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來源:泉州市紀委監委 發布時間:2018-02-06 17:33
日前,泉州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日前,泉州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泉港區界山鎮鵝頭村村委會副主任潘貴彬冒領群眾低保金問題。經查,2011年11月至2015年7月期間,潘貴彬先后多次從私自保管的群眾低保金存折中冒領低保金共計8610元。2017年12月,潘貴彬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其冒領的資金已如數退還。

????2.永春縣吾峰鎮培民村村委會主任張志順扶貧工作不力問題。經查,2017年6月,培民村委會共爭取到標準化生態茶葉科技示范基地2016年度市級扶貧專項資金12萬元,張志順作為該項目負責人,不正確履行職責,對上級的扶貧政策不熟悉,導致專項扶貧資金到位后,項目無法及時實施,造成不良影響。2017年10月,張志順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德化縣民政局救災救濟股原負責人周有助在開展城鄉醫療救助工作中失職失責問題。經查,2016年2月,周有助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沒有按照上級要求及時制定該縣城鄉居民醫療救助相關政策,導致該縣28名救助對象未能及時得到救助資金,499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未能及時享受醫療救助資金,造成不良影響。2017年11月,周有助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負有領導責任的縣民政局副局長張玉樹受到誡勉談話。

????通報要求,治理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是紀檢監察機關今后三年的一項重要任務,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落實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省紀委十屆三次全會和市紀委十二屆三次全會精神,認真學習省紀委《關于五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的通報》(閩紀通〔2017〕12號)精神,持續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強化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要充分發揮“1+X”監督工作機制作用,督促扶貧職能部門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管理職責,對農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遷、產業扶貧、對口幫扶、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惠農資金等項目及資金實施重點監督檢查。要嚴肅執紀問責,對貪污挪用、截留私分、虛報冒領、強占掠奪等行為和貫徹落實上級脫貧攻堅決策部署不力,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弄虛作假等問題嚴查快辦;對黨委政府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和有關職能部門監管職責不落實的,堅決追究責任;典型案例一律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切實形成震懾。

【責任編輯:黃曉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