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關于在對外公務活動中贈送和接受禮品的規定》的通知
來源: 發布時間:2013-09-11 10:42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

關于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關于在對外公務活動中贈送和接受禮品的規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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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辦發〔199326號  19931216日)

  《國務院關于在對外公務活動中贈送和接受禮品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是我國制定的關于在對外公務活動中贈送和接受禮品的行政法規。加強在對外公務活動中贈送和接受禮品的管理,對于嚴肅外事紀律,保持黨和國家工作人員廉潔奉公,維護我國國際聲譽,保證對外交往的順利進行,具有重要意義。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尤其是各級黨政領導干部應當模范遵守,帶頭執行。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這個《規定》,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現將在對外公務活動中贈送和接受禮品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領導人、政府部門和地方政府負責人出國訪問,根據國際慣例和國別情況,可以酌情贈送禮物。對首次訪問我國的外賓,如果對方贈禮,可以適當回贈。

  對來華幫助建設、免費講學或者長期工作的外國專家、學者和技術人員離華回國時,可以贈送紀念品。

  對再次或者多次訪問我國的外賓,包括參加定期磋商、會晤、會議等活動的外賓,可以商對方互相免贈禮品。如果對方堅持贈禮,可以向代表團團長及其夫人、重要成員適當回禮。

  對外贈送禮物必須貫徹節約、從簡原則,禮物應盡量選擇具有民族特色的紀念品、傳統手工藝品和實用物品,樸素大方,不求奢華。

  二、所受禮物,價值按照我國市價折合人民幣不滿200元的,留歸受禮人使用;200元以上的,按照以下辦法處理:

 ?。ㄒ唬┵F重禮品,黃金、珠寶制品,高級工藝品,有重要歷史價值的禮品,由受禮單位交禮品管理部門送有關機構或者博物館保存、陳列;

  (二)專業用品、設備器材和具有科研價值的禮品,可以留給受禮單位;

 ?。ㄈ└呒壞陀闷?,汽車、摩托車,交禮品管理部門;電視機、攝像機、錄像機、組合音響、高檔照相機等,交禮品管理部門處理,經禮品管理部門同意后也可以留給受禮單位;

 ?。ㄋ模┦称贰熅啤⑺惗Y品,可以歸受禮人本人或者其所在單位;

 ?。ㄎ澹└咧袡n實用物品,如鐘表、收錄機、衣料、服裝等,按照國內市價折半價由受禮人所在單位處理,可以照顧受禮人,每人一年以兩件為限;

 ?。┢渌F重物品和未經禮品管理部門批準歸受禮人或者其所在單位的物品,全部交由禮品管理部門處理。

  禮物變賣收入一律上繳國庫。

  三、在對外公務活動中如果對方贈送禮金、有價證券,應當謝絕;確實難以謝絕的,所收禮金、有價證券一律上繳國庫。

  四、受禮人應當按照《規定》的要求填寫禮品申報單。

  五、出訪、來訪以外的其他對外交往中贈送禮品的標準和接受禮品的處理,參照前列有關規定辦理。

  六、對外贈送禮物金額由財政部和外交部規定。兩部可以根據我國物價的變動,對金額作出調整并發文通知,其他任何部門均無權變更。

  七、《規定》和本通知也適用于黨的各級組織、國家權力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政協、各人民團體和軍隊。上述部門和單位在對外公務活動中都應當依照《規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做好贈送、接受和處理禮品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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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余天進】