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通報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來源:永春縣紀委監察局 發布時間:2016-04-08 08:34

????日前,永春縣通報縣燃料公司經理林志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經查,2014年春節前,林志昉召集該公司相關人員口頭商議,決定購買一些土特產用于贈送有關客戶,并于2014年1月27日購買了香菇、老醋等土特產,共計價值人民幣7580元;2014年1月28日,經林志昉簽批后,在永春縣燃料公司的財務賬戶上列支。2016年3月16日,永春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給予林志昉警告處分。

????通報要求,全縣廣大黨員干部要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認真貫徹《準則》、《條例》等黨內法規,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各黨委(黨組)要履行好主體責任,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聚焦群眾關切,馳而不息糾正“四風”。各主管部門在抓好自身貫徹落實的同時,要切實加強對下屬企事業單位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及時發現糾正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找準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的職責定位,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不收手不知止、頂風違紀的,發現多少、處理多少,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都予以點名道姓通報曝光,持續強化不敢、知止的氛圍。

【責任編輯:宋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