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明規矩凈化黨的政治生態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發布時間:2015-09-08 09:54
嚴明規矩,其本質就是為了維護黨中央權威、維護黨內團結統一、重塑黨組織的紀律性和約束力,凈化黨的政治生態。

  “政治規矩”的提出有其深刻問題背景。我們黨之所以提出嚴明規矩,就是存在黨的規矩不同程度地被忽視、被破壞的現象。在年初出版的《習近平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論述摘編》中,對于不守“政治規矩”現象進行深刻總結,對“在原則問題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場搖擺”,搞“團團伙伙”“黨內有黨” “邁過鍋臺上炕”等不守規矩現象做了深刻批評。嚴明規矩,其本質就是為了維護黨中央權威、維護黨內團結統一、重塑黨組織的紀律性和約束力,凈化黨的政治生態。

  從時代層面理解,“黨的規矩”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全新格局。我們黨在90余年的奮斗歷程中,形成了許許多多的規矩,在以往的黨建理論中雖并沒有明確界定規矩這一重要范疇,但目前黨面臨的形勢復雜、肩負的任務艱巨,就需要全面地激活和提升黨的規矩格局。盡管十八大以來黨的“規矩”有諸多論述,看似紛繁復雜,實際脈絡明確,新“規矩版圖”清晰可辨。其一,習總書記強調十八大通過新修訂的黨章就是黨必須遵循的“根本大法”和“總規矩”,其他紀律和規矩都是對黨章的展開和具體化。其二,在黨的紀律中,習總書記尤其強調“政治紀律”,指出:“在所有黨的紀律和規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其三,“堅持黨的領導,首先是要堅持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這是一條“根本的政治規矩”。其四,習總書記指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堅持依法治國,因此“法律是治國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規矩”。

  從制度層面把握,“黨的規矩”是密織拒腐防變的“籠子”。“黨的規矩”不是指某一條具體的規矩,而是對黨員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生活等方面的總體要求,是堵塞懲腐機制“漏洞”的總體系。其一,從形式上概括,“黨的規矩”包含“黨的紀律”。習總書記對此有明確論述:“紀律是成文的規矩。”包括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宣傳紀律等在內的成文或一些未成文的“黨的紀律”,都是應該遵守的規矩。因而“黨的規矩”的外延要比“黨的紀律”更大更寬泛。其二,從約束力上概括,凸顯“剛”“柔”相輔相成。黨的規矩約束力既體現為剛性約束,也包括自我約束、自覺遵循。其中,紀律是剛性的規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紀律的規矩是自我約束的紀律;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需要全黨長期堅持并自覺遵循。其三,從角色上概括,就黨員干部而言,黨的規矩嚴于社會層面的做人規矩。黨員干部要嚴守規矩,屬于“關鍵少數”的高級領導更要守規矩、作表率。就組織而言,必須落實“兩個責任”。各級黨委要切實擔負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紀委要承擔監督責任。

  從內容維度認識,“黨的規矩”是加強與實踐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遵循。規矩涵蓋黨章、黨紀政紀、國法、傳統慣例四個方面。對此,習總書記已有總體論述。其一,總體而言,黨章是全黨必須遵循的總規矩;黨的紀律是剛性約束,政治紀律是全黨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政治行動方面必須遵守的剛性約束;國家法律是黨員干部必須遵守的規矩;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其二,具體來說,在原則立場上,要堅決杜絕“七個有之”,切實以“五個必須”為規矩“紅線”,作為忠誠與黨性重要的考驗、根本的檢驗;在黨內團結方面,不能搞“宗派主義”“山頭主義”,搞小圈子、拉幫結派;在組織方面,不能“邁過鍋臺上炕”,要遵循組織程序,體現程序意識;在思想上要“四有”, “心中有黨、心中有民、心中有責、心中有戒”;在工作上,要密切聯系群眾,對脫離群眾的“四風”現象大掃除,以“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為總要求,進行自我凈化;在生活上,既要勤儉節約,杜絕“舌尖上的浪費”,又要管好親屬子弟,不得默許他們利用特殊身份謀取非法利益;在傳統上,強調傳統是規矩。諸如此類在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需要長期堅持并自覺遵循。

  ——摘自《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責任編輯: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