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福建省泉州市委書記、市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康濤主持召開市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研究市委巡視整改任務細化措施,進一步部署深入推進各項整改工作。
會議指出,巡視整改是一項嚴肅的重大的政治任務、政治責任,要切實以實際行動體現和落實“四個意識”“兩個維護”。責任要壓實,摒棄“過關”思想。堅決反對調門高、表態好、行動少、落實差等不良作風,嚴格落實黨委(黨組)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推動整改各項工作擲地有聲、見到實效。措施要細實,杜絕“就事論事”。
會議要求,各牽頭單位、責任單位要認真對標對表,結合實際再過細、再充實,明確目標要求、方法步驟和完成時限,把任務落實到人頭,把措施落細落具體,強化臺賬跟蹤,堅決啃下所有“硬骨頭”,確保問題逐個擊破、銷號。結果要真實,確保經得起檢驗。對尚未整改到位的及時跟進,不斷取得整改階段性成果;對已經完成整改的,要進一步鞏固提升、建章立制。同時,把抓好巡視整改與解決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不相符的各類問題相結合,與破解歷史遺留問題、民生短板問題相結合,與做好年終歲首各項工作相結合,確保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落地落實。
據了解,此前該市市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的歷次專題會議中,已圍繞市委巡視的整改任務分解方案,著重對由市委牽頭、市委書記擔任具體責任人的36項整改任務逐條逐項研究細化措施和整改項目,并對其他各項整改任務的具體責任人分別進行部署及研究細化。目前59項巡視整改任務已逐一分解,形成共271條的具體整改措施,每項措施都可執行、可操作、可檢查、可問責。在市委的帶頭引領和壓力傳導下,該市各級各部門迅速行動、狠抓落實,制定具體方案,推進各項整改工作落到實處。(泉州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