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惠安縣紀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惠安縣城關糧站站長曾景山、副站長兼工會主席陳國輝違規公款送禮、提供超標準接待等問題。2013年10月和2015年12月,縣城關糧站違規購買購物卡、香煙計3400元,分別用于公務往來送禮和公務接待,并以購買食品名義在單位工會賬戶報支,曾景山、陳國輝對此均負有責任。2013年10月至2016年9月間,縣城關糧站超標準、超范圍發放節假日值班補貼,共計62501元;購買香煙計595元用于公務接待,并在單位賬戶報支,曾景山應負直接領導責任。此外,曾景山、陳國輝還涉及其他違紀問題。2017年8月,惠安縣紀委給予曾景山開除黨籍處分,給予陳國輝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責令退回違紀所得款項。
惠安縣政府教育督學鄭錦山違規公款送禮、提供超標準接待問題。2013年12月,經時任惠安嘉惠中學校長鄭錦山同意,嘉惠中學在私設的“小金庫”中,報支用于贈送有關考評工作人員和拜訪部分校董、校友、企業家的禮品,以及用于超標準接待的花銷,費用合計47526元。此外,鄭錦山還涉及其他違紀問題。2017年8月,惠安縣紀委給予鄭錦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惠安縣公安局凈峰派出所教導員程軍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2016年至2017年間,程軍利用職務便利或職務影響,在轄區治安管理、案件查處、戶籍辦理中為他人提供幫助,并收受相關人員價值10000元的購物卡,以及魚卷、白帶魚各200斤。此外,程軍還涉及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7年6月,惠安縣紀委給予程軍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