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出臺《鎮(街道)紀(工)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辦法(試行)》等三個規定
來源:泉港區紀委監察局 發布時間:2016-06-28 11:07

????為加強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領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日前,泉港區出臺《鎮(街道)紀(工)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辦法(試行)》、《區紀委派駐紀檢組組長、副組長提名考察辦法(試行)》、《區管企業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辦法(試行)》三個規定。

????區紀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提名條件上,應當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基本條件和資格,敢于監督、善于監督。在干部來源上,拓寬選人視野和渠道,可以從紀檢監察系統內和紀檢監察系統外提名,注重從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表現突出的優秀干部中選拔。在提名、考察程序上,明確鎮(街道)紀(工)委書記、區紀委派駐紀檢組組長由區紀委會同區委組織部提名、考察。

????該區上述三個《提名考察辦法》是加強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領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重要舉措,是黨的紀檢工作體制機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有助于加快推動紀檢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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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宋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