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中共泉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部門預算說明
根據《泉州市財政局關于下達2017年度部門預算的通知》(泉財預〔2017〕1號)批復,現將我單位2017年部門預算說明如下:
一、部門主要職責
1.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和巡察監督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和省委、省紀委、市委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2.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監察廳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縣(區、市)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市政府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
3.負責檢查并處理市直機關各部門、各縣(區、市)黨的組織和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干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它黨內法規的案件,按有關條例或規定,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檢舉控告和黨員、黨組織的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范圍內的比較重要或復雜的案件。
4.負責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縣(區、市)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并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作出撤職及撤職以下的行政處分(對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干部按法定程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5.負責作出關于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黨風黨紀教育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案、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的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黨風黨紀成績突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
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對忠于職守、清正廉潔、政績突出的工作人員,提出表彰獎勵的建議。
7.調查全市黨組織和黨員遵紀守法情況,研究黨風、黨紀中的有關問題、擬定相應黨紀條規和政策規定。
8.調查監察對象遵紀守法情況,研究政風政紀中出現的帶普遍性、傾向性問題,起草行政監察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和政策規定,并負責監督實施;了解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區、市)人民政府制定有關政策、法規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和有損國家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的建議;變更或撤銷下級行政監察機關不適應的決定和規定。
9.履行市政府糾風辦職責,指導全市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并做好督促檢查工作。
10.會同市直各部門、單位以及各縣(區、市)黨委、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審核縣(區、市)紀委、監察局領導班子的人選和市直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紀檢、監察機構領導干部的人選;負責市紀委、監察局機關及其派駐市直單位的紀工委、紀檢組、監察室除市管干部以外的干部職務任免;負責紀檢、監察系統干部的培訓工作。
11.承擔省委巡視聯絡配合工作任務;制定實施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開展市級巡察監督,督促巡察發現問題整改落實;加強對縣級黨委巡察工作的領導和指導。
12.承辦市委、市政府、省紀委、省監察廳授權和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預算單位基本情況
1.市紀委監察局機關共有14個內設機構,核定行政編制60人,機關工勤編制8人,現有在職人員53人,退休人員29人,車輛13部。市紀委機關和市監察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
2.中共泉州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3個科,另設3個巡察組,核定行政編制14人。
3.下設泉州市紀檢監察信息中心核定事業編制5人,現有在職人員3人。泉州市紀委辦案中心核定事業編制10人,現有在職人員7人。
三、部門主要工作任務
2017年,中共泉州市紀委監察局、市委巡察辦主要任務是: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紀委、省監察廳授權和交辦的事項。
四、預算收支總體情況
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目前部門預算的編制實行綜合預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預算中。2017年,我委收入預算4854.86萬元,比2016年1901.75萬元增加2953.11萬元,主要原因是一次性基建項目增加30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4854.8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0元,財政專戶資金0元,直接事業收入0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4854.86萬元,比2016年增加2953.11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685.45萬元,比2016年949.11萬元減少263.66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2017年53人,2016年67人;對個人的家庭的補助支出203.98萬元,比2016年248.13萬元減少44.15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商品和支出275.55萬元,比2016年269.63萬元增加5.92萬元;經常性專項業務費689.88萬元,比2016年434.88萬元增加255萬元,主要原因是開展巡察專項經費250萬元;一次性項目支出3000萬元用于辦案中心大樓建設。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4854.86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按項級科目分類統計)包括:
(一)行政運行(紀檢監察事務)879.86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人員工資、在職機關人員綜合公用經費等支出。
(二)事業運行(紀檢監察事務)330.65萬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工資、在職事業人員綜合公用經費等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務465萬元。主要用于紀檢監察事務項目業務支出。
(四)行政單位醫療52.20萬元。主要用于機關職工醫療支出。
(五)事業單位醫療4.32萬元。主要用于事業職工醫療支出。
(六)其他紀檢事務支出3000萬元。主要用于紀檢監察事務項目業務支出。
(七)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27.99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支出。
(八)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94.84萬元。
六、政府性基金撥款支出情況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一)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2017年車輛保有量13輛,財政預算安排52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燃料、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比2016年65萬元減少13萬元。購置公務用車車輛0輛,預算0元,與上年度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
2017年預算安排9.94萬元,主要用于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來泉辦案、檢查、調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動。比2016年預算10萬元減少0.06萬元,減少的原因主要是厲行節約。
(三)2017年沒有出國培訓任務,所以未安排預算。
八、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7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4854.86萬元,比2016年增加2953.11萬元,主要原因是辦案中心大樓建設一次性項目支出3000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685.45萬元;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275.55萬元。其中:辦公費32萬元,水費5.9萬元,電費28.99萬元,郵電費24.95萬元,物業管理費11.1萬元,差旅費27.6萬元,會議費3.25萬元,培訓費5.28萬元,公務接待費9.94萬元,工會經費5.51萬元,福利費1.0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52萬元,其他交通費用59.64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6.65萬元。
(三)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03.98萬元。其中:退休費27.99萬元,生活補助1.52萬元,住房公積金78.06萬元,提租補貼45.9萬元,購房補貼2.41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8.1萬元。
九、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2017年度政府采購預算總額52萬元(機動車加油)。
附件:
1.收支預算表
2.收入預算表
3.支出預算表
4.財政撥款收支預算表
5.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情況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8.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情況表.
9.政府性基金撥款支出預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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