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向打聽案情、干預執紀審查行為“說不”
來源:福建省紀委監察廳 發布時間:2016-03-01 08:53
2月25日,福建省紀委出臺《關于對打聽案情、干預執紀審查情況實行報告制度的通知》,明確提出對相關情形,應如實記錄、逐級上報并嚴格處置。

????今后,凡是涉及打聽案情或干預執紀審查的黨員干部,輕則給予組織處理,重則追究紀律責任。2月25日,福建省紀委出臺《關于對打聽案情、干預執紀審查情況實行報告制度的通知》,明確提出對相關情形,應如實記錄、逐級上報并嚴格處置。

????通知規定,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決定初查核實的問題線索,在“初核方案”報經領導審定后,對來自各方面打聽案情、干預執紀等情況,調查組成員應及時、主動、如實做好記錄并按要求逐級報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直接進行請托、說情、打招呼,甚至是干預、施壓、阻撓執紀審查工作的;與接受審查的涉案對象具有利害關系的人,采取約見、詢問以及電話、短信、微信、紙條等方式打聽案情的;以閑聊方式打聽涉及具體案件或具體涉案人員的調查進展情況,具有明確指向性的;采取征詢、啟發、暗示性語言,旨在套取有關案件或涉案人員相關信息的。

????調查人員遇到上述情形,應填寫報告表,在48小時內向上報告,直至本級紀委主要領導;對涉及上級黨委、黨組或紀檢監察機關管理的干部,所在紀檢監察機關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于7個工作日內轉送上級紀檢監察機關聯系室或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處置。

????通知強調,實行報告制度是一項嚴肅的工作紀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應旗幟鮮明地反對和抵制打聽案情、請托、說情、打招呼或者其他干預執紀審查行為,對凡是不按有關規定執行的人員都要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同時,要切實保護報告人的合法權益,堅決杜絕泄露報告人有關情況,絕不允許發生打擊報復行為。

????福建省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旨在深入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嚴守執紀審查工作機密,有效排除外界對執紀審查工作干擾,維護監督執紀工作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陳金來 楊雅榮 劉應輝)

【責任編輯:宋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