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來源:惠安縣紀委 發布時間:2017-12-04 09:43
近日,惠安縣紀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近日,惠安縣紀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惠安縣直屬糧庫主任許朝陽、原主任程亞發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縣直屬糧庫違規發放春節值班伙食補貼、進倉加班食堂夜餐補貼、節假日加班補貼、職務補貼、電話補貼和交通補貼等補貼,共計60361.4元;購買香煙用于公務接待,費用計129元。許朝陽、程亞發作為現任和時任直屬糧庫主任,對上述違規違紀行為,應負直接領導責任。許朝陽受到撤銷黨內職務和撤職處分,程亞發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涉及違規款項予以追繳。

????惠安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副主任科員、建筑學會法人代表林錦枝違規發放福利、公款送禮問題。2013年6月,縣建筑學會向8名工作人員每人發放價值500元的購物卡,經林錦枝簽批同意,所產生4000元費用以購買粽子的名義在學會報支。2015年9月,林錦枝安排學會工作人員用公款購買價值2400元的茶葉,用于向上級有關部門工作人員送禮。林錦枝受到行政記過處分,涉及違規款項予以追繳。

????惠安縣輞川鎮政府工作人員林劍峰違規使用公車加油卡問題。2016年1月至5月期間,林劍峰利用擔任公車駕駛員的便利,私自使用單位公車加油卡為私家車加油,產生加油費1089.6元。林劍峰受到辭退處理,違規加油費用予以追繳。

????通報強調,全縣廣大黨員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增強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自覺性。各級黨組織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不斷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嚴肅的政治任務、責無旁貸的職責使命,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勁頭抓好作風建設,決不讓“四風”反彈回潮。財政、審計和人社等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按照“1+X”專項督查的部署,加強監督檢查,針對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以實際成效取信于民。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堅決扛起監督責任,認真落實省紀委“五抓五重”的工作要求,對“四風”問題立足抓早抓小、抓嚴抓實,對違紀違規問題堅決查處、決不手軟,以強有力的監督執紀問責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糾正“四風”工作不斷推向深入。

【責任編輯:黃曉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