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清單式月報告制度推動“兩個責任”落實
來源:安溪縣紀委監察局 發布時間:2016-09-07 15:23

????日前,安溪縣紀委推行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清單式每月報告制度,倒逼各級黨委(黨組)、各級紀委把落實“兩個責任”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常態化抓部署、抓檢查、抓落實。

????清單式月報告制度緊扣“五抓五看”要求,圍繞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把《安溪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實施辦法》《安溪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紀委監督責任實施辦法》《安溪縣深化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暫行規定》、《安溪縣關于進一步落實各級黨委抓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實施辦法》等文件中的責任事項進行合并、細化分解,形成了涵蓋黨員干部廉政教育、廉潔從政制度建設和執行、糾正選人用人不正之風、黨委“一把手”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查處違反黨的紀律和規矩、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制度以及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部署、檢查、落實等7大方面、37個小項的責任清單。

????清單式月報告制度要求全縣各級黨委(黨組)、紀委要按照各自的責任事項,采取有力措施,逐項抓好落實,每月25日前將工作進展情況連同佐證材料一并報送該縣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經審核后,針對存在的薄弱環節和不足之處,屬于主體責任方面的,由縣處級掛鉤黨員領導干部督促整改落實;屬于監督責任的,由縣紀委責令整改到位。

????“推行清單式月報告制度,動態性地跟蹤、了解工作開展情況,就是為了讓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落實在基層一線無縫隙、無盲區,見底見效、成為常態。”該縣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林文超表示。

【責任編輯:黃曉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