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決算單位基本情況
三、部門主要工作總結
四、2017年決算收支總體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決算情況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八、一般公共預算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九、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十、名詞解釋
附表:4-1 2017年度收支決算總表
4-2 2017年度收入決算表
4-3 2017年度支出決算表
4-4 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表
4-5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表
4-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表
4-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表
4-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決算表
4-9 2017年度部門決算相關信息統計表
4-10 2017年度政府采購情況表
2017年度中共泉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部門決算說明
按照《泉州市財政局關于批復2017年度部門決算的通知》(泉財決[2018]1號)及《泉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泉州市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的通知》(泉財預[2017]567號)的要求,現將我部門2017年度部門決算說明如下: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二)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
(三)負責檢查并處理市直機關各部門、各縣(市、區)、泉州市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黨的組織和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干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它黨內法規的案件,按有關條例或規定,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檢舉控告和黨員、黨組織的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范圍內的比較重要或復雜的案件。
(四)負責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及其負責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并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作出撤職及撤職以下的行政處分(對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干部按法定程序辦理);受理監督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五)負責作出關于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黨風黨紀教育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的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黨風黨紀成績突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
(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
(七)調查全市黨組織和黨員遵紀守法情況,研究黨風、黨紀中的有關問題,擬定相應政策規定。
(八)調查監察對象遵紀守法情況,研究政風政紀中出現的帶普遍性、傾向性問題,變更或撤銷下級行政監察機關不適應的決定和規定。
(九)履行市政府糾風辦職責,指導全市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并做好督促檢查工作。
(十)會同市直各部門、單位以及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干部的管理工作。
二、部門決算單位基本情況
從決算單位構成看,泉州市紀委本部包括2個機關及2個下屬單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單位詳細情況見下表:
三、部門主要工作任務
2017年,中共泉州市紀委主要任務是: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紀委、省監察廳授權和交辦的事項。
四、2017年決算收支總體情況
2017年年初結轉結余817.42萬元,本年收入2563.44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本年支出2696.56萬元,結余分配0萬元,年末結轉結余684.3萬元。
(一)2017年收入2563.44萬元,比2016年決算數增加404.06萬元,增長18.71%,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2556.74萬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萬元。
2.事業收入0.00萬元。
3.經營收入0.00萬元。
4.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
6.其他收入6.70萬元。
(二)2017年支出2696.56萬元,比2016年決算數增加497.6萬元,增長22.63%,具體情況如下:
1.基本支出1863.74萬元。其中,人員支出1759.98萬元,公用支出103.76萬元。
2.項目支出832.82萬元。
3.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
4. 經營支出0.00萬元。
5. 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561.07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498.5萬元,增長19.46%,具體情況如下:
(一)行政運行1359.12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47.05萬元,增長3.59%。主要原因是2017年機構改革增員。
(二)一般行政管理實務552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45.74萬元,增長80.24%。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增加支出。
(三)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42.44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26萬元,增長3.06%。主要原因是調整退休待遇。
(四)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149.9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49.90萬元。主要原因是養老保險開始扣費。
(五)行政單位醫療83.2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2.44萬元,增長17.58%。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增員。
(六)事業單位醫療5.24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12萬元,增長27.18%。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增員。
(七)事業運行369.18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45.68萬元,增長14.12%。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增員。
六、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本單位2017年度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863.74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1759.9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二)公用經費103.7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三公”經費支出34.44萬元,同比減少49.16%。具體情況如下:(一)因公出國(境)費0.00萬元。2017年本單位組織出國團組0個,參加其他單位出國團組0個;全年因公出國(境)累計0人次。與2016年相同。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5.6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用車運行費25.66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13輛。與2016年相比,公務用車購置費和運行費分別增長0.00%和減少59.10%,主要是:公車改革,車輛運行費用減少。(三)公務接待費8.77萬元。主要用于迎接上級單位檢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動,累計接待176批次、接待總人數1,756人次。與2016年相比, 公務接待費支出增長75.31%,主要是:上級檢查調研次數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359.11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長3.53%,主要是:機構改革增加人員。
(二)政府采購情況
本單位2017年度沒有政府采購支出。
(三)國有資產占用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3輛,其中: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2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1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50萬元(含)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項目績效自評情況
開展2017年度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涉及0個專項資金。
十、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 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納入省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省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表:
4-1 2017年度收支決算總表
4-2 2017年度收入決算表
4-3 2017年度支出決算表
4-4 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表
4-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4-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表
4-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表
4-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決算表
4-9 2017年度部門決算相關信息統計表
4-10 2017年度政府采購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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