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視巡察】中共永春縣委關于扶貧領域專項巡察整改情況的通報
來源:中共永春縣委 發布時間:2018-12-17 21:03

  根據市委巡察工作的統一安排,2017年10月23日至11月24日,市委交叉巡察二組對永春縣扶貧領域開展了專項巡察。2018年6月13日,市委交叉巡察二組對永春縣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嚴格落實巡察整改

  1.高度重視,迅速落實。縣委把巡察整改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定正確的政治立場,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深化打贏脫貧攻堅戰作為一件重要的政治任務來抓,堅決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脫貧攻堅工作的各項要求。在市委交叉巡察二組反饋意見后,縣委立即召開市委扶貧領域專項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協調會,布置巡察整改有關事宜,印發《中共永春縣委關于市委巡察二組對永春縣扶貧領域專項巡察反饋意見的通報》,并迅速召開縣委常委會,研究部署巡察整改相關工作,凝聚共識,把全縣上下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來。

  2.統籌推進,落實整改。縣委認真履行主體責任,成立由縣委書記任組長的縣委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動各項整改工作。縣委主要領導認真落實整改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整改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重點環節,親自整改、親自部署、親自協調、親自督辦,并在參加中央黨校第15期縣委書記研修班學習期間,主動放棄周末休息時間,請假回永春召開縣委常委會議,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逐一交辦分管縣領導抓好督促落實,強力推動整改迅速完成。受縣委書記委托,縣政府主要領導主持召開縣委常委會,研究部署相關工作,督促各單位按期完成整改。各責任單位對號入座,具體抓、抓具體,形成壓力層層傳導、責任層層落實的工作局面。

  3.明確責任,確保實效。針對巡察反饋的問題和意見建議,研究巡察整改方案,細化為5大方面14項具體問題,逐一明確責任部門、責任人和整改時限,一條一條細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問題、整改措施、責任清單,逐項明確責任單位,提出整改工作要求,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崗、要求到位。同時,按照通報問題的人和事件件有交待的原則,針對巡察反饋問題強化責任追究,強化問責,根據各有關單位報送的整改情況,對整改不到位等問題及時溝通聯系,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整改工作有序推進。巡察反饋整改涉及13項具體問題及1項建議,13項具體問題整改工作均已完成,1項建議涉及的相關工程(橫口鄉后寮自然村1公里后寮機耕土路硬化)正在組織實施中,將于8月份完工。

  4.建章立制,鞏固成果。根據巡察反饋意見,縣委始終注重“兩手抓、兩促進”,及時總結整改經驗做法,做到舉一反三,找出病灶,深刻分析產生問題原因,推動共性問題建章立制,推進標本兼治,制定和完善7項制度,不斷鞏固、運用好巡察整改成果,為推進脫貧攻堅工作提供強大的政治保障。


  二、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

  (一)脫貧攻堅政治責任落實不到位方面

  1.關于層層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度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落實縣委抓扶貧開發主體責任。縣委主要領導帶頭走遍全縣236個村(居),幫助薄弱村都確立一批基礎設施、村財增收等發展項目。以縣委縣政府名義制定下發年度脫貧攻堅工作意見,今年來召開6次縣委常委(擴大)會議,專題研究扶貧工作,對穩定脫貧工作作出部署安排。二是再次全面走訪。縣委常委會第45次會議,研究部署市委交叉巡察整改工作,強調各鄉鎮領導按“走遍轄區所有貧困戶,全面過細了解掌握貧困戶分布狀況,逐一分析致貧原因”的要求再次進村入戶,逐戶核實國定、省定貧困戶家庭結構、收入來源、致貧原因。目前,全縣所有鄉鎮主要領導已全部完成國省定貧困戶的走訪工作。三是設立“掛鉤幫扶周”。下發《永春縣扶貧辦關于進一步做好掛鉤幫扶工作的通知》,設立“掛鉤幫扶周”,要求各掛鉤幫扶責任人進村入戶排查穩定脫貧的薄弱項,按照一戶一策的原則,用好各項扶貧政策,突出產業扶貧、就業扶貧、金融扶貧等“造血型”扶貧幫扶措施,不斷提升脫貧質量,確保貧困戶穩穩地脫貧。四是建立穩定脫貧機制。出臺《中共永春縣委 永春縣人民政府關于防范返貧確保穩定脫貧的工作意見》,從健全后續幫扶機制、完善產業帶動機制、大力實施民生工程、改善農村發展條件、健全社會幫扶機制等五個方面做好穩定脫貧工作。

  2.關于鄉鎮紀委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強化問責力度。召開巡察整改工作推進會,針對巡察反饋問題線索進行研判,指派相關鄉鎮紀委進一步對6個鄉鎮的9個扶貧領域問題線索進行調查核實,經核查,問責10人,其中立案審查3人、誡勉談話2人、效能告誡1人、通報批評2人、批評教育2人。二是強化紀檢監察干部培訓。開展“大學習”“大培訓”,部署在全縣紀檢監察系統進一步興起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大學習”熱潮,通過專題培訓、跟班學習、參與執紀審查、聯片審理等方式,全方位提升鄉鎮紀委履職能力。圍繞全面從嚴治黨、黨風政風監督、扶貧領域專項治理等方面,先后組織鄉鎮紀委書記、派駐紀檢組長開展5期全縣巡察干部專題培訓班,舉辦為期5天的鄉鎮紀委副書記專題培訓班,進一步提高發現問題能力。三是深入推進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建立紀委監委班子成員扶貧領域掛鉤聯系機制,落實“六個一”(一次調研督導、一次現場檢查、一次情況匯報、一次工作會商,掛鉤蹲點一個村、掛鉤幫扶一戶貧困對象),督促鄉鎮紀檢干部走出辦公室,變群眾上訪為干部下訪,常態化開展入戶訪查。建立紀委、扶貧辦、財政、審計“四部門聯檢機制”,選取資金量大、受眾面廣、問題比較集中的造福工程易地扶貧搬遷資金、扶貧小額信貸資金、精準扶貧醫療疊加保險專項資金和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試點專項資金,開展“最后一公里”專項督查。縣委巡察辦采取“1+N”方式下沉一級延伸村級組織巡察,做到扶貧重點村、工程項目多、群眾反映問題多的村必查。1-7月,22個鄉鎮紀委入戶查訪貧困戶777戶,占轄區內所有貧困戶90.7%。已查處問責扶貧領域違紀案件6起,問責19人,其中給予黨紀處分9人,誡勉談話2人,效能告誡1人,通報7人。

  (二)扶貧政策措施執行不力方面

  1.關于貧困戶認定不夠精準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針對貧困戶認定不夠精準問題,誡勉談話1人,通報批評7人,立案審查7人,其中給予黨內警告處分5人、正在審查2人。二是開展自查工作。2018年6月制定下發《關于做好建檔立卡數據調整補錄和季度動態調整工作的通知》,組織全縣所有鄉鎮開展貧困戶精準識別的自查工作;要求鄉鎮對新識別和返貧的貧困人口,嚴格按照農戶申請、村民評議和“兩公示一比對一公告”的程序開展。2018年6月清退不符合貧困標準的對象6戶25人,追回扶貧補助資金10414.35元;貧困戶戶內成員新增60人,減少90人。

  2.關于扶貧補助審核把關不嚴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立即整改,啟動問責。蘇坑鎮、達埔鎮追回涉及對象的相關補助款6.139萬元。針對審核補助把關不嚴問題,通報批評2人,誡勉談話1人,效能告誡1人,書面檢討1人。二是做好貧困戶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縣扶貧辦、住建局組織各鄉鎮對全縣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進行再次摸底,組織實施一批貧困戶房屋修繕改造,不斷改善貧困戶居住條件。全縣已修繕C、D級貧困戶住房95戶。

  3.關于存在貧困戶“被脫貧”現象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即時整改。針對住房條件未改善、收入降低等問題,2017年10月,蓬壺鎮及壺南村出資為潘崇修全家租賃房屋供其穩定居住,同時幫助其進行舊厝修繕,提升住房條件。2017年10月潘崇修患癌癥晚期,鎮村幫助其全家獲得救助近3萬元,為其女潘友梅辦理黎明大學特困生學費減免相關手續,同年12月潘崇修死亡。2018年初,為其子潘天宇(別名:潘偉燦)辦理低保,現在全家有2人(其妻呂美琴2017年初辦理低保)享受低保兜底政策。現在潘友梅已在榜頭工業區打工,月均收入3000元左右,務工穩定,生活有明顯改善,2018年4月出資20萬元與他人注冊成立泉州智創空間貿易有限公司。因目前潘崇修一家家庭收入較為穩定,達到脫貧標準,故不做返貧處理。二是啟動問責。蓬壺鎮在市委專項巡察期間邊巡邊改,鎮黨委、政府于2017年10月31日對潘崇修的掛鉤幫扶責任人壺南村村委潘才篤進行提醒談話,并在全鎮干部大會上予以通報批評。三是自查自糾。組織全縣所有鄉鎮開展貧困戶自查工作,經過各鄉鎮自查,我縣沒有因“兩不愁、三保障”未解決而返貧的貧困戶。

  4.關于扶貧小額信貸貼息效用未得到充分發揮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取消經營主體貸款政策。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出臺《永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永春縣扶貧小額信貸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永政辦〔2017〕126號),于2017年7月1日起,取消經營主體貸款政策,不再對經營主體發放扶貧小額貼息貸款。2017年申請的經營主體帶動貧困戶發展貸款共41筆1494萬元,全部于2018年6月7日前還款。二是加強個人貸款審批。各鄉鎮、縣扶貧辦及銀行等加強對貧困戶貸款申請的審核審批。今年來,縣扶貧辦通過電話調查,強化對貧困戶發展意圖、貸款需求等情況進行調查。2018年3-6月,共有39戶貧困戶申請扶貧小額信貸,其中有7戶因貸款用途不符合要求等原因未通過審批。三是開展自查。2018年7月結合民生資金監管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要求各鄉鎮自查2016年以來扶貧小額信貸資金使用等情況。

  5.關于公益崗位向貧困戶傾斜不夠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出臺相關政策。出臺《永春縣人社局 永春縣財政局關于實施公益性崗位開發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永人社〔2018〕48號),對公益性崗位的范圍、安置對象、開發與認定、人員的招聘管理、崗位補貼等事項作了詳細規定,為今后公益性崗位相關工作提供了文件依據。護林員方面:林業局修改《森林資源管護員管理辦法》,結合扶貧攻堅政策,要求各鄉鎮政府優先聘用符合條件的貧困戶人員作為森林資源管護員。二是加大公益崗位傾斜力度。目前桃城鎮新增貧困戶公益性崗位4人,桂洋鎮新增5人在家人員到該鎮扶貧車間就業。三是舉辦就業扶貧專場招聘會,對參加招聘會的貧困家庭勞動力宣傳公益性崗位相關優惠政策,引導和鼓勵貧困勞動力積極參與公益性崗位,實現就業、再就業。

  (三)扶貧資金管理使用和項目建設履責不到位方面

  1.關于扶貧資金閑置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做好項目庫工作。做好項目儲備工作,2018年起,縣級對鄉鎮上報項目進行入庫管理,做好項目庫建設,初步確定基礎設施、村財增收等項目131個。二是加強督促管理。編制2018年第五輪省級整村推進省派、市派、縣派重點村“三年發展規劃”,完成一次整村推進幫扶村項目進展情況季報工作,督促項目推進;按規定下撥第五輪整村推進“三派”捆綁資金,并于6月對相關鄉鎮開展資金撥付、公示公告等情況督查,督促問題整改。三是加強監督檢查。制定2018年脫貧攻堅專項督查方案,將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情況納入季度督查重點內容。

  2.關于資金支付存在違規行為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強化業務培訓。5月20日縣農業局與財政局、人社局聯合對村級代理會計員、鄉鎮財政所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參訓人員85人次。二是出臺措施辦法。制定下發《關于印發<永春縣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永農發[2016]274號)和《關于印發<永春縣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補充規定>的通知》(永農發[2017]321號)文件,規定凡現金可以支付范圍外的其他支出金額超1000元以上一律用銀行轉賬支付。三是嚴格審計監督。結合今年村級換屆選舉工作,完成對全縣236個村(社區)2015年以來村級集體財務收支進行任期與離任審計。針對下洋鎮涂山村以現金付出憑證作為原始憑證問題,責令施工方涂興念補繳工程相關稅費5587.95元。

  3.關于項目設計不夠科學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立即整改。橫口鄉黨委、政府于2017年11月責令姜埕村制訂整改方案,提升項目效益。2018年1月,姜埕村已經與現有承包者終止現有合同,簽訂新的承包合同,提高承包金額,各小組上繳姜埕村的承包金提高為1500元/年,并于每年6月底前上繳至姜埕村賬戶,村財收入每年可多增加6000元。二是啟動問責。橫口鄉黨委于2017年11月8日對姜埕村主任章福良和原姜埕村工作隊長林海強在毛竹林改造項目存在監督不到位的問題在全鄉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2017年11月8日,鄉黨委、鄉紀委對姜埕村村主任章福良、工作隊長林海強進行提醒談話,并責令村主任章福良作書面檢討。三是做好項目庫工作。2018年起,縣級對鄉鎮上報項目進行入庫管理,做好項目庫建設,初步確定基礎設施、村財增收等項目131個。

  4.關于項目建設不實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進行責任追究。下洋鎮政府于2017年11月21日和12月26日共計追回補助資金6萬元。針對涂山村項目建設不實問題對主要責任人涂山村委會主任涂書燦進行立案審查。二是加強業務指導。注重驗收資料規范,編制了《永春縣XXX年扶貧開發項目XX村XX項目驗收材料(參考)》規范材料,供鄉鎮參考使用。

  5.關于項目建設拖延的問題。

  整改情況:嚴格落實整改。縣住建局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省為民辦實事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相關事宜的批復》(泉建村〔2016〕88號)文件組織各實施單位落實整改,按整改計劃完成我縣2016年度省為民辦實事危房任務,應追繳補助資金70.975萬元,已完成追繳70.975萬元。東關鎮溪南村公路拓寬工程由于縣國土局移民辦在工程監督管理過程中,發現因主干道兩側部分民事問題未完成總體設計工程量,要求溪南村進行整改,已于2017年11月3日完成溪南村公路拓寬工程驗收,于2017年11月5日完成工程結算。

  (四)違反群眾紀律方面

  整改情況:一是啟動問責。因扶貧識別不精準等問題,坑仔口鎮黨委對魁斗村5名相關責任人立案調查并給予黨內警告處分;永春縣紀委監委給予坑仔口鎮5名相關責任人通報批評,并責令作出深刻檢查;達埔鎮因未及時召開村民代表大會討論研究建檔立卡貧困戶問題對東園村1人批評教育。二是規范貧困戶認定程序。制定下發《關于做好建檔立卡數據調整補錄和季度動態調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鄉鎮對新增貧困戶要嚴格按照農戶申請、民主評議、“兩公示一比對一公告”的規定程序開展,認定結果要經鄉鎮書記、鄉鎮長簽字確認。

  (五)進一步加強空心村整治方面

  整改情況:一是改善基礎設施建設。橫口鄉今年計劃投資43萬元,對后寮自然村1公里后寮機耕土路進行硬化,于2018年4月份完成招投標,目前正在施工中,將于8月份投入使用。二是做好安置規劃。結合正在實施白瀨水庫項目,橫口鄉計劃建設白瀨水庫安置區。待安置區建設完成后,將征求后寮自然村5戶村民意愿,給予優先傾斜安置。


  三、巡察反饋問題線索的處理情況

  市委交叉巡察二組移交信訪反映件43件(其中10件于巡察反饋會后移交),其中,涉及扶貧11件,已辦結3件、立案審查2件3人、正在初核6件。

  對市委交叉巡察組巡察期間及巡察后反饋的問題,組織人員認真逐一調查核實,同時做到舉一反三整改,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相關人員25人,其中立案審查8人,已給予黨紀政務處分5人、正在審查3人;誡勉談話2人,效能告誡1人,通報批評11人,批評教育2人,談話提醒3人(次)。

  (一)黨紀政務處分

  因貧困戶識別不精準等問題,給予坑仔口鎮魁斗村黨支部書記謝進興、魁斗村黨支部副書記謝金營、魁斗村村委會主任、經聯社主任謝國煜、魁斗村駐村工作隊長康友義、魁斗村原駐村工作隊長楊文團黨內警告處分。

  (二)誡勉談話

  1.因貧困戶識別不精準等問題,對東關鎮金城畬族村時任工作隊長洪建彬誡勉談話。

  2.因對造福工程監管不嚴問題,對下洋鎮大榮村支部書記肖清江誡勉談話。

  (三)效能告誡

  因對蘇坑鎮危房改造對象審核把關不嚴問題,對蘇坑鎮村鎮站干部林朝明效能告誡。

  (四)其他處理

  1.因貧困戶識別不精準等問題,給予坑仔口鎮掛鉤魁斗村領導、紀委書記邱章偉,原掛鉤魁斗村領導、時任紀委書記林龍濤,分管領導、黨委秘書陳良鈦,原分管領導、時任黨委組織委員鄭志龍、原分管領導、副鎮長施由森5人通報批評,并責令作出深刻檢查。

  2.因毛竹林改造項目存在監督不到位問題,對姜埕村主任章福良和原姜埕村工作隊長林海強進行提醒談話,在全鄉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3.因造福工程把關不嚴問題,責令下洋鎮大榮村村委會主任涂書海進行書面檢討。

  4.因扶貧補助把關不嚴問題,對東坑村村委會主任王光明和東坑村駐村工作隊隊長鄭清陽給予全鎮通報批評。

  5.因扶貧工作落實不到位問題,對蓬壺鎮壺南村村委會委員潘才篤進行提醒談話。

  6.因未及時召開村民代表大會討論研究建檔立卡貧困戶問題,對達埔鎮東園村總黨支部書記吳榮生進行批評教育。

  7.針對貧困戶認定不精準問題,對時任金城畬族村掛鉤領導、東關鎮人武部長黃銘森,東關鎮黨委秘書統戰委員鄭敬鋒進行通報批評。

  下一步,我縣將在市委巡察辦和市委交叉巡察二組的繼續指導和幫助下,堅持目標不變、標準不降、力度不減,發揚“釘釘子”精神,鞏固和提升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果推動脫貧攻堅工作不斷向前發展。

  一是以堅定的政治立場深化脫貧攻堅。精準扶貧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任務艱巨,我們一定堅定正確的政治立場,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深化打贏脫貧攻堅戰作為一件重要的政治任務來抓,確保脫貧攻堅工作有序推進。

  二是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鞏固整改成果。將及時總結整改經驗做法,做到舉一反三、以點帶面,把整改具體問題與健全各項長效制度有機結合,進一步完善好扶貧工作相關制度,著力扎緊制度籠子,從源頭上防止各類違規違紀違法問題的產生,鞏固巡察整改結果。

  三是以強有力的舉措鞏固提升脫貧成效。把整改工作與推動脫貧攻堅工作結合起來,做到“兩手抓、兩不誤”,自覺把貫徹落實專項巡察組的反饋意見作為推動脫貧攻堅工作發展的重要動力。將繼續圍繞防范返貧確保穩定脫貧的目標,不斷健全長效機制,以有力的措施提升我縣的脫貧成效。同時,我們還將全面加大監督執紀力度,重點監督、檢查扶貧政策落實和資金使用情況,加強對產業扶貧、兜底保障等領域的監督檢查,強化督查跟蹤,確保各項扶貧措施到位。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595-23862531;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縣桃城鎮桃溪路232-242號縣扶貧辦,郵政編碼:362600;電子郵箱:ycfpb506@163.com。

【責任編輯:莊秀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