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岳峰:堅持紀在法前 用好“四種形態”
來源:福建省紀委監察廳 發布時間:2015-10-10 16:07
實踐中,思想認識要有新提升,執紀方式要有新轉變,監督舉措要有新拓展,“兩個責任”要有新突破。

????實踐中,思想認識要有新提升,執紀方式要有新轉變,監督舉措要有新拓展,“兩個責任”要有新突破。

????日前,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調研期間,強調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以嚴明的紀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四種形態”,彰顯了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新理念,拓展了監督執紀的新思路,體現了依規治黨、關口前移的新要求。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王岐山同志的重要講話精神,對我們深刻理解全面從嚴治黨,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紀檢監察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首先,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傳承了我們黨“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貫方針。懲戒在于警示,治病為了救人,目的都是幫助犯錯誤的黨員改正缺點,避免諱疾忌醫、有病不治,達到不可救藥的地步。毛澤東同志在1942年延安整風期間,提出的“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成為我們黨加強自身建設、永葆肌體健康的重要法寶。習近平總書記對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提出的“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就是傳承了延安整風經驗,目的在于不斷提高我們黨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強調“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也體現了這一方針。把握運用好“四種形態”,才能防病于未萌、治病于初起,改變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階下囚”的狀況,這也是黨中央對全體黨員干部的高度負責、關心愛護。

????其次,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貫穿了管黨治黨“全面”和“從嚴”的根本要求。全面從嚴治黨,關鍵在全面,要害在從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方面,但絕不是全部,不能把全面從嚴治黨等同于反腐敗。要用紀律管住大多數,要體現紀比法嚴的要求。如果不重視把嚴明紀律的要求涵蓋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風氣就很難實現從軟、松、散向硬、緊、嚴的根本好轉。全面從嚴治黨,就要在堅定反腐敗的同時,對全體黨員提出遵守黨規黨紀的要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沿。對黨員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要開展經常性的批評和自我批評;對有輕微違紀行為的,要及時處理;對嚴重違紀的,該重處分的就要重處分,該作出重大職務調整的就應當作出職務調整。只有真正把紀律作為管黨治黨的尺子,管到位、嚴到份,才能讓黨員干部知敬畏、明底線、守規矩。

????再次,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體現了治標和治本相結合的戰略思想。反腐敗和打仗一樣,既要伐兵攻城,也要伐謀為上。黨的十八大以來,通過正風肅紀、鐵腕反腐,黨風政風明顯好轉,腐敗蔓延勢頭初步遏制,在不敢腐上取得階段性成效。但是,面臨當前依然嚴峻復雜的反腐敗形勢,我們只有把紀律建設作為治本之策,才能實現從“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的深化拓展。“四種形態”,回答了在實踐中如何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問題,體現了紀在法前、紀比法嚴的要求。發現有不正之風和違紀苗頭就馬上去管,觸犯了紀律、破壞了規矩就及時處理,有“蟲子”就啄出來,治病樹、拔爛樹。只有這樣,才能最大限度減少腐敗存量、遏制腐敗增量,才能祛邪揚善、匡扶正氣,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態。

????當前,各級紀委要切實把握運用好“四種形態”,不斷增強監督執紀實效,以嚴明的紀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實踐中,應重點做到“四個新”:

????一是思想認識要有新提升。“四種形態”是對紀委履職理念的重大創新,是深化“三轉”的方向引領。要在監督執紀實踐中,把握運用好“四種形態”,首先在思想認識上要有新提升。要把紀委的職責回歸到黨章的要求,聚焦監督執紀問責,體現紀律檢查的特質。衡量紀委履職理念和成效的標準,關鍵看是否有利于喚醒全體黨員的黨章黨規黨紀意識,是否真正做到管黨從嚴、治黨有效。我們既要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強化不敢腐的氛圍,又要持續探索遏制腐敗的治本之策,加強紀律建設,強化廉政教育,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當前,要以《廉潔自律準則》和《黨紀處分條例》的修訂、頒布為契機,形成學習宣傳黨規黨紀的濃厚氛圍,教育黨員干部既要堅持理想信念和宗旨這條“高線”,對黨忠誠、敢于擔當,又要守住黨的紀律這條“底線”,干凈做事。

????二是執紀方式要有新轉變。紀律審查是紀委的主要職責,“四種形態”為紀律審查提供了基本規范。要按照“四種形態”的要求,明確執紀重點,規范執紀流程,轉變執紀方式,提升執紀效果。在信訪舉報受理、問題線索管理、紀律審查和案件審理等環節,都要以“四種形態”為標準,進行分類處理。要認真總結提升我省檢控類初信初訪件辦理“零暫存”做法,全面深化廉政談話提醒制度,對苗頭性問題及時教育提醒,抓早抓小,關口前移。紀律審查既要重點查處不收斂、不收手的嚴重違紀違法行為,也要重視審查輕微違紀行為,逐步加大輕處分和組織處理的比重。要加強紀律審查信息化建設,及時分析“四種形態”結構特點,研判反腐敗形勢,提出對策舉措。我們還要看到,“四種形態”并不是要在數量層面放緩反腐敗的節奏,它凸顯的是對違紀行為“零容忍”的理念。只要違紀,動輒則咎,“四種形態”才能從理念變為現實。

????三是監督舉措要有新拓展。有效的監督,是落實“四種形態”理念的重要保障。只有監督到位、“觸角”靈敏,才能做到有問題早發現、早處置,有效阻斷違紀進程,使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成為極極少數。要加快推進巡視全覆蓋,堅持常規巡視和專項巡視雙管齊下,深化“四個著力”,緊扣“六大紀律”,發現問題,形成震懾。要深入推進派駐機構改革,實行省直派駐機構全覆蓋,加強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的監督,把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充分發揮出來。要加強對黨政正職的監督,完善土地出讓、工程建設、資金分配、干部選拔任用等重點領域的廉政風險防控,用紀律鎖緊制度的籠子,讓心存僥幸者不敢妄為。

????四是“兩個責任”要有新突破。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既是對紀委監督責任的要求,也是對黨委主體責任的要求。要把履行監督責任和主體責任的要求,貫穿于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的方方面面。對職責范圍內發生區域性、系統性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要嚴肅問責;對組織渙散、紀律松弛、“四風”問題突出的,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失察失管的,也要進行責任追究。問責追究要綜合運用批評教育、誡勉談話、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措施,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讓“四種形態”貫穿于監督執紀問責全過程。

【責任編輯: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