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轉變工作理念 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
來源:安溪縣紀委監察局 發布時間:2016-03-11 15:14

今年以來,安溪縣紀委堅持把紀律挺在前,立足于抓早抓小,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截至目前,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開展黨員干部廉政談話函詢42人,給予黨紀輕處分3人,給予黨紀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11人,移動司法機關1人。其中,前兩種形態占比78.9%,較好扭轉了2015年度占比偏低的局面。

堅持以上率下、高位推動

縣委深入開展廉政談話提醒,并堅持以上率下,將其作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深化“五抓五看”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截至目前,縣委主要負責同志先后約談了5名下級黨政機關“一把手”,縣委有關班子成員共約談了9名分管領域內的黨員領導干部。縣紀委把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貫穿于履行主責主業的全過程,縣紀委書記在親自分析研究部署廉政談話提醒工作的同時,親自開展廉政談話工作,并堅持每天實時了解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廉政談話提醒工作進展情況,對工作進度較差的單位,約談黨組織負責人和紀檢組(紀委)負責人,督促抓好即知即改,有力推動了廉政談話提醒工作的深入開展。

注重程序規范、有序高效

根據省、市紀委的有關規定和通知精神,安溪縣紀委制定出臺《安溪縣黨員領導干部廉政談話提醒程序實施辦法(試行)》,貫徹“三個可以談”、“三個不能談”、“三個優先談”原則,對談話主體、談話對象、談話原則、談話前的準備工作、談話程序、談話結果處理和工作要求等六方面進行明確,對如何及時處置紀律檢查對象和監察對象中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和一般性問題提出指導性意見,為全縣開展廉政談話提醒工作提供了依據和規范。在此基礎上,安溪縣紀委專門舉辦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廉政談話提醒業務培訓會,提升紀檢監察干部的廉政談話提醒工作能力。

建立問責機制、倒逼落實

為確保廉政談話提醒工作成為常態,縣紀委建立了月通報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由縣紀委案件監督管理室每月匯總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開展廉政談話提醒的情況,綜合分析廉政談話提醒工作的成效與不足,每月進行一次內部通報。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由縣紀委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約談所在單位黨委(黨組)書記和紀檢監察組織負責人,予以嚴肅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整改落實;對連續三個月排在全縣后三名的單位,啟動問責程序,嚴肅追究黨委(黨組)書記的主體責任和紀檢監察組織負責人的監督責任,從而倒逼各級黨委、紀檢監察機關把廉政談話提醒作為一項經常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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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宋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