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中旬至2018年7月中旬,永春縣委巡察組對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執法大隊)、縣殘疾人聯合會、下洋鎮、縣水利局(水土辦、防汛辦、五一水庫)等單位黨組織開展了巡察,同步對全縣小水電領域開展了專項巡察。
????巡察期間,巡察組認真貫徹落實政治巡察的要求,以“四個意識”為政治標桿,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巡視巡察工作方針,按照“六個圍繞、一個加強”開展監督檢查,著力發現在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巡察結束后,縣委書記蔡萌芽主持召開“五人小組”會議,聽取巡察綜合情況匯報,研究巡察成果運用和問題處置的意見,對下一階段巡察工作提出要求。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分別聽取了各巡察組巡察情況匯報,對運用好巡察成果、督促整改巡察發現的問題提出了要求。日前,各巡察組分別向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反饋了巡察情況,要求限期整改巡察發現的問題。
????縣委巡察一組巡察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市場監督管理執法大隊)期間,巡察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貫徹落實上級重大決策部署不夠及時,對基層站所服務指導不夠,藥品、特種設備等個別領域安全監管力度不夠。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有差距,食品藥品安全信息發布群眾關注度少、知曉率低。“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流于形式,黨內政治生活不嚴格,黨員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環節。黨組主體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履行監督責任不夠到位。執行公務接待制度不夠規范,厲行節約意識不強。干部調整交流力度不夠,存在混編混崗現象。財經紀律執行不嚴格,財務報銷手續不完善。
????縣委巡察一組巡察縣殘疾人聯合會期間,巡察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黨的十九大精神學習不夠深入,服務殘疾群體宗旨意識有所淡化。黨內組織生活落實不到位,“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開展不扎實,黨建工作基礎薄弱。履行主體責任意識不強,派駐紀檢組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公款購買土特產,公務接待不規范,履行節約意識不強。股級干部考察工作不規范。財經紀律執行不嚴格,財務報銷手續不規范。
????縣委巡察二組巡察下洋鎮黨委期間,巡察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貫徹縣委“綠色崛起”理念不夠到位,統籌區域協調發展力度不夠,個別項目推進緩慢。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到位,意識形態工作不夠重視,精準扶貧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環節。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黨建基礎工作弱化,照搬照抄應付檢查等形式主義問題依然存在。黨委履行主體責任意識不強,紀委落實監督責任力度不夠。公款購買土特產,公務接待管理不嚴,公車管理存在漏洞,村級違規發放津補貼。事業干部混崗,編外人員管理不規范。費用報支審核把關不嚴,專項資金被擠占挪用,鎮村資產管理不規范,工程項目建設管理薄弱。
????縣委巡察三組巡察水利局黨組(水土辦、防汛辦、五一水庫)期間,巡察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貫徹上級重大決策部署存在差距,水生態文明建設存在薄弱環節。政治思想建設浮于表面,意識形態工作重視不足,對下屬國有企業監督管理不力。黨建基礎工作不扎實,黨內組織生活制度執行不嚴格,黨員日常管理不到位。黨組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紀檢組“探頭”作用發揮不明顯。公款購買土特產,違規發放津補貼,公務用車管理不到位。內設機構設置不合規,股級干部混崗多、任免程序不規范,長期借用下屬企業工作人員。財務管理比較薄弱,資金資產管理不規范,在下屬企業列支費用,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問題突出。
????縣委巡察三組專項巡察全縣小水電領域期間,巡察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黨的領導作用發揮不充分,理想信念教育薄弱,爭優創先意識不強,安全生產措施落實不到位。“三會一課”不規范,組織生活會制度落實不到位。黨務、站務公開不規范。權力制衡機制缺失,董事會作用虛化。人力資源管理不規范,違規簽訂停薪留職協議,上下班制度執行不嚴,人浮于事。公款購買土特產,津補貼名目繁多,發放不規范,公務接待管控不嚴,公務用車管理不到位。資產資金管理不到位,收入管理不合規,工程項目管理不規范。
????巡察期間,縣委各巡察組還發現一些黨員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移交縣紀委監委和有關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