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安市紀委通報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南安市洪新中學違規發放補貼等問題。2015年6月間,經洪新中學總務處主任黃東敬提議,洪新中學校長、黨支部副書記王華生主持學校行政會議,研究同意發放食堂兼職財務人員工作補貼,至2016年1月共發放補貼計6300元。該校還于2015年間,將收取學生的部分伙食費補助教師伙食。王華生對該校發放兼職補貼、補助教師伙食等違規行為負有主要領導責任,黃東敬對該校發放兼職補貼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南安市紀委給予王華生黨內警告處分,南安市監察局給予黃東敬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