院,推動萬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獨立辦公運營,目前千人均醫療床位數增加至3.6張。②制定出臺《洛江區衛生人才引進培養辦法》,2018年下半年以來引進醫師44人、護士48人,目前千人執業醫師增加至1.87人、千人注冊護士增加至1.65人,力爭至2020年千人執業醫師數達2.2人、千人注冊護士數達2.6人。基礎設施方面:①完成洛江區西環路河市至馬甲段、沈海復線羅溪連接線等道路建設,啟動西環路雙陽段等項目建設,進一步加密區域路網。②加快我區2018年調整計劃實施的12個市政交通及路面提升改造項目建設,按照年度計劃完成6個項目建設,完成投資5.26億。③雙陽法治文化廣場等3個配套服務工程加快推進,已按年度計劃完成1個項目建設。啟動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示范區工作,加快建設區公共文化館、圖書館,城鄉基礎設施配套進一步完善。

3.關于“貫徹落實上級重大決策部署不夠到位”問題

(6)關于“趕超跨越意識不強、舉措不多”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召開區委五屆七次全會,部署貫徹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工作,出臺《關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堅持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的意見》;組織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中央經濟工作會等會議精神,把握形勢和要求,不斷增強趕超意識,優化提升發展思路和舉措;建立完善招商選資機制,以餓虎撲食的勁頭抓招商招大商,2018年下半年來“五個一批”新入庫項目16個、總投資44.2億元,進一步夯實了高質量趕超基礎。二是提升“智造”產業發展質量,機器人檢測試驗研發中心等一批項目陸續投產運營,嘉泰數控二期等新(擴)建項目扎實推進,三一筑工(泉州)建筑科技產業園等一批項目成功簽約,2018年智能裝備產業產值突破百億,達到109.02億元、增長30.95%。制定出臺《支持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方案》等一系列扶持企業發展措施,2018年下半年以來撥付各級企業扶持資金4516萬元。三是深入開展“第三產業提升年”活動,第三產業增加值增長8%,占地區生產總值的26%,較2017年提升0.7個百分點,高于我區“十三五”預期目標1個百分點。四是2018年區財政預算調整增加安排扶持企業發展專項資金4000萬元,用于兌現扶持新興產業政策,培育壯大支柱財源和新興財源。建立重點工業企業稅源管理評估體系,掌握企業稅源動態信息,及時跟蹤稅收增減變化,實現稅收應收盡收,全區174家重點納稅企業納稅12.86億元,稅收收入結構進一步優化。

(7)關于“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夠深入”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促進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制定出臺《洛江區2018年規模以上企業研發經費投入指導性計劃》,下達企業自主創新和專業獎勵360.55萬元;組織企業申報各類研發補助,北峰通信等10家企業獲得省級研發經費獎勵426.5萬元,全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R&D投入比進一步優化。二是推進企業全方位創新,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6家,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3家,新增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15家,獲批國家、省級服務型智造示范項目(企業)2家和3家,新認定國家級、省級院士模范工作站和國家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級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各1個;2018年獲評全國科技創新百強區。三是及時貫徹落實上級房地產調控政策,嚴格執行化解房地產庫存、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相關措施,2018年新開工房地產56萬平方米、竣工32萬平方米,房地產量價平穩。建立規劃設計條件和土地出讓會商制度,引導企業加大營銷力度,2018年全區商業辦公地產庫存下降至12.63萬平方米、同比下降30%,去化周期下降至45個月 ,同比下降24.7%。

(8)關于“貫徹落實‘三大攻堅戰’要求存在不足”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落實金融風險防范綜合措施,目前全區已化解不良貸款4.15億元,不良貸款率下降至0.19%。建立政府債務風險防控機制,依法規范舉債行為,目前已償還債務19369.23萬元,政府債務余額嚴格控制在限額以內。二是穩步有序推進鄉村振興。制定出臺《發展壯大薄弱村集體經濟三年行動方案》,提前全面消除7個“空殼村”,力爭2019年全面消除“薄弱村”。動態管理870名市定貧困人口,落實產業扶貧資金,確定43個公益性崗位指標,延長落實住房保障、“3+1”醫療保險等脫貧措施,確保貧困人口穩定脫貧、不返貧。三是開展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專項整治行動。①嚴格落實“大氣十條”,完善輕微污染天氣的應急機制和管控措施,2018年完成12個VOCs治理項目,2018年11月份以來未出現污染物超標天數。②加強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建設,2017年中央環保信訪督辦要求整改的羅溪污水處理站配套支管網完成建設,惠女水庫上游馬甲鎮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有序建設,仰恩大學3座分散式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已投入運行。嚴格落實河(湖)長制,完成22個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建設;開展三個月水環境問題整治專項行動,修復管網60公里,新建污水管網14公里、羅溪污水處理站配套支管網7.5公里,完成15個行政村覆蓋污水處理設施,洛陽江西埭橋斷面水質達Ⅲ類標準以上。③嚴格執行“土十條”,制定出臺《洛江區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計劃》,啟動重點行業企業土壤污染地塊調查,治理水土流失2000畝;加快推進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按年度計劃完成河市鎮山邊村鷹嶺采石場生態修復治理工程。

(二)黨的思想建設方面

1.關于“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夠扎實”問題

(9)關于“學習研討不夠深入”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2018年來圍繞14個專題開展集中學習,其中新思想學習專題9個,每次專題學習都安排充足的時間。區四套班子分別圍繞《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三十講》2個專題開展學習研討,推動各級黨委(黨組)開展專題研討92場。二是區四套班子黨員領導、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帶頭上黨課、做宣講,為所在黨支部和基層黨組織授課27場。三是制定全區“大學習”工作方案,各級黨委(黨組)開展中心組學習353次,區直黨支部開展新思想專題學習311次,持續把“大學習”熱潮引向深入。

(10)關于“落實輪訓要求不夠嚴格”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7月19日組織對“洛江區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專題研討班”請假缺課學員和未進行十九大精神專題學習的科級以下黨員干部進行補課。二是10月23日至25日、11月19日組織開展區管干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專題研討班3期,嚴格請假報告和補訓制度,做到應訓盡訓。三是區司法局等10個單位均已落實對科級以下黨員干部進行補課學習;各單位也相應開展全員輪訓和專題學習工作,做到全覆蓋。

(11)關于“學用結合不夠緊密”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緊密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和智造生態發展主攻方向,精選區委中心組集體讀書15種,集體學習文獻參考資料21種,提高學習針對性。二是圍繞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的探索與實踐》和學習“晉江經驗”組織研討34場,促進學習成果轉化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動力。三是圍繞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大局,組織開展重點課題調研活動,10月份以來編印《洛江調研》10期,針對政治建設、生態旅游、智能裝備、汽車服務業等提出對策性建議,加強決策咨詢服務。

2.關于“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不夠嚴肅”問題

(12)關于“學習態度不夠端正,請假人數偏多”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制定《進一步健全完善全區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機制的通知》,健全考勤、監督考核等機制,巡視開展以來中心組學習請假人數大幅減少。二是為因特殊情況請假的中心組成員提供4場講座補學課件和錄音,督促個人自學;針對因活動時間沖突集體請假的區政協黨組,安排集體補學。

(13)關于“區委以上率下不夠,有的內容未組織學習”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區委常委會會議組織學習意識形態和宣傳思想工作有關議題3次,區委中心組組織《黨的十九大與意識形態工作》專題講座1場。二是8月22日組織舉辦全區意識形態工作學習會,邀請專家授課,提升學習實效;12月組織各級黨委(黨組)開展一輪意識形態專題學習研討,實現學習覆蓋到位。三是下發《征集2019年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的通知》,綜合制定學習計劃,確保中心組學習內容豐富、全面覆蓋,并定期向部門下發學習建議安排,避免遺漏重要學習內容。

3.關于“‘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不夠深入”問題

(14)關于“常態化制度化抓得不夠緊”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2018年12月11日區委常委會會議專題聽取2016年以來全區“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情況匯報,區委書記作評估總結,并對全區“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提出具體要求。二是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情況納入2018年度黨建績效考核內容和各領域基層黨支部達標創星基本評分內容,以考核促常態化制度化學習。

(15)關于“‘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監督檢查不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情況作為基層黨建工作常態化督查的重要內容,派出4個督導組對各鄉鎮(街道)和區直系統黨委重點任務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將檢查結果反饋給有關單位,督促整改到位,并按常態化制度長期落實。二是責令區審計局黨支部組織開展第二、三專題學習研討。

4.關于“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夠到位”問題

(16)關于“研究部署不夠深入”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加大對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督促檢查,各鄉鎮(街道)黨(工)委、區直各黨委(黨組)均按要求制定本單位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方案。二是制定《關于進一步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通知》,把意識形態納入執紀監督、干部目標管理、黨建工作等具體措施,區領導在2018年度述責述廉中均報告落實意識形態工作情況,在年度民主生活會規定必須報告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情況。三是對42個黨委(黨組)和責任單位開展意識形態工作專項督查, 督促整改提高。

(17)關于“意識形態領域問題處置不力”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制定《在突發事件敏感輿情應對處置中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工作方案》,成立突發事件敏感輿情應對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建立輿情臺賬,妥善處置輿情56條。二是區住建局、教育局等重點部門建立輿情處置制度,提升網絡輿情處置應對能力。三是制定《建立健全意識形態領域分析研判機制的通知》,深化綜合分析,細化陣地管理,防范意識形態領域突發問題;開展公共領域宣傳載體排查,完成問題整改95處。

(18)關于“宣傳陣地建設比較薄弱”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按“部頒二級館”標準啟動區文化館、公共圖書館建設,目前,文化館項目正在進行內部改造裝修施工,公共圖書館項目完成室內設計方案。二是加強鄉鎮主流宣傳陣地建設,制定出臺《洛江區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方案》,完成2個市級、15個區級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改造提升,豐富主流宣傳陣地。

(三)黨的組織建設方面

1.關于“干部選任工作還不夠規范”問題

(19)關于“有的干部考察質量不高”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進一步梳理完善干部考察隊伍信息庫,加強業務培訓,進一步提高考察隊伍素質。二是落實考察工作責任制,對2018年6月份以來,擬提拔重用、試用期滿、作為換屆考察人選的46份考核材料進行嚴格把關。三是嚴格執行年度考核政策規定和工作紀律,下發《關于做好2018年年度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規定各級各單位特別是“一把手”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做好考核有關工作審核把關,督促干部個人嚴肅認真地做好年度工作總結。四是對年度考核登記表個人總結連續多年相同的羅溪鎮原黨委秘書進行批評教育。

(20)關于“未嚴格執行試用期任職制度”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區委常委會會議、組織部全體干部會議再次組織學習《干部任用條例》,規范執行干部任職試用期制度,扎實做好2018年6月以來的29名試用期滿干部考核和正式任職工作。二是對虹山鄉副鄉長在試用期內調整崗位的情況作出說明,認真反思,確保今后嚴格執行試用期制度。

(21)關于“有的單位超編制、超職數”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通過調劑劃增,消化區人大常委會機關、區發改局結構性超編人員2名。二是結合機構改革干部調配、人員轉隸工作,消化區經信局、區人社局結構性超配非領導職務干部2名。三是健全全區行政編制及職數管理臺賬,強化全區總量控制和單位細化管理,堅決杜絕超編、超職數問題的發生。

2.關于“干部日常監督管理不夠到位”問題

(22)關于“清理在職或退休領導干部違規在社團兼職不徹底”問題

整改情況:嚴格執行領導干部社團兼職規定,組織開展市管、區管干部在社團兼職問題清理規范工作,堅決杜絕違規兼職。5名違規兼職的處級干部(含退休)已于2018年7月辭去兼職,違規取酬人員已按規定完成整改任務。

(23)關于“有的干部已調離原單位但未轉移關系”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按要求對1名工作調離干部完成公積金轉移工作。二是下發《關于進一步嚴格執行干部工作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規定對調動工作的干部,工資、組織、行政等關系應同時轉入現單位,并在年度民主(組織)生活會上如實說明。

(24)關于“借用干部不規范”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借用人員管理的通知》,借用的8名鄉鎮干部已于11月底前全部返回原單位工作。二是嚴格執行干部借用原則、程序和時間要求,建立健全借用人員臺賬,切實加強日常管理監督。

(25)關于“因私出國(境)管理不夠規范”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下發《關于開展副高以上職稱受聘人員、國有企業中層以上人員因私事出國(境)管理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完成20名未登記備案人員的登記備案工作,以及5名證照未集中管理人員的集中管理工作。二是嚴格執行因私出國(境)登記備案、證件集中管理、外出審批等制度,2018年下半年以來共37名科級干部和退休處級干部因私出國(境),均嚴格按照程序審批及報備。

3.關于“執行黨內政治生活制度不嚴格”問題

(26)關于“區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不嚴肅”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全區41個落實巡視整改任務的牽頭單位及涉及整改任務的單位黨委(黨組)班子均于2018年12月10日前嚴格按照要求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會上嚴肅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達到“紅臉出汗”。二是下發《關于開好2018年度全區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通知》,規定于2月中旬前完成召開民主生活會,并組成督導組,全程督導,確保民主生活會開出辣味、開出實效。

(27)關于“黨支部組織生活會不嚴肅”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下發《關于召開2018年度基層黨組織組織生活會和開展民主評議黨員的通知》,規定全區黨員領導干部嚴格落實雙重組織生活制度,并將黨員領導干部參加組織生活等情況作為督查重點,推動領導干部參加組織生活嚴肅、經常。二是出臺《關于開展黨支部規范化建設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開展黨支部達標創星工作,將開展組織生活會情況納入基本標準;在機關事業單位考核中,將黨員領導干部帶頭參加等作為考評內容。

(28)關于“執行‘三會一課’制度不嚴肅”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支部重申請銷假制度,提高黨員大會到會率。完成15名退休黨員的組織關系轉接,方便退休黨員就近參加組織生活。二是嚴格執行黨員領導干部上黨課制度,2018年6月至11月,區人大常委會黨組中未上黨課的3名黨組成員均已上黨課。三是提升9個區級“三會一課”實踐點,探索體驗式、互動式“三會一課”,提升實效性和吸引力。2018年下半年以來600多名黨員到“紅色氧吧”等實踐點開展主題黨日活動。四是將落實“三會一課”制度情況,納入基層黨建工作常態化督查和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內容,推動制度落實。

4.關于“基層黨建工作存在薄弱環節”問題

(29)關于“抓基層黨建工作主體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層層簽訂黨建工作責任書,區委常委會會議定期研究黨建工作,定期向全會和市委專題報告抓基層黨建工作情況;2018年12月24日召開全區2018年度基層黨(工)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工作會議,區委書記對各黨(工)委書記抓黨建工作逐一點評,壓實責任。二是2019年1月3日區委常委班子組織開展述責述廉報告工作,區委常委均報告抓基層黨建工作情況并接受評議。三是將抓基層黨建工作情況納入2018年度區委主體責任檢查內容,推動各有關黨委(黨組)落實責任,提高抓基層黨建工作水平。

(30)關于“基層黨建工作基礎不夠扎實”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制定《關于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實施方案》,成立3個國企聯合黨支部,實現區屬國企黨組織全覆蓋。二是全面完成53個非公企業“空殼化”“半空殼化”黨組織整頓轉化工作。建立黨建年檢預警等機制,鞏固整頓轉化成果。三是成立區民政局社會組織綜合黨委,整建制轉移相關社會組織黨支部,加強對所屬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領導。四是認真執行《關于落實基層黨組織按期換屆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落實提醒督促機制,指導各黨組織按期完成換屆工作。五是責令區審計局黨支部規范黨費收繳工作,確定黨費收繳日,所有黨員的黨費均按月足額交納。六是認真做好2018年度基層黨建考核,將非公黨建、基層黨組織換屆、黨費收繳等工作作為考核內容,推動落實。

(31)關于“部分村級組織戰斗力不強”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2018年7月-10月結合村級組織換屆選優配強村級班子,全區現有35周歲以下村“兩委”114名,村均達到1名以上;大專及以上學歷占40.3%,比上一屆提高7.6個百分點,村兩委素質進一步提升。二是舉辦村(社區)干部培訓班7期、649人次參訓,提升村級班子履職能力。三是落實區鎮領導掛鉤聯系軟弱渙散黨組織制度,幫扶整頓提升了3個村級黨組織。四是嚴肅選風選紀,建興村黨支部和村委會均一次性選舉成功;指導建興村新一屆班子創新村級治理機制,建立黨員群眾處理村民小組事務圓桌會議制度,及時調解矛盾糾紛,杜絕宗族勢力干預村務。

(四)黨的作風建設方面

1.關于“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不實”問題

(32)關于“違規發放獎金補貼”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完成機關違規發放的加班值班、下鄉交通等補貼清退工作,項目獎勵除個別因特殊原因共計35.287萬元尚未清退,其余均已清退完畢。二是3名街道干部清退違規領取的下社區補貼795元,并分別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三是對區教育局黨組和區司法局黨組違規發放獎金補貼問題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四是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津補貼規范管理的通知》,加強預算編制管理,完善獎金補貼發放和監管機制,杜絕違規發放問題。2018年6月份以來,查處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3個,對原區公務員局局長譚毓雄違規發放生日賀禮及考務費等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區動物衛生監督所副所長吳少軍違規審批用公款購買購物卡發放福利問題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羅溪中心小學校長黃喜文違規發放會議補貼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33)關于“違規公務出差”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責令區政協黨組書記就涉嫌借公務出行之機旅游問題作出說明并在政協黨組會上自我批評,1名時任區政府副區長和1名時任區政協副主席清退超標準報銷住宿費1895元,區委書記分別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二是下發《關于加強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工作的通知》,嚴格規范公務出差要求。2018年6月份以來,查處違規公務出差問題1個,對區文體旅游局副主任科員嚴敦雄公務出差期間私自改變路線旅游并公款報銷相關費用問題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4)關于“違規公務接待”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2018年7月23日出臺《洛江區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規范全區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二是清退虛增的接待費用1176元,對負責接待和財務工作的時任區委辦副主任審核把關不嚴問題進行批評教育。三是2018年12月3日至14日開展公務接待專項督查,糾正公務接待不規范問題3個,清退費用3110元。

(35)關于“公車管理不規范”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下發《關于加強單位自管車輛使用和管理的通知》,全區保留車輛單位均建立車輛使用管理制度,加強公車管理,規范公車使用。二是完成轉嫁車輛費用整改,車輛閩CM8566費用5152元、閩CM0032費用14768元,共計19920元,由萬安街道辦事處列支,相關費用分別轉賬到塘西片區征遷指揮部和后埭片區征遷指揮部;車輛閩CK9226費用17931.46元,由區國投公司列支,相關費用轉賬到后埭片區征遷指揮部。三是2016年公車改革時,區四套班子及相關部門借用的17輛公車已全部退回所屬國有企業。

(36)關于“泉州市俞大猷研究會財務管理不規范”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責令泉州市俞大猷研究會加強財務管理,參照執行機關事業單位的相關財務管理規定。二是加強資金支出管理,每筆支出均由會計核算中心審核預批,堅決杜絕收款收據報銷等違規問題。三是原會長清退違規使用公車所報銷的費用1303元,并作出深刻檢討。

2.關于“‘四風’問題仍然存在”的問題

(37)關于“享樂主義、奢靡之風積弊未除”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責令2名區政府副區長就“未將住宿費結回報銷”問題作出說明,區委書記分別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二是對董春龍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問題進行查處,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三是加大推進移風易俗力度,出臺《洛江區深化移風易俗工作三年行動計劃》《洛江區遏制喪事大操大辦實施方案》等政策措施,重點整治黨員和公職人員違規操辦婚喪喜慶行為。 2018年6月份以來,查處大辦婚喪喜慶問題4個,對區人社局原主任科員錢樹華為親屬操辦喪葬事宜期間收受管理服務對象及下屬禮金等問題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降低其退休待遇,按副科級層次調整。

(38)關于“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仍然突出”問題

整改情況:2018年11月22日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區委常委會調查研究工作的若干措施》,對區委常委深入一線開展工作、解決具體問題等作出規定。二是持續開展“領導一線辦公”活動周,區掛鉤領導累計到征遷項目一線召開協調會25次,解決30多個涉及前期報批、產權過戶等問題,完成北迎賓大道等15個項目征遷遺留清零。組織開展征遷“決戰季”,累計完成片區房屋(廠房)征收15.3萬平方米、征地1417.5畝,陽江路涉及房屋征遷簽約工作全面完成,18天完成三一筑工項目全部137宗房屋征收。三是2018年6月份以來,查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4個,對馬甲鎮農業服務中心副主任黃潤澤、馬甲鎮就南村黨支部原書記謝進成在項目建設中工作失職失責問題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馬甲鎮黨建辦主任杜黎明在項目建設中工作失職失責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萬安街道文化服務中心主任劉以奎工作失職失責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四是區委書記對調研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少的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進行談話提醒,對未深入片區調研及解決問題的區委常委、宣傳部部長進行談話提醒。

(39)關于“干部擔當意識不強現象一定程度存在”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成立區委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洛江區貫徹省市關心關愛基層干部措施的十條意見》,在一線考察、發現、使用干部,提振干部精氣神。二是制定出臺貫徹落實“馬上就辦、真抓實干”優良傳統作風的方案,實行“清單化”管理,強化干部擔當意識,提升服務效率。三是濱江大道三期現已通車,原征遷范圍內還有一家企業未完全拆除,萬安街道辦事處現已專班入戶動員,做深做細思想工作。三是對區住建局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農村危房改造資金撥付工作進度慢等問題進行通報批評。

(40)關于“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還未徹底消除”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2018年7月16日修訂完善《洛江區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規定》,及時糾正并組織清退超標準報銷差旅費11起、8705元。二是加強機關食堂管理,重新組織招投標,確定機關食堂服務承包商,取消小食堂特殊補貼。三是區法院對室內停車場所有停車位重新編號,所有公務車輛按指定編號停放,所有私家車輛不再設專用車位。

(五)黨的紀律建設方面

1.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有差距”問題

(41)關于“壓力傳導‘上熱下冷’、層層遞減”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重新修訂區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和區紀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清單,責令區執法局黨組和萬安街道黨工委對主體責任清單照搬照抄問題作出書面檢查,督促全區各級黨委(黨組)重新修訂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二是制定區委2018年度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檢查工作方案,提高直接檢查比例,采取重點檢查、交叉檢查、委托檢查的方式實現檢查全覆蓋。三是12月17日召開區委2018年度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檢查工作培訓動員會,重點指導檢查組抓好實地檢查環節,提高發現問題能力,提升檢查質量。

(42)關于“‘一崗雙責’落實不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區政府班子成員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到各部門監督檢查年度政府廉政工作會議精神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區政府各部門開展貫徹落實年度政府廉政工作會議精神情況自查自糾工作。二是將各單位傳達學習貫徹年度政府廉政工作會議精神情況納入區委2018年度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檢查和區委巡察內容,倒逼責任落實。三是在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述責述廉中,規定區四套班子領導報告落實管黨治黨、履行“一崗雙責”等情況,并接受評議,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落到實處。

(43)關于“主體責任檢查結果運用不充分”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主體責任檢查結果運用,將上一年度檢查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納入區委2018年度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檢查內容,對整改落實不力的將嚴肅追責問責。二是加強財務管理,萬安街道辦事處修訂完善財務管理制度,清退違規報支相關費用2330元;羅溪鎮出臺《會計委托代理服務中心財務管理制度(試行)》等,對村級資金管理等作出規定。三是出臺《洛江區農村小額工程項目管理辦法(試行)》,梳理農村“三資”管理正負面清單,規范全區“三資”管理工作。四是加強警示教育,組織全區村、社區兩委成員旁聽賴超群、賴朝生典型案件庭審,用身邊事警示身邊人。

(44)關于“巡察工作還存在薄弱環節”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健全巡察干部教育管理培訓、巡察干部“巡后評估”等制度,舉辦1期巡察業務培訓班、2期“六個圍繞一個加強”業務研討,并邀請市委巡察組組長作《“望聞問切”查問題》輔導講座,提高巡察干部發現和分析問題的能力。二是制定政治巡察清單,匯編《黨的建設方面資料匯編》《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資料》《綜合法規匯編》等資料,為深化政治巡察提供參考。嚴格落實巡察組組長負責制,提升巡察報告質量。2.關于“監督執紀問責力度有所弱化”問題

(45)關于“把握運用‘四種形態’不規范”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廉政談話提醒工作的通知》,對談話提醒工作要求重新進行規范。區四套班子主要領導加大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談話提醒,2018年6月以來共談話提醒28人次并建立管理臺帳。二是2018年全區“四種形態”比值為73:16.3:5.6:5.1,第一、第二種形態占比較去年增加5.6個百分點,扭轉了第三、第四種形態“倒掛”狀態。區委書記對區政府1名副區長廉政談話不規范問題進行談話提醒。

(46)關于“日常監督覆蓋不全面”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區委書記對四套班子領導開展提醒談話與批評教育18人次,提高監督提醒力度。二是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預算單位現金管理的通知》,取消區人大常委會機關、財政局等13家單位對以財務人員個人名義開立的備用金賬戶,規范單位現金的使用行為。三是發揮派駐紀檢監察組“探頭”作用,截至2018年12月全區10個派駐紀檢監察組均有自辦案件、共11件,8個派駐紀檢監察組完成談話函詢32件。四是對原派駐區審計局紀檢組組長黃唯平因履行監督責任不力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47)關于“執紀審查力度不夠”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提升執紀審查質量和水平,2018年實際立案62件、同比增長26.5%,其中計生、賭博問題僅5件;鄉鎮(街道)紀(工)委自辦案件19件,其中查處違反計生政策案件僅4件,占總數的21%,較2017年下降31個百分點。二是2018年7月30日區委組織部對區老齡辦副主任未按規定報備個人有關重大事項的問題進行批評教育談話。三是對區司法局黨組違規發放獎金補貼問題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對時任區司法局辦公室主任許小雄進行誡勉談話,對區司法局局長、副局長、原局長等4人進行批評教育。對區教育局黨組違規發放獎金補貼問題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3.關于“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發力不夠”問題

(48)關于“查處涉黑‘保護傘’力度不夠”問題

整改情況:加大深挖徹查,嚴肅查處“10·15”涉黑專案背后的“保護傘”,對區公安分局原副局長、雙陽派出所原所長康健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立案審查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18年11月15日康健被開除黨籍并移送司法機關;對3名“10·15”專案涉案黨員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對馬甲鎮馬甲村村委會原主任杜開展充當惡勢力“保護傘”問題立案審查調查,給予杜開展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

(49)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不夠”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出臺《踐行“一線監督法”確保“五個一批”落地見效的工作方案》,深入基層開展一線監督,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二是保持查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高壓態勢,2018年6月份以來,查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11個,對馬甲鎮彭殊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韋泉勝在低保工作中優親厚友問題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馬甲鎮彭殊村黨支部原委員吳志聰在低保工作中優親厚友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河市鎮白洋村村委會主任劉錦容在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工作中優親厚友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六)反腐敗斗爭方面

1.關于“財政資金管理存在廉政風險”問題

(50)關于“專項資金管控不嚴,使用不規范” 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完善周轉金使用制度,與泉州市政府主導設立的泉州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國有)協調,由其對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辦理應急周轉金擔保。二是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區工業企業續貸及應急周轉金管理的通知》,進一步規范專項資金管理。三是嚴格落實《關于延續洛江區企業應急保障周轉專項資金管理規定的通知》要求,對符合申請條件的困難企業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初審,做到依法依規。四是加強借出資金監管,建立資金安全全過程動態監管機制,未發生違規使用應急周轉專項資金和資金未按時歸還問題。

(51)關于“違反財務管理規定,違規裝修改造辦公室”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區人大機關對未履行審批程序裝修改造辦公室有關情況作出說明,并重新修訂財務制度,嚴禁超預算或無預算安排支出。二是制定出臺《洛江區政府辦公用房裝修管理暫行規定》,建立健全辦公用房裝修改造審批制度,進一步規范辦公用房裝修管理和審批程序,2018年下半年未發生違規裝修改造問題。

2.關于“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違規問題頻發”問題

(52)關于“以掛靠資質方式參與投標”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組織開展西環路市政道路工程招標情況梳理、核查,并督促第十四冶金建設公司嚴格執行合同。二是全面排查2015年以來政府性投資項目招投標情況,未發現其它招投標違規問題。

(53)關于“違規設置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組織開展仙公山風景區觀音苑景觀工程、觀音閣工程招投標情況核查,將依法依規給予業主單位處罰11萬元。二是出臺加強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實施意見和規范政府投資小規模工程招投標活動管理暫行規定,進一步強化依法依規履行招投標有關規定,加強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的監管,規范招投標行為。

3.關于“土地管理及出讓政策把控不嚴”問題

(54)關于“土地出讓管理不規范,未嚴格執行凈地出讓”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涉及的11宗出讓地塊,目前全部簽訂交地確認書,完成交地手續;2018年3個出讓地塊,均已完成清表和土方平整。二是建立健全規范土地出讓管理長效機制,出臺《關于進一步完善土地出讓管理的通知》,確保今后土地出讓做到凈地交付。

(55)關于“違規出租國有土地,土地租金長期未追繳”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快速啟動超期租金追繳工作,經核查,欠繳租金22.73萬元已全部收繳到位。二是全力抓好違規協議整改工作,因與租賃方協商不成,目前已按程序向洛江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被受理。三是出臺《關于規范國有土地租賃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建立國有土地租賃管理長效機制。

(56)關于“項目用地批而未供、閑置現象嚴重”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針對2012-2017年度批而未供項目用地58宗、1903.95畝的問題,逐宗分析未供地原因、制定處置方案,目前已完成處置18宗,供地面積554畝,超出省市國土資源部門下達年度完成處置率15%的目標要求。二是針對16宗、548.76畝閑置土地,分類采取開工、置換、收回等方式進行處置,目前均處置完畢。三是出臺進一步完善土地出讓管理相關制度,對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處置工作方面落實共同責任機制,加強土地批后監管。

(七)落實上輪巡視整改方面

(57)關于“2015年以來仍時有發生違規使用公車”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出臺《洛江區機關保留公務車委托管理暫行規定》等,加強對公務車輛管理,規范公車使用。二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市、區實施辦法,深化“1+X”專項督查,成立四個專項督查小組,對有自管車輛的單位公務用車情況進行專項檢查,2018年以來未發生違規使用公車情況。

(58)關于“對違規發放津補貼組織全面整改不深入不徹底,2015以來仍存在違規發放各類獎金、補貼”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津補貼規范管理的通知》,加強預算編制管理,完善獎金、補貼發放和監管長效機制。二是加大隨機抽查、實地檢查的密度,推動各級各部門落實好獎金、補貼發放工作的審核把關責任,加大對頂風違紀問題的追責問責力度,杜絕違規發放補貼問題。三是組織清退違規發放的機關加班值班、下鄉交通等各類獎金補貼,并分別對相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

三、巡視反饋問題線索的處理情況

(一)移交信訪件辦理情況

省委巡視二組移交檢控類信訪舉報件61件,其中初信件45件,重復件16件。對移交的問題線索,嚴格按照巡視組關于信訪舉報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專項處置機制,設立專門管理臺賬,分別采取區紀委紀檢監察室直查和區紀委常委、監委委員指導鄉鎮紀委、派駐紀檢組核查的方式進行。同時緊盯辦理期限,嚴格督查督辦,嚴把辦信質量。

45件初信件中已辦結40件,正在進一步核查5件,予以立案審查5人(其中科級干部1人);誡勉談話3人(其中科級干部1人)。

立案審查5人。對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兼)、雙陽派出所所長康健涉嫌徇私枉法、受賄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對羅溪鎮柏山村黨支部原書記賴朝生玩忽職守、受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對羅溪鎮柏山村村委會主任賴新華未認真履行公章管理職責,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問題進行立案審查;對河市鎮山邊村黨支部書記鄭福川、河市鎮山邊村村委會主任鄭永寧涉嫌串通投標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誡勉談話3人。對羅溪鎮綜治副書記杜護生在掛羅溪鎮柏山村期間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問題給予誡勉談話;對馬甲鎮溪北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林金龍、馬甲鎮溪北村委會副主任(時任村委會主任)林祥輝等2人在村財管理存在“坐收坐支”現象給予誡勉談話。

(二)反饋具體問題處置情況

省委巡視二組向我區反饋16條具體問題,已辦結15條,1條正在進一步處理中。對1個街道黨工委和4個單位黨組進行追責問責;對21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涉及處級干部10人、科級干部10人,其中,給予黨紀處分1人,誡勉談話1人(科級);1條具體問題正在初核。

1個街道黨工委和4個單位黨組受到問責。對萬安街道黨工委和區執法局黨組在主體責任清單制定中照搬照抄問題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對區教育局黨組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對區司法局黨組違規發放稿酬獎勵金問題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對區住建局多次因“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農村危房改造資金撥付”工作進度慢被上級督查通報問題給予通報批評。黨紀處分1人。對原派駐區審計局紀檢組組長黃唯平因履行監督責任不力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誡勉談話1人。對馬甲鎮司法所所長、區司法局辦公室原主任許小雄違規發放信息稿酬的問題給予誡勉談話。

正在初核1件。區教育局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正在初核中。

針對巡視反饋的違規發放獎金補貼、違規公務出差等問題,加大查處力度,查處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3個、違規公務出差問題1個、大辦婚喪喜慶問題4個、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4個、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11個,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2人、通報批評12人。

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6人。對區人社局原主任科員錢樹華為親屬操辦喪葬事宜期間收受管理服務對象及下屬禮金等問題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降低其退休待遇,按副科級層次調整;對區文體旅游局副主任科員嚴敦雄公務出差期間私自改變路線旅游并公款報銷相關費用問題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區動物衛生監督所副所長吳少軍違規審批用公款購買購物卡發放福利問題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馬甲鎮農業服務中心副主任黃潤澤、馬甲鎮就南村黨支部原書記謝進成在項目建設中工作失職失責問題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馬甲鎮彭殊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韋泉勝在低保工作中優親厚友問題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給予黨內警告處分6人。對原區公務員局局長譚毓雄違規發放生日賀禮及考務費等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馬甲鎮黨建辦主任杜黎明在項目建設中工作失職失責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萬安街道文化服務中心主任劉以奎工作失職失責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羅溪中心小學校長黃喜文違規發放會議補貼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河市鎮白洋村村委會主任劉錦容在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工作中優親厚友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馬甲鎮彭殊村黨支部原委員吳志聰在低保工作中優親厚友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四、需要進一步整改的事項及措施

1.關于“違規發放獎金補貼”問題

有關情況說明:因非編制內人員,不屬于規范津補貼清理對象,有13人共計16.697萬元項目獎勵不予清退。因大病、經濟困難等原因,尚有3人共計18.59萬元項目獎勵在集中整改階段沒有完成清退。

整改措施:加大督促力度,采取分期清退等方式逐步清退完畢。

整改時限:2019年2月底前制定分期清退方案,抓好方案落實,逐步清退到位。

2.關于“區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人員配備不到位”問題

有關情況說明:因機構改革工作尚在進行中,派駐紀檢監察組的監督范圍尚未調整,人員調配需待全區統籌安排。

整改措施:結合機構改革干部調配,配齊配強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隊伍。

整改時限:2019年3月底前

經過全區上下兩個月的共同努力,我們在落實巡視整改方面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區委也清醒認識到,巡視整改不僅是攻堅戰,更是持久戰,需要持續發力、長期整改。下一步,區委將在前一階段工作基礎上,堅持認識再深化、標準再提高、壓力再傳導、行動再加強,持續攻堅推進常態化整改工作,確保各項整改任務一個不落、見底清零,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再上新水平。

1.堅持政治引領。始終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斷加強黨性鍛煉,牢記“五個必須”,杜絕“七個有之”,把對黨絕對忠誠作為始終堅守的生命線和立身之本。嚴格執行《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完善并落實民主集中制相關制度,充分發揚黨內民主,打造良好政治生態。

2.深化思想建黨。結合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大會的上的講話精神,進一步在全區各個領域、各條戰線、各行各業中持續興起“大學習”熱潮,推動學習宣傳貫徹新思想的范圍更廣、程度更深、成果更多、實踐更有力。狠抓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自覺承擔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為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營造更加清朗和諧的政治環境和社會環境。

3.持續落實整改。堅持標準不降、尺度不松、力度不減,持續抓好后續整改,不斷推進問題的深入解決,確保整改工作不留尾巴、不留后遺癥。堅持分類施策,統籌推進,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開展“回頭看”、再督查,鞏固和提升整改效果;對基本完成的問題緊盯不放,嚴格按時間節點推進,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罷手、不徹底不收兵。強化建章立制,針對存在問題努力織密織牢制度的“籠子”,著力健全標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的長效機制。

4.從嚴正風肅紀。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深入貫徹省委“八個堅定不移”要求,壓緊壓實各級黨委(黨組)管黨治黨的主體責任、各級紀委監委的監督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堅決破除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深化政治巡察,用好“一線監督法”“民生資金電子動態監管平臺”,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全面加強黨員干部能力建設,錘煉過硬作風,持續提升干部隊伍干事創業精氣神。

5.推動全面發展。強化巡視整改成果運用,堅持把整改落實與高質量趕超、深化改革、項目攻堅、產業轉型、三大攻堅戰、鄉村振興等重點工作任務有機結合起來,以扎扎實實的整改落實成效,助力洛江加快發展。堅持以新思想統攬工作全局,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工作的重要講話以及省委十屆六次、七次、八次全會精神,全力以赴、加快建設智造生態新城區,努力為全省高質量趕超、建設“新福建”多盡職責、多作貢獻。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595-22633068;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區萬榮街97號,郵政編碼:362011;電子郵箱:ljxszgb@163.com。

中共泉州市洛江區委

2019年2月11日


【責任編輯:蔡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