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網10月28日訊 日前,泉州市紀委對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發出通報,分別是:
泉州市城建國有資產投資有限公司原總經濟師、黨委委員,泉州市豐澤商城建設有限公司原經理、黨支部書記曾清加同志超標準購置公車、違規發放購物卡等問題。曾清加在任豐澤商城公司經理期間,于2013年6月,在相關主管部門批準購置價格18萬元以內公務用車1輛的情況下,擅自決定購置車身價為24.98萬元的轎車供其個人使用。豐澤商城公司多次購買購物卡作為節慶福利發放給員工,違規發放總額14.915萬元,曾清加作為單位負責人,負有領導責任。泉州市國資委黨委給予曾清加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泉州市國資委給予曾清加行政撤職處分,給予相關責任人員相應的組織處理。
石獅市人民檢察院原正科級檢察員黃培元同志違規使用公務用車等問題。黃培元于2014年3月提前退休,2014年4月至今留用處理石獅市鈔坑和加曾寨片區改造工程指揮部拆遷善后事宜。2014年4月13日,其駕駛石獅市檢察院公務用車前往廈門理工學院,在學院內將該車輛交由同車的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社會人員林某駕駛,發生五人受傷、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造成不良社會影響。黃培元個人承擔交通事故賠償6萬多元。經石獅市紀委批準,石獅市委湖濱街道工作委員會給予黃培元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鯉城區計生服務站站長吳奕元同志(副科級)違規發放補貼問題。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鯉城區計生服務站違規向該單位駕駛員高某發放補貼共計7440元,吳奕元作為單位負責人,應負領導責任。鯉城區紀委給予吳奕元黨內警告處分,違規款項全部繳交鯉城區國庫支付中心。
洛江區河市鎮衛生院院長俞青同志違規公款接待問題。2013年6月7日,俞青陪同到該院開展技術幫扶的人員用餐后,又一起到某娛樂場所唱歌娛樂公款報支人民幣700元。洛江區紀委給予俞青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其承擔違規接待費用。
永春縣仙夾鎮美寨村黨支部書記陳招宇同志為其子大辦婚宴問題。2014年9月12日中午,陳招宇頂風違紀,在仙夾鎮美寨村家中為其子置辦結婚宴席62桌,宴請賓客460多人,收受非親人員禮金1.862萬元,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永春縣紀委給予陳招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其退還非親人員禮金。
通報強調,加強和改進作風工作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各級領導干部尤其是黨政“一把手”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帶頭做到令行禁止,對所管轄的單位和黨員干部要從嚴要求和管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緊盯重要時間節點,強化執紀問責,堅決糾正違規行為,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一查到底、絕不手軟,切實履行監督責任。(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