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通報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來源:南安市紀委監察局 發布時間:2016-09-09 09:07

????日前,南安市紀委通報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經查,2016年5月3日下午、5月4日上午,南安市洪瀨行政執法中隊干部陳金龍違反工作規定,未帶隊開展日常巡查、執法,而是讓其分管的協管員自行外出巡查,導致協管員劉友明、黃昭瑜、黃令軍、戴南國、戴明發、戴愛加等6人,先后兩次借自行巡查之機乘執法車輛到該鎮紅宮山水庫釣魚,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南安市紀委對直接責任者陳金龍進行立案調查,對洪瀨行政執法中隊予以全市通報,并責令該市行政執法局、洪瀨鎮人民政府對6名協管員依規進行處理。

????通報強調,全市廣大干部要從上述典型問題中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做到警鐘長鳴。各級黨委(黨組)要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強化日常管理監督,做到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堅決維護黨規黨紀的嚴肅性。各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承擔起“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班子其他成員對職責范圍內的作風建設要切實擔負起領導責任。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實踐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按照“越往后執紀越嚴”的要求,進一步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嚴格落實“一案雙查”,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頂風違紀行為,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指名道姓通報曝光,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走向嚴緊硬。

【責任編輯:黃曉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