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洛江區積極創新完善黨政紀案件審理方式,通過建立案件審理“三項機制”,有效提升了案件審查質量,實現審結案件連續十年“零申訴”成效。
????建立案件受理機制,嚴把案件審理“入口關”。案件審理室安排專人負責登記,對主要事實不清、材料不全的案件,由受理人員寫出存在的問題,退還呈報單位重新辦理;對事實基本清楚,只是個別情節不清或證據不足,手續不夠完備的案件,提出審理意見,限期補充完善;對符合受理條件的,案件進入審理程序前也必須經分管案件的領導審閱簽字,再呈送分管審理的領導簽批。
????建立審查監督機制,嚴把案件審理“量紀關”。為確保案件審理達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要求,區紀委成立審查監督小組,對審理進行全過程、跟蹤式監督。審理室通過審理后,如對案件還存在疑慮和分歧,及時與調查組人員溝通聯系,進一步核對和補證;對政策界限不清或定性有爭議的案件,請上級紀委幫助指導認定或請專業技術部門人員認定。
????建立檢查督辦機制,嚴把案件審理“執行關”。經區委、區紀委或上級紀委批復的案件,其處分決定和批復的執行、落實,審理室除安排人員執行到位外,還經常與組織部、公務員局等單位組成工作組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督辦,對拒不執行和落實的,追究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