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網—泉州晚報訊 日前,泉州市紀委對2起處級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發出通報。
這兩起典型問題分別是:
福建廣播電視大學泉州分校校長楊永清(正處級)違規接待和濫發補貼等問題。泉州市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由有關部門責令相關人員退出違規所得。
泉州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所長吳志服(副處級)違規發放補貼等問題。泉州市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由有關部門責令相關人員退出違規所得。
通報強調,全市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一定要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防微杜漸。落實各項制度規定,決不能有絲毫的僥幸心理和一陣風的思想。要以嚴格的制度和嚴明的紀律,做到常態化、制度化,確保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到實處。
2014年以來,泉州市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97個,處理124人,黨政紀處分42人。之前市紀委已向全市通報了5批20起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