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利用紀檢監察干部身份辦私事、謀私利、徇私情,違規干預或插手工程建設、人事安排、司法活動等行為;嚴禁私駕公車、私用公車、私車公養、酒后駕車等行為;不得違反黨員和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有關規定,大操大辦、借機斂財或違規參加婚喪嫁娶等事宜;不得通過講課講座、信息網絡、報刊書籍等方式公開發表或傳播不當言論……
日前,福建省晉江市紀委監委制定紀檢監察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嚴格規范和約束紀檢監察干部行為,念好自我監督的“緊箍咒”。
去年12月,晉江市監委成立,市紀委監委的職能范圍拓寬了,隨之而來的考驗也更加嚴峻,對紀檢監察干部的要求也更高了。晉江市紀委監委加大自我約束力度,出臺紀檢監察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列出4大方面17條負面清單,為紀檢監察干部劃定“紀律圈”、安好“防護欄”,嚴格規范“八小時以外”的言行舉止。
市紀委監委規定,紀檢監察干部要注重修身,及時報告個人或家庭發生重大變故、重大事件,如遇重要節點,則要自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遵守紀律的相關情況;紀委監委干部監督部門則同時對干部報告事項真實性進行核查,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干部“家訪”了解情況,并通過個別座談、實地走訪、明查暗訪等方式,了解紀檢監察干部“八小時以外”的活動情況。
“信任不能代替監督,要把信任置于監督之中,把厚愛寓于嚴管之中。自律和他律也要結合起來,管好紀檢監察干部的生活圈、交往圈、娛樂圈。”晉江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一旦發現紀檢監察干部出現負面清單列舉的行為,將嚴肅處理,決不遮丑護短,從嚴從實打造紀檢監察鐵軍。(晉江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